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就在這時候,那女人真是不鳴則已,一鳴驚人,突然間給我來了一句:“我殺人了,殺死了我的丈夫,求你幫幫我!”
搞什麼鬼啊,殺人這種事情不是應該去公安局自首嗎
找我也根本就沒有用吧,就算是找我也不可能不被法律製裁吧。
但是我想對方這麼大人了,不可能連這點道理聽不懂,所以與其在這裏說服教育,還不如省省口舌更好一些。
那女人這時候一下子握住了我的雙手,我低頭一看,這女人的手雖說瘦骨如柴,但是還算是幹淨,並不是我想的那樣的血呼呼的。
而且女人的衣服,穿著打扮,雖然看起來是從家裏麵走出來,但實際上他說的那個小區距離這裏可是非常遙遠。
這個叫做孫百合的女人,雙腳起了不少的水泡,明顯對方是走過來的,要知道那個小區距離這裏,從地圖上看,步行至少要有1小時40分鍾。
看到這,我心中就起了一個疑問,如果對方真的想要找人尋求幫忙的話,那麼這麼大一個城市當中找誰不行,非要跑到這麼遠來找我。
而且我還是一個外地人。
我對那女人說:“你為什麼要殺了你丈夫?還有你為什麼要找我?”
那女人一邊抽起了我桌上的麵巾紙,就一邊擦起了自己的眼淚,同時回答道:“我是沒有辦法才找你的,其實我已經找了76家偵探事務所,但是根本就沒有任何一個偵探事務所願意接受我這個案件!”
我嘴上沒說,心裏卻合計,這不是廢話嗎?殺人自首是常態,總不可能找偵探幫著自己開脫罪行,或者是幫著自己逃跑吧,有願意的才怪。
不過在這個城市當中有這麼多家偵探事務所嗎?
接下來根據那女人所說,自己不僅僅是找了這個城市的事務所,還在網上找了好幾個,但是根本就沒有人願意幫忙。
女人說完這番話,從兜裏麵拿出了一個皮包,我之前一直沒發現女人居然帶的東西。
打開皮包之後,裏麵非常幹淨,既沒有化妝品,也沒有一些零食,隻有一包一包的信封口袋,她把信封口袋在我麵前打開,裏麵裝的全是人民幣每一個信封口袋裏麵最少放了10萬塊錢加在一起至少有50萬。
女人直接把這些錢退到我麵前說:“如果你願意接受我的委托的話,這些錢全歸你,不管事情能不能成!”
女人在說這番話的時候,眼中露出了光芒,我發現和對方對話也並不算太難,起碼可以說明對方並不是一個精神病,何況又是一個有錢的人。
可對方越是這樣,我心中可就越沒底兒啊。
要知道,這麼一大筆費用,放在任何一個律師事務所當中,都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但是找了76家,依舊沒有人願意接受這個委托,那麼這個案件到底是什麼樣的一個案件?
我一想到這裏,不知不覺當中居然來了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