正文 第4章 人類合作的製度基礎(1)(2 / 2)

集體理性和個體理性的衝突,也可以理解為事前理性和事後理性的不一致:事前看,每個人都有積極性許諾尊重產權,如果對方也做出同樣的許諾的話;但到了事後,每個人都可能采取機會主義行為,沒有積極性履行諾言,即使對方選擇尊重產權。現在的問題是,如何解決事前理性和事後理性的矛盾,或者說集體理性與個體理性的矛盾。理性地思考,如果別人和自己是平等的,我們怎麼可以通過偷竊別人使自己得到好處呢?隻有每個人都尊重別人的產權,每個人才能得到自己的好處。由此產生了對製度的需求。如果一個製度能保證,對每個人來說,事前的理性選擇也是事後理性的選擇,我們就解決了囚徒困境問題。用博弈論的術語來說,製度是人們達成的一種“承諾”(commitment)。

康德曾經這樣設想人類是如何創造製度以解決囚徒困境的:“一群有理性的生物為了保存自己而在一起要求普遍的法律,但是他們每個人又秘密地傾向於把自己除外;他們應該是這樣的安排並建立他們的製度,以至於盡管他們自己私下的心願是彼此相反的,卻又如此之彼此相互防範這一點,從而在他們的公開行動中其結果又恰好正像他們並沒有任何這類惡劣的心願一樣。”

社會合作需要遊戲規則人類從生活的實際中認識到他們麵臨的合作困境,因此創造了解決這一困境的製度和方法,即“遊戲規則”。當然,如同哈耶克所指出的,這些製度和方法並不是集中設計的,而是在漫長的曆史中演化而來的。這些製度和方法可以被劃分為好多類,我在這裏討論幾種最重要的。

第一是私有財產製度。這是人類創造的克服囚徒困境的最重要的製度,大衛·休謨認為它是三大自然法則的第一法則。有了私有產權製度,產權得到有效保護,這個博弈就發生了變化。產權是一個自然權利,高於國家、高於政府,產權製度其實先於國家、先於政府而存在。我現在給大家舉兩個非常有意思的例子,都是真實的例子。

在英國約克郡的海邊有一個漁村,漲潮時有很多木頭從其他地方漂到這裏來,退潮以後木頭就成了無主財產,當地的漁民怎麼分配這些木頭呢?這就是產權的界定問題。當地居民世世代代遵守的是這樣的規則:誰最早跑到沙灘,給無主的木頭做上標記,這個木頭就歸誰所有,後來的人就不能隨便拿走了。這不是一個由國家施加的法律規則,但是所有村民都遵守這個規則。

在我的老家陝北吳堡縣黃河邊上的村莊,過去每年黃河發大水的時候,會有很多從上遊漂流下來的煤塊,當地人稱為“河炭”,洪水過後這些河炭就擱淺在河灘上,村民們爭先恐後地去“撈河炭”,這是他們一個重要的生活來源。他們遵守的規則與約克郡漁民完全一樣:誰先去在無主的河炭上放上一件自己的東西,如草帽、衣服、扁擔、麻袋之類的物品,河炭就歸誰所有,其他人就不再爭奪。為了占有河炭,最後有的人把內褲都脫掉了,也不覺得害羞。

這兩個地方相隔萬裏,一個在英格蘭的海岸,一個在中國西北的黃河邊,兩個村子之間肯定不曾有過交流,但他們的遊戲規則完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