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鮮浪人在華北走私貿易活動,由於有日本軍方和官方作後台,走私活動空前猖獗。《塘沽停戰協定》簽訂後,特別是1934年平沈恢複通車後,日、鮮浪人在華北走私貿易活動由暗變明,小量變成大宗,由怕關卡檢查發展為公然闖關而過,由三三兩兩偷運演變為成群結隊販運。走私商品從白銀進而到“高稅率”之人造絲以及“偷運一切貨物”,之後“所有各項雜物,無論稅率大小,除大象之類不能運輸”者外,亦屬“走私之貨”,連“少數之軍火、子彈亦與其間”。走私範圍日益擴大:1934年走私之事僅在榆關、秦皇島及山東龍口、煙台、青島等地發生,嗣後遍及整個華北沿海口岸與長城各口和冀東地區。海上走私船隻從幾隻發展到數十隻。據1935年1月大連方麵情報稱:從大連滿載私貨駛入河北昌黎海岸附近的船隻就達23隻,均能滿載“二十噸乃至六十噸”。陸上走私最初由行李夾帶發展到馬馱車運直至汽車、火車販運。走私人員比比皆是,“山海關就有韓(應為朝鮮)籍私販四百人,秦皇島不下二百人,濟南亦在百人左右”,這還不計日籍私販。被雇來搬運私貨之中國苦力常有千人之多。當時山海關一帶“常見有苦力數百成群負載私貨公然往來運輸,不稍避諱”地“成群結隊、絡繹於途”,“勢頗浩大”。“專營私運之浪人,公然組織堂堂隊伍,以二百人為一隊,隊之前後,並加二十名騎隊(應為騎士),以為監護。”故當時有這樣新聞報道:“浪人一槍在握,怒目橫顏,直衝檢驗所而過。”如遇中國緝私人員查詢,即有“雄赳赳武士必挺身而起,拔刀相向。”緝私人員遭其毆打之事常有發生:1935年9月間秦皇島有10餘名緝私人員慘遭毒打,在1936年的5次衝突中,秦皇島緝私人員又有15人遭到毆打,3人打成重傷。類似被打事件屢見不鮮。不僅如此,日、鮮浪人公然組織專門從事私貨運輸的石河轉運公司,在光天化日之下將私貨裝入車船販運。當時蘆台至秦皇島一帶沿海海岸成了走私貨物集散地。在“私運船隻叢集之區,私貨一經起岸,即可隨意運輸,之虞查緝。”從大連、營口運來的私貨公開在秦皇島北戴河、昌黎等地起卸,轉經北寧路運來天津,使津、秦一線海關形同虛設。當時一位商人對《京林西報》記者說:“吾未見到有走私也,吾所見者在北戴河沿海一帶,有大大小小之帆船三十八隻停泊其間……沙灘上人群來往奔走忙碌,初不亞於極旺季節之天津外灘,君猶得以走私視之乎?真是自由貿易。自由貿易有一定之口岸,今乃廣漠無際一帶之自由沿海岸耳!”可見走私規模實在前所未聞。源源不斷而來的走私貨物,滿載於汽車、火車之上運達天津。津市碼頭、車站及日租界街頭巷宇皆為私貨堆積如山。日租界竟成私貨集散地,走私者明目張膽地出沒其間。大大小小各式各樣“貿易公司”“支那青年同盟”等類的走私組織在日租界裏四處可見。經營私貨“洋行”竟有七八十處之多,販賣毒品“洋行”也有二三百家,有的“洋行”還有日軍護守或流氓保鏢。傍晚竟有公開佩帶“支那青年同盟”袖章走私人員,扛著“國際運輸社”大旗,將私貨裝入卡車運銷華北各地。
走私如此猖獗、浩大,為當時中外罕見。在短短幾個月裏走私貨物遍及整個華北乃至長江流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