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縣級財政支出一般分析(3 / 3)

7.行政管理費。該項支出是指財政用於縣級政府行政幹部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目前,財政安排用於縣級政府的行政管理費主要包括人大經費、政府機關經費、政協經費、共產黨機關經費、民主黨派機關經費和社會團體機關經費(包括縣鄉婦聯和共青團機關經費等)。

8.公檢法支出。該項支出主要包括縣級公安派出所、檢察院、法庭、司法行政等機關的經費、業務費。

9.其他部門事業費。這項支出包括財政事業費、稅務事業費、工商事業費、統計事業費、審計事業費、僑務事業費等,以及其他職能部門的事業費。

10.其他支出。這項支出是指縣級範圍內的其他支出,包括兵役征集費、住房改革支出等。

(二)基金預算支出

基金預算支出,包括電力建設基金支出、養路費支出、公路建設基金支出、地方郵電附加費支出、新菜地開發基金支出、農村教育附加費支出、地方財政稅費附加支出等。

(三)縣級預算外支出

縣級預算外支出,是指縣級各部門、各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解決某些特殊和臨時性需要,對征收和籌集的預算外收入的安排和使用,它是縣級財政預算支出的必要補充。縣級預算外支出主要是指行政事業性收費支出。縣級行政事業支出,除國家另有指定的開支範圍之外,應主要用於事業方麵的支出,體現“取之於誰,用之於誰”的支出原則。行政事業支出具體包括如下內容:

1.工資性支出。這是指縣級不納入國家預算開支的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補助工資、職工福利費和離退休人員經費。

2.公務費支出。這是指縣級公務費、郵電費、水電費、差旅費、會議費、車船修理及燃料費、養路費等。

3.設備購置費支出。這是指縣級必要的專業設備購置和更新費用開支。

4.業務費支出。這是指專業人員的培訓費、著裝費、專業資料印刷及運輸費等。

5.維修費支出。這是指公用房屋及建築物租金、公用設施和設備的維修養護等開支。

6.自籌基本建設支出。

7.經財政部門批準的其他支出。

三、縣級財政支出結構分析

目前,縣市級財政支出結構排列第一、第二項支出為教育事業費和行政管理費,這也是“吃財政飯”的典型表現。

縣市級財政支出數額最大的項目,第一為教育事業費3303036萬元,占整個地方財政支出比重15.34%;第二為行政管理費2728396萬元,所占比重為12.67%;第三為公檢法司支出1772408萬元,所占比重為8.23%;第四為其他支出1527901萬元,所占比重為7.09%;第五為衛生經費1415754萬元,所占比重6.57%。如果按支出屬性歸類,縣市級政府投資支出3830058萬元,所占比重為17.78%;縣市級政府支農支出2280641萬元,所占比重為10.59%;縣市級政府文教科衛支出5458806萬元,所占比重為25.35%;縣市級政府社會保障支出3376231萬元,所占比重為15.68%;縣市級政府行政管理費支出4525719萬元,所占比重為21.01%;國防支出12761萬元,所占比重為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