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改革30年來,農業和農村經濟大體經曆了三次實質性跨越:第一次是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廢除“人民公社”,興建鄉鎮,衝破了僵化的農業生產經營體製,帶來了農村生產力的大解放;第二次是鄉鎮企業異軍突起,在農村大力發展以農產品加工為主的工業,改變了農村經濟單一的結構,找到了農村新的增長點;第三次是實施農業產業化經營,擴大農戶外部經營規模,解決了生產和市場的銜接,提高了農業比較效益,增加了農民的收入。農業產業化經營是我國億萬農民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和鄉鎮企業之後的又一次偉大創舉,是實現鄧小平同誌提出的農村改革與發展“第二次飛躍”的基礎和重要途徑。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興起,既有其內在的理論支撐,又有經濟發展的客觀必然要求。
第一節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興起
一、農業產業化經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
第一,農業生產向廣度、深度發展,必然要求優化農業資源配置,提高農業生產要素的利用率。優化資源配置,就是在工農業之間、地區之間、農業主體之間配置有限的資源。配置得好,農業生產效率就高,生產發展就快;反之,效率就低,發展就慢。農業產業化就是遵循市場經濟規律,以國內外市場為導向,利用深層機製優化配置資源,最大限度地發揮農業資源的效力。
第二,農業產業化經營就是在經濟價值規律的作用下,合理配置城鄉資源,促進深層要素的優化組合,從而通過產業統籌,推進城鄉經濟社會統籌協調發展,推進農村城鎮化進程。產業鏈各主體之間合理利用各種資源,節約人力、財力,是提高資源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的有效途徑。
第三,農業專業化分工需要進行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進而推進了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形成。在市場經濟體製下,農業企業要對投資的最終效果負責,這就迫使決策者必須深入市場調查,密切注視市場動態,根據市場需要來決定投資的方向和規模。作為宏觀管理者的政府,也是根據市場供求關係變化的信息來製定調控政策和措施,使調整的決策易與實際市場相吻合,這就可以有效地減少和避免產業發展的盲目性,使農業產業結構大體上能保持動態的協調平衡,從而推進農業內部專業化生產的提高,進而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
第四,農業向現代化邁進,呼喚組織製度創新。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進步客觀上要求社會生產方式的不斷調整和變化,農業產業化經營是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和製度的進步,是社會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矛盾運動的必然結果。
二、農業產業化經營是產業發展的必然趨勢
經濟發展的重要前提是產業結構優化,而產業結構優化需要具備兩個基礎條件,一是產業結構優化設置應適應其自身演進規律,二是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應以其自身變化趨勢為基礎。產業結構從低級到高級演化是在特定條件下存在的一種必然趨勢。
長期以來,農業之所以屬於弱質產業,是因為農業僅限於從事初級產品生產;滯留隱患性失業即剩餘勞動力過多。農業產業化經營通過發展集約高效的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業和運銷業,延伸和擴展產業鏈,可以吸納相當多的農村勞動力就業,創造價值,增大農產品附加值。同時,城市裏的農產品加工業及其他勞動密集型產業向農村轉移,為農村發展第二、第三產業提供更多機會。鄉鎮企業以著重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和運銷業為戰略方向,適當集中,並與小城鎮建設結合,從而形成眾多的強有力的經濟增長點,轉移更多的農業勞動力。在相同條件下,農業占用勞動力越少,農業勞動生產率就越高,這是現代農業發展的一般規律。現代科學技術普遍地運用於一體化係統再生產的全過程,使農業生產率增長超過工業生產率的增長,大大提高了農業的比較效益,為農業由弱質產業向強勢產業轉變創造了廣闊的空間和現實的前景。各地先行者們取得的良好績效,以雄辯的事實證明,農業產業化經營是高效益的,農業可以轉變為強勢產業。產業發展理論給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提供的理論依據是:農業產業化經營是推進農業由低級向高級進步的重要手段,產業的發展規律要求農業產業化經營必須站在現代經濟的角度發展農業。
三、農業產業化經營是農村改革與發展中矛盾衝突的必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