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玫瑰花店這種好事情,我通常要帶著鳳凰。
按照計劃,原本打算我和警長直接去花店去可查看一番。
但後來在中途的時候,警長突然間接到了一個緊急通知。
這個通知是來自於市政府直接發出來的臨時通知,上麵明確的寫出來,立刻調查這個馬飛天的財務問題。
警方和政府官員通話的時候,我正好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無聊的看著窗外,我時不時的向著警長看上一眼,發現對方的表情非常的凝重。
最後電話接完,警長直接把車輛停在馬路的中間位置對我說:“看來我有其他的事情要走一趟了,這個馬飛天的財務問題需要警方介入協同。”
提到馬飛天,就不得不和我送貓這件事情聯係在一起,我就隨口問了一句:“怎麼回事?難道說對方的離家出走和財務有關係。”
警長沉默了一下,我估計對方在思考,要不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訴我,如果對方不說的話,那麼這件事情我決定就不在參與,本來是一件義務的事情,何必把自己弄得一身黑?
結果沒想到那警長倒是挺利索,直接告訴馬飛天的公司,實際上在兩年前就已經負債累累了。
隻不過那時候這兩年前正好有新的鋼材正在銷售,所以為了隱瞞這件事情,並沒有對外公布,直到之前,政府對馬飛天的個人財務進行調查才發現問題。
一開始這個公司銷售鋼鐵器材的時候非常的火爆,並且建立了很多客戶,但是最近幾年經濟效果不太好,之前的老客戶全都轉行,不再需要鋼材,因此鋼材的銷售一落千丈。
但是火爆的時候,那個馬飛天並沒有進行風險評估,因此大量的進行回爐,重造鋼材,並且向銀行借了大量的資產款項。
不過根據銀行的借據來說,他們借款需要償還的時間是五年,雖然到目前為止,時間還遠遠都沒有到,但根本就沒有償還的記錄。
不過這件事情要和銀行有所關聯,當初銀行進行貸款的時候,為了讓銀行的利益最大化,再加上馬飛天的生意,當時正好是蒸蒸日上,所以根本就沒有做任何的抵押,就是說向銀行借了5000多萬,完全是憑借著信用借貸。
像這種貸款的方式,從法律上來說是根本就不符合規定的。
但銀行為了讓自己盡快的把這筆生意做出去,所以根本就沒有想到未來會出現的風險,於是就直接把5000萬貸款一次性的全部發放出去,簽訂的合同是五年的時間,每年還款1000萬。
但是在前兩年,對方根本就一分錢都沒償還,不過銀行還抱著僥幸的心理,感覺馬飛天隻是把這件事情遺忘了,或者是沒有功夫去償還。
畢竟銀行並不了解市場行情。
實際上從那時候開始,馬飛天的財務狀況就已經出現了斷裂,根本就無力償還。
就在前兩天的時間,有一個銀行的職員的朋友,屬於新聞記者,在調查采訪的時候,發現馬飛天無緣無故的從本市失蹤,開始就擔心朋友的銀行貸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