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來了一看,果然就發現這,這裏有撞擊過的痕跡,很明顯,這也是事故的第一現場,隻是奇怪的是,我並沒有發現周圍有屍體,也沒有聽說周圍有居民見過這裏發生車禍。
我離開了她們之後,心中並不死心,畢竟這種車禍每天都發生,很可能沒有記錄在檔案,並沒有形成新聞。
之後我們偽裝記者來到當地最近的派出所,來采訪這件事情,在一個口風並不算緊的警察當中,問到了實情。
當時確實在後半夜發生過一起車禍。
當警方到達的時候,也找到了被撞死的死者。
如今屍體已經被運回了死者的家中,因為他們家人要進行哀悼儀式。
我本來合計事情到了這一步,也算是真相大白了,既然已經找到了死者,那麼想辦法讓這個死者放棄報仇的念頭,說不定也就不會再鬧鬼。
可後來我繼續在詢問的時候,當地的警方說什麼也不願意透露更多的信息。
畢竟身為記者,我又不可能在警察麵前冒充警察,除非是腦袋被驢踢了。
不過我可以從警察的口中透露出另外一個信息,那就是經過調查這個警車的車主所在家庭。
正好這個家庭正在為這個死者做喪事。
如果有什麼想采訪的,警方建議我去找車主采訪。
其實聽到這裏的時候,我有一個巨大的疑問,既然是肇事逃逸,那為什麼警方不下大力度,直接去抓這個寶馬車的車主?
這個車輛雖然是已開,沒有上牌照的車,但是像這樣的一個小鄉鎮,能夠買得起寶馬車的人恐怕並不多。
隻要一調查車輛交易的話,要想找到車主的身份,恐怕也並不是件難事。
現在警察完全就無動於衷,根本就沒有下一步計劃,如果警察連動作都沒有的話,那麼我更不可能從其中打聽到什麼新的消息。
不過有線索總比沒有比較好。
我當天就把富二代送回來家裏接下來的事情就不需要富二代跟著我幹,而且人滿為患,反而是件壞事。
在事情沒有解決之前,我也不想虧欠富二代什麼東西。
所以做完這一切之後,我騎著自行車,帶著鳳凰直接來到死者的家中。
隻是在這事情期間,發生了一個小小的插曲,這富二代的家中基本上也算是得理不饒人。
其實那個做母親的愛子心切。
我回到富二代家中的時候,把寶馬車就停留在了富二代家中的車庫裏,並且在車庫當中布置了一個陣法,防止車輛出現問題。
有錢的耳目就是比普通人多。
也不知道他們到底從哪兒打聽來的消息,得知了這輛寶馬車,曾經撞死過人,現在找不到寶馬車的車主,這戶人家反而賴上了死者。
在弄清事情之前,我盡力的讓他們家保持安靜,否則的話我拒絕繼續調查。
這戶人家雖然聽從了我的話,小區人家死者家中鬧挺,但是卻在村子裏麵不斷的謠言散播這件事情,並且越散越大。
一時之間,幾乎是鬧得滿城風雨。
案件還得繼續調查,而我和鳳凰隻能開個自行車,按照計劃趕往下一個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