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實際上他們做的是先否認又道歉。很明顯其道歉誠意和效果要大打折扣,消費者和廠家肯定不會買賬。而在道歉時,就應該提前做好部署並給一個預期,讓大家放心,在此時限內保證能夠作出召回行動。這樣能夠給大家吃顆定心丸,但廠家並沒有這麼做。這就讓事件有擴大影響的空間。另外召回數量占比太少。無法滿足有此問題輪胎客戶需求,必然會造成二次對品牌聲譽受損。因為這件事的監督者不僅是消費者,還有供貨的諸多廠家。如此態度讓廠商也失去信心。國內輪胎企業並非寡頭競爭,一旦有了差錯必然造成大客戶的流失。錦湖輪胎原意是全部召回必然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可如此一來,造成的隱性損失恐怕要要高很多。在這方麵品牌維護意識明顯不足。
其次,是企業對於消費者反饋明顯服務滯後。其實對於類似鼓包現象在2007年以後就已經有不少消費者投訴了,在2009年,國家質檢總局曾通報,錦湖輪胎存在較為嚴重的鼓包和側麵裂紋問題。甚至在美國已經進行過兩次召回。也就是說,對於其生產輪胎產生這樣的問題,其實廠家早就已經知道。但是仍然對消費者反饋用種種理由來辯解,聲稱跟質量無關。這樣就積下了2011年爆發的隱患。
很明顯企業目的是節約成本。汽車相關行業利潤逐年下滑是事實,橡膠價格也一直在逐年上升,價格擠壓自然讓企業不很好過。但是以如此大的隱患換取降低成本卻顯得很短視。因為一旦問題集中爆發就不是成本問題了,而是整個企業生存危機。
品牌的特點在於企業旗下任何生產點都是整個有機體的一部分,一旦一個點出了問題,則必然影響整個機體運行。對錦湖輪胎也是一樣,天津一地曝光引起了整個品牌質量信任危機,很容易把整個機體破壞掉。這個時候即使壯士斷腕也很難挽回損失,隻有用整個品牌和整體影響力來挽回大眾的信心,用誠意挽回品牌聲譽損失。雖然這麼做短期會蒙受較大損失,但這就像欠下的債,如不還利滾利就把廠家壓死。一旦企業出了問題,必然會對競爭對手造成有利局麵,趁著聲譽受損快速吃掉你曾經的市場占有率。
在錦湖輪胎事件之後僅僅月餘,韓泰輪胎又出現了類似的問題。其質量問題幾乎與錦湖輪胎如出一轍,說明其意圖也跟錦湖輪胎相一致,仍然是為了成本控製。另外我國對輪胎行業監管方麵相對較為落後,該行業標準製定於1997年,與行業標準監管落差達到十年以上,並且對於質量出問題召回也沒有相關的細致監督。這就造成了相關行業對於出了事以後的後果沒有震懾力。而能夠產生影響的就隻是品牌信譽,但這在短期又不能夠對企業造成有效打擊,對其他企業沒有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因此出問題的企業也就非隻一家了。這種事情一旦形成行業潛規則,僅靠道德約束又怎能夠起到監管作用呢?僅僅靠事後監管處罰並不能對整個行業起到推進作用,隻能讓大家覺得該企業隻是運氣不好。
另外,由於輪胎行業屬於產業鏈中的一環,屬於汽車的一個配件。往往就會出現消費者隻針對汽車品牌購買,而沒有留意到輪胎本身質量。這種利用消費者盲點鑽漏洞的現象一旦出了問題,就可以輕易找到其他方麵的理由來搪塞消費者。想要改善依然離不開監管。因為這個行業監管需要有專業監督機構杜絕質量問題,如果再把問題轉化到消費者身上,那麼真的是行業監管的悲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