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案件和警察沒有太大的關聯,所以隻能睜一隻眼閉一眼。
在警察同誌的親弟弟都死了,這警察立刻表現出不願意放鳳凰這麼跟我回去。
說什麼也要把事情調查清楚之後,再把鳳凰給放了,說白了就是拘留。
其實這事兒也沒什麼問題,拘留嗎?暫時都不能超過48小時。
如果換了我是警察,我也這麼幹,這三起殺人事件都和我眼前的鳳凰有關,那麼鳳凰就是這件事情的核心。
肯定是不管出於保護的目的,還是出於監控的目的,都不可能讓鳳凰安然無恙的離去。
聽警察這麼說,我立刻拍了一下桌子,我回答:“人我是肯定不能留在這裏的,咱們就這件事情得說道說道,你沒有證據扣押鳳凰,起碼鳳凰他不是凶手!”
現在我們這邊可能不太占理,警察一揮手,周圍的很多人把我們圍了一圈,看來說什麼也要扣鳳凰。
我一個外地人,在這個地界,是根本就沒,連個熟人都沒有打起來的話,我可吃虧。
萬一給我弄個襲擊警察,罪名可就更大了。
我立刻拍了一下桌子,接著說:“給我三天時間,這個案件我給你找出破解方法,我跟你說我真正的身份可是一個新聞記者,胡亂抓人,我就把你們的行為給曝光於天下,你身上穿的這身警服,可並不代表是你自己代表的是人民警察,你自己看著辦!”
我滿嘴忽悠完事兒之後,又給對方扣了個大帽子。
警察思考了一番,最後擺擺手,讓自己的手下退了下去。
對方臉色陰沉的對我說:“男子漢大丈夫說話算數,這事情我也不想鬧大,不過你既然說了三天,那麼三天之後得給我個交代!”
我說:“行沒有問題,不過咱們話說在前頭,你把你之前的案件資料全都得給我,這筆買賣怎麼樣?”
把案底交給陌生人,本身是違法的,但是警察在這種情況下也顧不了這麼多,我做好約定之後,拿走了所有的材料和鳳凰,回到了家中。
一回到家裏,我就開始研究這些檔案,同時我也要鳳凰回想一下,到底和那個男人有什麼關係?
時間就這麼一點一滴過去了,我一夜也沒睡好,等到天都朦朦亮的時候,我突然發現了一個問題。
這個問題來自於第一場殺人事件。
第一場殺醫事件當中,死者身體裏麵有27塊拚圖。
雖然我不能把屍體帶回來,但是照片我帶點回來,我按照照片的順序,把拚圖拚湊完之後還是鳳凰家中的院子地圖。
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時候,我打了哈欠,不小心一下就把地圖給弄亂了。
結果是誤打誤撞,我卻發現這地圖除了可以組裝成這片小區的地圖之外,還可以組裝成另外一片地圖。
看到這裏,我立刻進行了連接和拚湊。
花了大約兩個小時的時間,可算是把地圖拚接完事兒了,結果這一看這個地圖,如果反著拚的話,是另外一個地方的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