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廣角
作者:趙堅
和服的名稱
以“和服”指稱日本傳統民族服裝是相對晚近之事。日本人早先把自己的服裝稱為“著物”,顧名思義,便是“穿著之物”,為服飾的通稱。後漢三國時期,華夏的織染服飾及其技術傳入日本,由於這類服裝主要產自絹綢織染業發達的東吳,遂被日本人稱為“吳服”,以和本土被稱為“太服”的棉麻服裝相區別。“吳服”後來成為源自大陸服飾的泛稱,一直是日本前近代的主流服飾,以致此後的成衣鋪被通稱為“吳服店”,裁縫集中居住區為“吳服町”。到了明治時代,西洋文明大規模傳入,洋服浸淫成為主流服飾,傳統服飾便被稱為“和服”,作為“著物”的一個配稱,與外來“洋服”分庭抗禮。
15~16世紀,進入東亞的商人、傳教士,漸次向其母國介紹他們所遭遇的東方文明,“中國風”和“日本風”相繼吹入歐洲的主要都會。其後法國印象派畫師醉心於日本的“浮世繪”,日本元素充斥其畫作,日本的傳統服飾以其絢麗嫵媚的色彩風格,受到大肆渲染,“著物”一詞作為定稱,進入歐洲各主要語言的權威詞典。而19世紀晚期成名的“和服”一詞,指稱雖比“著物”精確,卻無法取代在西洋耳熟能詳的後者。而當時留日的中國學生,卻選擇“和服”一詞,與“和歌”、“和食”、“和式”等新詞,一並攜入華夏。
和服的淵源
比起中國大陸和朝鮮半島,島國日本較晚進入農業文明,直到彌生時代,大陸和半島文化由“渡來人”(移民)攜帶進入島國,日本社會才從繩文的狩獵采集文明過渡到農業文明。“渡來人”的服飾主要有“吳服”和“胡服”,成為當時上流社會的時髦服飾。“吳服”為中國南方農耕民的服飾,而“胡服”則為東北亞遊牧民族的服飾。當時隨葬的人物埴輪(一種陶製土偶)顯示,“胡服”分上衣和下衣(男為褌,女為裳),戴冠束帶,緊身窄袖,適宜於騎馬。據《三國誌·倭人傳》的記載,當時庶民的服飾仍是“貫頭衣”,即在長方形的棉麻布中間開口,套入頭顱,掛在肩上,腰間束帶,成其衣裳,遮體禦寒。進入飛鳥時代後,尤其是在推古天皇的統治下,由聖德太子主導,全麵引進大陸文化,律令製度之外,還參考隋製,製定官服,有“冠位十二階”,以紫、青、赤、黃、白、黑各色的深淡兩種冠冕界定十二等官位的排次。
《續日本紀》記載,8世紀初有一批官員出使大唐回國,在謁見天皇時,穿上大唐朝廷贈授的官服,讓天皇驚豔不已,隔月便詔令朝野改變服製。大唐宮廷的男女禮服於是成為奈良、平安兩朝的正裝。女裝經過改造,被稱為“十二單衣”,在9世紀末廢止大陸使節派遣、“國風”開始高漲的時代趨於定型,之後成為日本民族服裝—“和服”的原型。成書於12世紀末的《源平盛衰記》稱:“彌生(三月)之末,穿戴藤重(藤色重疊套裝)之十二單衣。”此為記載其名稱最早的文獻,說明唐代宮廷服傳入日本之後,成為在一般貴族間流行的服飾,逐漸脫離大唐宮廷禮儀的局限,成為日常裝束,並注入對季節變換敏感的本地文化元素。
晚唐以後,唐裝失傳,而為其一枝的“十二單衣”卻域外開花,經過鐮倉、室町武家實用文化的改造,在江戶時代與發達的庶民文化相結合,蔚為壯觀,成為當代日本最為顯赫的“裹纏生命”之文化符號。大唐之“禮”,失諸“朝”而得諸“野”,得失之際,讓人唏噓。
和服的嬗變
“十二單衣”從最上麵的罩衫“唐衣”數起,其下為“表衣”、“打衣”、“五衣”和貼身的“單衣”,腰以下前麵為“袴”,後麵為“裳”和“引腰”,腳下有襪和履,加上“玉簪”、“肩帶”和手執的“檜扇”,共十三件。日本學者大多認為“十二單衣”的名稱隻是服飾的籠統枚數,穿戴簡單時少則七、八件,繁複時多達二十餘件,端視現身場合而定。
“十二單衣”名稱本身並不見於其所從來的李唐文獻。開元二十年頒行的《大唐開元禮》,規定皇後服飾除了“首飾花十二樹”之外,還有“褘衣”、“鞠衣”和“鈿釵襢衣”三種。根據稍後杜佑《通典》的記載,“褘衣”分“十二等”,“襢衣”有“十二鈿”。先秦服製就以冠冕的飾物和衣裳的章紋分別君王公卿,如大裘冕的上衣下裳,各有六種章紋,合稱“十二章”。所以“十二”這一成數,是中國傳統冕服的定製之一,沿用於唐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