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不可能也見死不救,我立刻推開這個女鬼,隻見這個女鬼並沒有攻擊我們,整個身體慢慢的沉入了海洋的深處。
而我和鳳凰成功的來到了海岸旁邊。
我上了岸之後,喘了兩口氣兒,這時候就看到李老板跑了過來。
你老板的臉色也不怎麼好,但看到自己的演員就這樣死在海裏之後,恐怕會攤上一定的責任。
李老板歎息一聲,在這個關頭,對方居然說:“想不到那個女孩不會遊泳,怎麼不早告訴我呢?如果之前就知道的話,絕對不會讓他下海呀!”
老板說這話完全就是沒有良心的,要知道那女孩腰間的充氣氣墊,原本就是老板,讓劇目組提前準備好的。
那麼這樣的話,老板豈能不知道這女孩兒遊泳不好?
說到底,老板完全在推卸責任,想給那死者扣上一個虛報謊言的帽子。
我走到岸邊之後,並沒有怪罪老板這件事情,因為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說。
我大約休息了十多分鍾,看鳳凰身體並無大礙之後,我走到老板麵前說:“老板,這廣告是拍攝不下去的,不過有另外一件事情我想說一下,你先看一下這個女人!”
我說完這話之後,拿出了自己的手機,把手機打開,調出一張照片兒,這是三個女網紅在一起的合照。
左右兩邊的女人就是之前的一個自殺的一個剛剛沉海而死的女人。
而中間的女人一直都沒有出現在我的視線之內,我指著中間的女人說:“請你告訴我,這個女人到底是誰!”
老板看了一眼,臉色一變,但很快回答道:“這女人我不太熟悉,當初這兩個女網紅來到我們公司,應聘的時候,曾經帶著個女孩來過兩次,好像是她們的閨蜜,但並沒有和我們公司簽約,我也不太認識!”
我笑了一下。
恐怕這個老板早就是命不久矣。
其實這個女人除了在照片上之外,我還見過一次,就是剛剛在深海的地方。
因為當死去的女網紅臉變成了一半兒的時候。
脫落下來的一半,露出的另外一個女人的臉,就是中間這照片的女人。
一場一開始,我們麵臨的女鬼,根本就不是自殺的女網紅,而是這個照片中間的這個不知名的女人。
我表情嚴肅的說道:“聽好了,照片中間的這個女人恐怕已經死了,對吧,而且死亡的原因和你們公司有關,如果你不告訴我真相的話,不親口所說的話,那麼接下來的事情我決定袖手旁觀!”
麵對我的追問,老板感覺非常的生氣,居然當場直接拿出了合同簽訂了,解聘。
並且老板在臨走的時候告訴我們,從今以後公司不會再錄用我們。
從這一刻起,我和鳳凰在於這個廣告公司毫無瓜葛。
原因我太清楚不過了,這個老板為了掙錢不失手段,如果真的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那麼還會利用鳳凰繼續賺錢,但對方寧可丟掉了一部分錢財,和我們決裂,就說明這個女人至關重要。
我們很不開心的回到了家中,當天夜晚,我最後和李老板通了一通電話。
電話主要內容讓李老板實話實說,告訴我這個廣告公司曾經發生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