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企業內部控製的現狀及對策
財會研究
作者:劉劍
摘要:現代企業製度使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這種分離使得各相關利益主體的地位不同,最終決定了各方的不對等。這種不對等使人們認識到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性。
關鍵詞:企業 控製 對策 作用
曆史學家湯因比說過:“一個國家乃至一個民族,其衰亡是從內部開始的,外部力量不過是其衰亡前的最後一擊。”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企業一般來說麵臨著兩個基本問題:一是如何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二是如何協調內部資源的有效利用。由於企業對外部環境的適應性是建立在內部協調性的基礎之上,因此,加強企業內部控製,是企業最基礎性的工作,也是企業能夠生存和發展的重要保證。
一、內部控製概述
內部控製是在一定控製環境下,由董事會、管理當局和其他員工為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經營的效率與效果及現行法規的遵循等目標的實現,依據一定的理念和程序對企業重要經濟活動和重要環節進行監控的過程。內部控製與公司治理密可分,公司治理結構是公司內部控製的基礎和依據,而有效的內部控製有利於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因此,內部控製應從企業治理的高度來看待其本質,這樣才能發揮現代企業製度內部控製的作用。
二、當前企業內部控製存在的問題
受到傳統計劃經濟體製的影響,一些企業對內部控製的重視程度不夠,使得內部控製工作不能做好。我個人認為,當前我國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內部控製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內部控製製度不健全。目前相當一部分企業對建立內部控製製度不夠重視,內部控製製度殘缺不全,沒有覆蓋所有的部門和人員,沒有滲透到企業各個業務領域和各個操作環節,使企業工作秩序混亂、核算不實從而造成信息失真現象極為嚴重。甚至一些小企業沒有正規的財會部門,會計、出納、審核等事項由一個人包辦。一些企業人為捏造會計數據,設置“小金庫”,亂攤成本,隱瞞收入,虛報利潤,惡意逃避稅收等。
內部審計控製薄弱。內部審計是企業內部控製製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事實上有不少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沒有設置內部審計機構,即使有內審機構的企業,由於領導對其缺乏正確的認識,其職能也已嚴重弱化,不能正確評價企業信息及各級管理部門的績效,未能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缺乏有效的監督機製。為了加強監督,我國已形成了包括政府監督和社會監督在內的企業外部監督體係。但如此龐大的監督體係對中小企業的監督效果卻不盡人意。有些企業的管理者經常幹預內部控製工作,內部控製人員受到管理者幹預或利益的驅使,往往按管理者的意圖辦事,使內部控製的監督職能無法履行。
三、企業實施內部控製的有效對策
(一)建立與實施內部控製的原則
企業的內控製度要達到服務於企業經營目標,達到對經營活動的控製,內部控製製度必須對企業每個環節進行控製且要控製好各個要點。因此企業在建立和實施內部控製製度時要注意以下兩個原則:
全麵性原則。內部控製應當貫穿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覆蓋企業及其所屬的各種業務和事項。在內容上,必須突破會計控製的局限,以確保信息使用者能獲得相關、可靠的信息。在對象上,內部控製應包括對人的約束和激勵、各項業務活動的控製。在流程上,應考慮各流程中的風險控製點、各控製要素、控製過程之間的相互關聯,以保證企業經營活動在預定的軌道上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