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為發展出口貿易國家實行了下列措施:
(1)一再縮小易貨範圍。1949年10月25日華北對外貿易管理局奉令公布了腸衣等五十多種商品一律結彙出口,不得以易貨方式進行。目的在於增加外彙收入以進口更多必需品。
(2)減免出口關稅。大力支持的出口商品先後分別減免關稅。華北人民政府1949年6月27日發布免征出口關稅辦法規定:為獎勵土貨出口,從28日起,凡經華北各港口出口的貨物一律免征出口稅。出口商應納的河工捐、碼頭捐減半征收,領取出口許可證免征出口簽證費等。當時華北地區減免所征出口稅項目,累計達10%以上。特許出口開灤煤所征之稅,從30%降為15%;應納進出口稅和產銷稅可實物交納等。
(3)簡化進出口貿易手續。簡化自備外彙進口申報手續,免華船進口申請及出入港口時間申報等。
(4)埠際之間貿易免征出口稅。華北人民政府先後頒行了天津、秦皇島、上海、青島、廣州、汕頭及沿海各口岸間貿易往來,一律以內地貿易論處不納出口稅的決定。天津人民銀行亦多次開辦埠際間進出口貿易的押彙業務。
(5)為扶持私營貿易商行、支持出口產品生產廠家提高產品質量,天津公、私金融機構在政府統一安排下集資數千億元(舊幣),建立銀團或外彙銀團,先後進行多種形式、不同內容的發放貸款業務,多次向公、私貿易行和產品出口生產廠家發放的貸款達數千億元(舊幣),有力支持了出口貿易。
3.為促進外貿發展,在政府統一部署下,天津公、私貿易商行積極開展地區間、城鄉間、埠際間的物資交流活動。先後舉辦過三次大型的華北城鄉物資交流大會,多次地區性的物資交流活動,組建各種形式的代表團赴東北、華北、西北、華東、中南、華南各大區參觀、考察、了解情況、進行物資交流,以便為出口商品提供充足貨源,也為進口商品尋找廣闊銷售市場。
天津百貨公司、貿易公司多次降低商品牌價,以支持和促進內外貿易發展。1951年上半年對1958種商品批發價格降價率平均達7.6%;對2696種商品零售價格降價率平均為5.7%;1952年6月11日又對700種商品價格降價平均是4.4%。
4.改善交通運輸。充分利用鐵路運輸,發展內河航運,開拓國際遠洋航線,加快塘沽新港建設等,這些都為外貿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