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關心的其實就是鳳凰,如果鳳凰來到這個賓館的話,那可就麻煩了。
因為我和鳳凰隻要有一個人存在,對於這個妖怪來說就已經足夠了,也就是說我們同時共存,必死一個。
但是胖子和趙飛燕卻沒有關係,鳳凰基本上是手無寸鐵,而對於這個妖過來說,我此刻已經單利薄,但是那個胖子以及趙飛燕一直都琢磨不透,憑本事,他們壓箱底兒的功夫要比我多得多。
話說能被胖子叫師妹,並且看重的人也絕對差不了哪去,憑借我的經驗,他們要真打真殺,就算殺不了這個妖怪,也能把這個妖怪重創。
所以這個妖怪不可能自投羅網,和對方去火拚。
而且妖怪雖然力量強,但智商可並不是太高,和胖子那個老陰逼相比之下,還差了很多。
如果把妖怪和胖子兌換一下,八成我這個狀態,基本上是已經早就涼透了。
鳳凰居然不在這個賓館,我想他早就已經坐著火車或飛機回到老家去了,回到我的偵探事務所裏去了。
我曾經和鳳凰說過。
常在江邊走,哪能不濕鞋,說不定有一天我會攤上倒黴的事情,所以到了那個時候,鳳凰什麼也不要管,直接回到正在熟睡,如果有緣分的話,我們再見,如果沒緣分的話,那麼偵探事務所以後這個鳳凰可以繼承,或者鳳凰想回到老家,也未嚐不可。
至於那魔頭的事情,能不能夠降服,將來就看鳳凰的本命。
遂言之,就一句話,除了我之外,最好其他人都不要相信。
鳳凰真的傻乎乎的跑到這個賓館,別說是被這個老妖怪殺掉,估計也會被胖子坑死,胖子之所以不會對鳳凰動手,是因為胖子對鳳凰沒什麼興趣。
但如果鳳凰真的像一個小女孩一樣,哭著喊著,非要胖著陪著自己去幫我報仇,那下場基本上就兩種,一種就是把這個鳳凰給甩了,另外一種就是幹脆把鳳凰抹了脖子,也省得多一個拖油瓶。
不是我危言聳聽,我活著的時候本事在這,和胖子多少能平起平坐,這才能夠成為朋友。
有的時候背後捅刀的窩裏反也是正常的事情,就像企業家,就兩個本來都是朋友的企業家,假如一個落魄的,若是將來有本事東山再起,那兩個人自然也會是朋友,但是如果這個人已經落魄到無法再起的地步的話。
那麼這朋友的關係基本大家就不言而喻。
並不是否認天底下沒有真正的友誼,但是隨著在這個社會上接觸的事情越多,有些事情就會慢慢的變了味道,所以那些一直保持著純真的一直堅信著最開始的夢想的人,往往都會碰壁,而碰撞的並不是社會,而是自己。
不過話說回來,這妖精的眼睛可真挺好玩的,居然能夠透視到一定的範圍。
不過可惜了,這玩意兒是妖精身體的一部分,和妖精本身混合為一體,否則的話,說不定哪一天我真想得到這東西,就是遺憾在我得到了,估計也沒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