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市場經濟中的國有企業(1 / 3)

什麼是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不要建立國有企業?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麼?國有企業應主要分布在哪些領域?這些都是研究國有企業的改革與發展時首先需要弄清楚的問題。

第一節 國有企業的界定

在計劃經濟體製下,我國的國有企業通常被稱為國營企業,也稱全民所有製企業,它是由國家出資建立並由國家直接經營的企業。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擴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在我國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的資本組織形式已經發生並正在繼續發生著深刻的變化,即由傳統的國有獨資企業製度向以公司製為基本形式的現代企業製度轉變。在這種情況下,必須對國有企業重新界定,才能滿足國民經濟管理和企業管理的需要。江澤民同誌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指出,建立現代企業製度是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要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要求,對國有大中型企業實行規範的公司製改革,使企業成為適應市場的法人實體和競爭實體。進一步明確國家和企業的權利和責任。國家按投入企業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權益,對企業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企業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也指出,國有經濟的作用既要通過國有獨資企業來實現,更要大力發展股份製,探索通過國有控股和參股企業來實現。《決定》還指出,國有大中型企業尤其是優勢企業,宜於實行股份製的,要通過規範上市、中外合資和企業互相參股等形式,改為股份製企業,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重要的企業由國家控股。

從世界其他國家的狀況看,盡管各個國家的基本社會製度不同,政府幹預經濟活動的程度不一,但都建有一定數量的國有企業。20 世紀70 年代,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國有企業發生了一個重要變化,即國家一方麵把國有企業的部分股份出售給私人,另一方麵又對許多私有企業投入了大量的國有資本,從而出現了國有資本和私人資本共同出資的混合所有製企業。這就對傳統的國有企業概念提出了挑戰。因此,歐洲共同體於1980 年在其法規指南中對“公營企業”(包括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企業)做出如下定義:“公營企業是指政府當局可以憑借它對企業的所有權、控股權或管理條例,對其施加直接或間接支配影響”的企業。

從以上可以看出,在現代企業製度下,國有獨資企業已不再是國有經濟惟一的企業資本組織形式。除此之外,還有其他多種組織形式。按國有資本占企業資本的比例劃分,大致有下述幾種形式。

(一)國有獨資公司

國有獨資公司,就是完全由國家出資建立的公司,其出資人一般應由國家授權建立的投資機構或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擔當。國有獨資公司是一種比較特殊的公司形式,它雖然隻有國家一個投資主體,但一般也需要實行出資者所有權與企業法人財產權相分離,並實行有限責任製度,以保證企業的市場主體和利益主體地位,實現企業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國有控股公司

國有控股公司又分為兩種具體形式,一種是國有絕對控股公司,一種是國有相對控股公司。國有絕對控股公司,就是國有股權必須占企業全部股權50%以上的公司。國有絕對控股公司的投資主體是多元化的,除國有股本外,其他股本可以是集體資本,也可以是私有和個體資本;國有相對控股公司,就是國有股權在企業全部股權中的比例不足50%,但在眾多股東中卻是最大的股東,從而處於相對控股地位的公司。在有些股份製企業中,由於股權比較分散,國有股東隻需要占百分之十幾,甚至百分之幾就可以處於控股地位。按照我國的《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有2~50 個出資人;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有眾多個出資人。

(三)國有參股公司

國有參股公司,就是國有股權在企業全部股權中所占的比例較少,在眾多股東中不是最大的股東,從而不具有控股地位的公司。在國有參股公司中,國家隻是按照投入企業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權益,並對企業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在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發展中不起主導作用。

在上述幾種公司形式中,一般情況下,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絕對控股公司被稱為國有企業或公營企業,國有相對控股公司和國有參股公司被稱為國家參與投資的企業。

第二節 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的地位與作用

由於各個國家的社會製度不同,政府幹預經濟活動的程度不同,世界上存在著各種不同類型的市場經濟,如自由競爭的或純粹的市場經濟,有政府幹預的市場經濟,有計劃的市場經濟,社會市場經濟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等。但不論在哪種類型的市場經濟中,國有企業都有著獨特的地位與作用。

(一)國有企業在一般市場經濟中的地位與作用

所謂市場經濟,就是建立在社會化大生產基礎上的充分發達的商品經濟。市場經濟的核心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所謂市場配置資源,實際上就是包括企業在內的各個市場主體配置資源。當市場機製不能使資源配置達到最有效率的狀態時,就是所謂的市場失靈。市場失靈需要用非市場的力量進行糾正,政府作為全體社會成員的代表,擔負著糾正市場失靈的任務。

政府糾正市場失靈,可以運用多種手段,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如政府可以通過宏觀調控調節總供給和總需求,以減少或減輕周期性波動;在宏觀經濟調控中,政府可以通過製定和執行一定的財政貨幣政策,調節經濟總量和經濟結構,以保證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同時,政府還可以通過直接投資的方式調整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增加總供給。政府直接投資就會產生國有企業。因此,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的地位是與政府投資在整個社會投資中的地位緊密聯係在一起的,這種地位是其他投資和其他企業不能取代的。國有企業的特殊地位決定了它在市場經濟中可以發揮下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