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看了一下手表,今天是周一的晚上。
周一的夜晚也是比較少的。
我們聊完了天之後可以說正事,警長問道:“我來找一個叫做小櫻桃的女人,那女人最近有沒有回來?”
酒吧老板說:“這個人說話最算話,別的事情不敢保證,我讓她小櫻桃滾出這裏,第二天就把他開除了,之後這女人可跟我沒什麼關係了,你們要是找這個女人的話,還是到別的地方巡查一番吧!”
據老板說,在上周的事情過後,那小櫻桃實際上也沒來過這個店裏麵。
至於櫻桃裏麵的那個更衣室,現在早就已經換了主人,至於那個櫻桃到底真正的名字叫什麼?從何而來,去了什麼地方?酒吧老板一概不知。
酒吧老板拍著自己的肥嘟嘟的肚皮,再三保證自己說的每一句都是真的。
關於這一點,其實我也是相信的,必定酒吧這種地方招聘的人員根本就不問去處,也不問來曆。
也不是招聘公務員,都是來這裏打工的,隻要能幹活,能賺錢就是好員工,其餘的一概不問。
盡管這樣,警長還是要了一下名單名冊。
在酒吧,雖然不登記個人信息,但是每一個人的名字還是要登記的,最起碼還需要身份證號碼。
防止酒吧丟東西,到時候在這魚龍混雜的地方找人,也算是有個頭緒。
酒吧的名單,名冊資源不可能像警察局裏麵的名單那麼豐富,那麼詳細。
意思就是一個藍色的本子裏麵記載著每一個人名字,以及入職的時間。
當然還要一個一寸照片。
我拿過本子翻開,總共九八裏麵一共有女孩子27個人。
而櫻桃排行第一位。
是在這個藍色的記錄本上,根本就找不到我們想要的線索,我們現在想知道這個小櫻桃的去處,而不是這個人的戶口本。
要說掌握的資料,警長手裏知道的更多,這個小櫻桃是一個農村來的女孩子,在一個藝術學校上學,基本上花光了家裏的所有的積蓄,但畢業之後並沒有找到稱心如意的工作,可是本人卻不想回到農村工作,因此就謊稱父母找到了一家小型的電影公司,拍一些配角。
實際上一直在流浪,在每一個酒吧當中,當三陪小姐。
不過為人還算是實在,雖然每年過年也不回家,但都要給家裏麵彙兌一筆錢,而父母都是當地的農民,沒什麼太大的收入。
據說他們的父母隱隱約約當中也知道自己女兒到底在幹嘛,但是這個社會笑貧不笑娼。
也不知道他們父母是假裝不知道還是真的蒙在鼓裏,每年拿到錢的時候,真的在村子裏給人去宣揚自己的女兒,是在給人家拍電影。
這麼多年,基本上這個女孩就是這麼過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