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10個信仰伊斯蘭教的少數民族形成簡述伊斯蘭教創立不久,就通過“絲綢之路”傳入中國。一般認為,唐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阿拉伯帝國(中國史書稱“大食”)向中國派遣使者,作為伊斯蘭教傳入中國的標誌。
唐、宋時期,一些信仰伊斯蘭教的阿拉伯、波斯商人通過海上和陸上的絲綢之路來到中國長安以及東南沿海的廣州、泉州、揚州等地經商貿易。他們建立了禮拜寺,開展宗教活動,其中一些人在中國娶妻生子,留在中國,其後裔成為中國回族的先民。
公元13世紀,隨著蒙古軍隊的三次西征和元朝的建立,一批批中亞、西亞信仰伊斯蘭教的軍士、工匠、商人、官員等來到中國,被統稱為“回回”,在與當地民族主要是漢族通婚後,既吸收了漢族的文化,又保持了伊斯蘭教信仰,逐漸形成了一個新的民族——回族。此後,在中國很快又形成了東鄉、撒拉和保安等3個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又經過數百年的時光,伊斯蘭教在新疆占據了主導地位,成為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烏孜別克、塔塔爾、塔吉克6個少數民族信仰的宗教。這樣,在我國56個民族中就有了10個少數民族是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
(二)中國受伊斯蘭教化的過程
從某種意義上講,中國回族形成的過程就是中國受伊斯蘭教化的過程。
1.唐宋時期(公元618~1279年)回族先民產生
《唐書·西域傳》記載,公元651年,唐朝貞觀年間(高宗永徽二年),穆罕默德的弟子撒哈八散阿的斡葛思作為阿拉伯帝國正式派遣使者來華,兩國正式締交。史書記載,僅在唐代,阿拉伯使臣來華次數就達37次之多。不被記載的民間商貿活動往來更加頻繁。
中國唐、宋政府用“大食”這兩個字稱呼阿拉伯國家。對伊斯蘭教叫作“大食法”。阿拉伯和波斯商人被中國唐、宋政府稱為“胡商”“蕃客”。這些常期居住在中國的阿拉伯人和波斯商人即是中國回族先民。
2.元代時期(公元1271~1368年)回族共同體初步形成
蒙元時期是信奉伊斯蘭教的穆斯林回回人大批定居並落籍中國的時期。這一時期發展比較快,主要原因是成吉思汗的三次西征。
成吉思汗統一蒙古各部後,帶領其子孫進行了三次西征。第一次西征(公元1219~1225年),第二次西征(公元1235~1242年),第三次西征(公元1252~
1260年)。
蒙古人征服了蔥嶺以西、黑海以東的穆斯林集聚生活地區,征服了中亞、西亞各國,包括現在的哈薩克斯坦、土庫曼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阿塞拜疆、巴勒斯坦、敘利亞、以色列、約旦、黎巴嫩、伊拉克、土耳其、埃及、伊朗、阿富汗、巴基斯坦等國家和地區,一直進入到了當時伊斯蘭的政治、文化、經濟中心伊拉克的巴格達。
西征中,蒙古軍隊每攻克一城一地都要俘掠工匠和婦孺為奴,並征調青壯年充軍。這樣,隨著每次戰爭的勝利,一批批中亞、西亞各地各部落和各王國的工匠、平民、軍士以及一些降將、貴族和學者等,都被迫遣發或安置到中國從事各種工作,這些穆斯林人數多達百萬。同時,大批阿拉伯、波斯和伊斯蘭化的突厥人被編入蒙古軍隊。成為中國曆史書中“西域親軍”“回回軍”“探馬赤軍”等部隊,他們參加了統一中國的戰爭。他們戰時從征,平時就地屯墾牧養,過著亦軍亦民的生活。他們分駐各處,以西北陝、甘、寧居多,有的則遷征西南、江南、中原各地。他們定居以後根據每個人的特長和特點,有的充當職業軍人,有的從事手工業、農業和商業活動,也有少數人入仕做官。總人數規模大大超過了唐、宋時期的“胡商、蕃客”。唐、宋時的回族先民主要活動於大中城市及交通要道,不上山不下鄉。元代的回族先民則分散深入到中國各地的大小城市、鄉鎮、農村,其社會活動遍布各行各業。
蒙古人忽必烈汗即位後,起用了一大批回族人。回回人在元朝立國的90多年中,擔任過朝廷宰相(包括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參知政事等)的就有16人,擔任過各行省官的多達3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