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業人口的職業結構,按1990年的8種職業普查分類,吉林省回族人口中,各類專業技術人員7680人,占在業人口總數的12.52%。國家機關黨群組織企事業單位負責人2490人,占4.06%。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2659人,占4.34%。商業工作人員5469人,占8.92%。服務性工作人員5340人,占8.7%。生產工人運輸工人24674人,占40.23%。農林牧漁勞動者13005人,占21.21%。不便分類其他勞動者11人,占0.02%。與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所得各數據比較,從事服務性職業者減少0.26個百分點,從事生產和運輸的工人減少5.28個百分點。但有許多職業的人員增加,如國家機關黨群組織企事業負責人、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等,從6.76%上升到8.4%。商業工作人員從6.59%上升到8.92%。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從11.05%增加到12.52%。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生產與運輸工人,占各種職業人口的52.75%,這種增與減,一方麵反映了回族人口職業選擇的趨向性,意味著民族素質的提高;另一方麵這種變化自身又反映出地方社會經濟建設事業的發展,將回族從業人員推向了國家所需要的崗位上,改革開放的大潮為回族從業人員開辟了廣闊的天地。
1990年的第4次人口普查中,關於職業結構所得出的數據,與新中國成立前比較,較為醒目地看出社會主義的新中國,回族徹底做了國家的主人,與各民族平等地參加各行各業,自由地從事各種職業,為祖國經濟事業勤奮勞動。例如1937年回族各類工人(主要從事簡單勞動)僅占回族在業人員的16.94%,而1990年則占40.23%,在各類廠礦部門的企業中勞動。此外還有12.52%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兩者合計為第一產業的勞動者高達52.75%,占從業人員的一半以上。1940~1941年間,回族從事商業和牛羊屠宰等服務性職業者占40.05%,1990年回族從事商業和服務性職業者僅占17.62%,這種職業結構大幅度的變動,反映出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職業的多極化,亦反映出回族的職業觀和傳統的習俗意識正在發生變革,徹底改變了舊中國的那種“回回手中兩把刀,一把賣牛肉,一把賣切糕”的傳統職業結構。1937年的回族農業人口占其在業人口總數的42.9%,1990年為21.21%,去掉人口自然增減和遷徙因素外,總體考察直接從事農林收漁生產的勞動者減少,所減少下來的人口轉向了其他職業,這種現象符合社會經濟發展規律。對回族人口從業而言,減少的幅度和速度既不大亦不快,但展現了發展的趨勢。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包括具有中高級技術職稱的知識分子)和國家機關社團企事業中的公職人員占20.92%,這個數據提示人們,全省回族從業人口的1/5強躍入較高層次的職工隊伍,這是一個曆史性變化。
三
新中國成立40年來,吉林省回族人口的經濟結構,經曆了一個鮮明的變動過程。從這一過程中,我們可以歸納出如下一些認識。
第一,回族人口與其他各族以平等的權利和地位就業,政治地位得到了充分尊重,在法律的範圍內自由從事各種社會職業,徹底改變和結束了舊社會那種被歧視、排斥的曆史。1990年吉林省回族不在業人口28403人,其中在校學生5457人,料理家務者10476人,離休退休職工6614人,喪失勞動能力者1837人,補習文化待升學者121人,市鎮待業2643人,占不在業人口總數的9.3%,其他不在業者1255人,占4.41%。後兩者合計占13.71%。當前吉林省回族人口就業率約在86.29%,市鎮待業者正在逐步安置,就業的門路正在擴寬,就業率將會提高。各種職業勞動者所得到的勞動報酬,除應得到的基本工資外,還得到各種社會福利、各種獎金、各種國家政策補貼等,能夠充分保障個人和各戶寬裕的生活,結束了溫飽無保障的曆史。當前,一家數口人中,凡有勞動能力者絕大多數皆在業,徹底改變了舊社會“一人養家糊口”的貧困潦倒的生活處境。
第二,回族婦女充分享受了男女平等就業的權利,婦女的職業和勞動得到了充分的尊重。日偽統治的1941年,吉林市回族婦女就業者占在業總人口的16.07%。1982年吉林省回族婦女在業者,占在業總人口的40.45%,1990年上升到42.67%。兩種社會製度對比,婦女的社會地位發生了深刻變化。從在業方向看,1990年婦女在服務業和商業兩行業中共6304人,占該兩業總人數的58.32%。在各類專業技術人員中,婦女占該職業人口總數的60.34%,較1982年增加7個百分點。在各級機構中擔任領導職務的婦女,占該職業人口總數的21.53%,較1982年增長0.89個百分點。生產工人和運輸工人中的婦女,占該職業總數的37.39%。婦女擔任領導職務,在新中國成立前是根本不存在的,這種優越的社會主義製度,一方麵反映了中國對待少數民族婦女政策的正確性,另一方麵也表明吉林省回族婦女自身在不斷提高素質,以實際才能和均等的資格,創造就業求職、積極工作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