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文章語言通順
名師講壇
作者:茹清平
“語言通順”,是寫作的一般要求,它反映著作者駕馭書麵語言的能力。其意思包含兩個方麵:一是用詞恰當、妥帖。用的詞語恰好能表達心裏想的內容和情境,讀者讀後的感受與作者期望表達的意念完全一致。二是句與句之間通順暢達,文氣貫通,能很好地把作者的思想感情有條不紊、井然有序地表達出來。那我們如何做到語言通順呢?
其一,文字通順。人們在長期的語言實踐中可以總結出話怎樣說才算通順,怎樣說就別扭,而別扭的話不僅別人聽不明白,自己寫著也覺得不順。這種通順感主要表現在對詞語的搭配和詞語的排序正誤的判斷上。漢語用詞有一定的搭配習慣,比如,我們可以說“深情厚誼”,也可以說“深厚情誼”;可以說“濃情蜜意”,卻不可以說“濃蜜情意”。詞語的排序也是如此,先說什麼,後說什麼,有約定俗成的規律,我們在寫作中遵循這些規律,文章就會寫得通暢。
其二,語言規範。一是用詞要體會詞義的輕重、詞語適用範圍的大小、詞語的感情色彩,不能隨意生造詞語;二是句子不能有成分殘缺、搭配不當和誤用關聯詞語等毛病;三是除了在記敘性文章中為了描寫風土人情的需要可以適當使用方言俚語外,一般不使用方言俚語,不亂用外文等。作為中學生應更多地學習傳統規範性的語言,不宜亂用時髦語言。有些學生在作文中濫用網絡語言,采用稀奇古怪的詞,叫人半懂不懂。像“酷斃了”“帥呆了”等,破壞了語言的規範性及純潔性。因此,作文時語言要力求規範,在文字書寫和用語造句上合乎漢語的標準。尤其要注意:(1)不用方言詞語。(2)不用令人費解的簡稱。(3)不隨意生造詞語。(4)不濫用文言詞語,而應做到文白相宜,不提倡用文言作文。
其三,意思連貫。文章中的每一段文字,都要統一於一個話題,圍繞著一個中心;一段話要按照各句與中心的關係以及各句之間的關係合理地組織起來,可以根據人們認識事物的客觀規律,根據句子的意思和思路的展開依次排列,也可以憑借語法手段(關聯詞、方位詞、數詞、代詞等)或修辭手法(排比、對偶等)來組合各個句子;句子之間要有語言和語氣上的聯係,如用主語承前省略、利用代詞呼應、使用關聯詞語、適當重複上下文的內容或語言等方法來確保語言呼應,還應增添必要的過渡性語言,避免由於思維的速度大大快於表達的速度而引起的中間環節被省略或淡化的“跳躍”現象。
其四,語言準確。即有些問題、有些看法表達時要講究分寸。“我認為”“大家都這樣看”“一部分或者說是一小部分人的不良行為”“從全局看是好的”“這隻是一個人或少部分人的看法”“不是有不少人這樣去幹嗎?”等等,是全稱還是特稱,一定要搞清楚,千萬不要以偏概全,將個別人的不良行為加到全體人員身上。有些說法還需要婉轉。如:“發牢騷,是人們將內心積壓的意見、見解、看法說出來,雖然有時態度或形式有些不太合適,但終究是一些真實的意見,當然裏麵不免有些偏激的成分,但一定要認真地對待。”這段文字,學生掌握的分寸就比較好,“有些不太合適”“裏麵不免有些偏激的成分”,兩個“有些”馬上界定了牢騷的特點,使人們更清楚地認識到了“牢騷”的弊端。這正是語言“準確”的集中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