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中國-東盟區域財稅金融政策協調(1 / 3)

我們知道,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建設的進程中,市場要素在市場規律作用下的自由組合和配置,必然有市場失靈和產生負效應的情形,因此,有必要對區域內各國的經濟發展進行宏觀調控和協調。需要注意的是,區域經濟協調機製不是要扯平區域間的發展速度和利益差距,而是要形成資源的市場配置效率最大化,一方麵使各區域內各國的市場的深度、廣度深化,形成良好的吸納和輻射機製;另一方麵,要使各區域間各國市場間有序競爭和協調發展,最終達到區域經濟效益與區域內各國(地區)社會效益一致的發展機製、配置機製和監測預警機製。按照區域經濟與國際經濟合作相關理論,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發展與區域內國家間的財稅政策協調與合作息息相關。特別是伴隨著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實施,區域內投資和貿易一體化繼續發展的結果必將需要經濟政策的協調統一。因此,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實施過程中,如何滿足這些需求,如何深化區域內各國財政貨幣政策協調與合作就很現實地擺在我們麵前。

13.1財稅金融政策協調的理論分析

13.1.1 財稅金融政策協調必要性的博亦論解釋

西方經濟學家中最先把博弈論引入國際經濟政策協調分析中的是希爾多斯基(Scitovsky)和亨利,約翰遜(Harry Johnson),他們對於1942年和1953年較早地從博弈論的角度對國際貿易衝突進行了探索性分析。20世紀70年代末,日本經濟學家斌天紅(Koichihamada)在其所著《國際貨幣相互依存的政治經濟學》[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international monetary interdependence(1980)]中對貨幣領域的國際協調進行了分析,他還設計出一般均衡的動態模型,演繹了各國宏觀經濟決策當局在三種不同行為形式的假設條件下,國際經濟政策協調達到均衡的過程,並比較了三種不同假設條件下的福利結果。後來對政策協調的理論做係統分析的是哈馬達模型,至今對一些財政金融政策協調的分析依然是在哈馬達模型基礎上拓展的。為了對博弈論引入經濟政策協調的分析有深入的了解,在此對哈馬達模型進行簡單的介紹。

哈馬達模型的假定條件:

1.世界經濟是有兩個國家組成,本國與外國;

2.它們隻進行兩種產品的生產,每個國家生產一種,分別稱為本國商品和外國商品;

3.生產要素隻有勞動力一種;

當不存在外部衝擊時,如果以同種產品度量,兩國的生產規模相同。

圖中,橫軸和縱軸分別代表A國和B國所采用的政策工具IA和IB。A國的目標函數包括一組無差異曲線,每條無差異曲線上的點表明福利水平相等。如果沒有溢出效應,這些無差異曲線將變成垂線,福利水平完全由A國的政策工具決定。如果存在溢出效應,一國的政策工具會影響另一國政策工具的效應,這時需要兩國政策進行協調。有效的政策組合應該是兩國無差異曲線的切點。這些切點在契約線上(contract curve)BaBb上,切點上的政策能夠實現帕雷托最優,即一國的福利水平隻有在其他國家的福利水平下降時才能上升。當兩國政策不進行協調時,把另一國的政策既定,選擇I使一國福利最大化;另一國也同樣如此,最後得到納什點N,從福利經濟學的角度講,納什點是無效的。與其契約線上的軌跡相比,納什點是次優的。所以,當國際間存在溢出效應時,進行政策協調能夠實現帕雷托最優。但有一點需要說明,政策協調的結果會受違約與免費搭車的影響。如果A國認為B國將繼續貫徹協議的政策,例如BaBb線上的C點,那麼,A國往往在反應函數上的R點違背協約。如果對采取欺騙手段政策的國家實行監督有困難,那麼,A國的違約就會輕而易舉。為了避免這種現象的產生,另一國常常以回到納什點進行威脅,促使協議的貫徹實行。通過這一分析,充分說明經濟政策協調是很有必要的。

以後,又有一些經濟學家在此基礎上,把預期、不確定性放到模型中,對政策協調的收益進行分析,但基本的理論框架沒有脫離此模型。

13.1.2 財稅政策協調的理論分析

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建立,不僅有其迫切的實踐需要,亦有其深厚的經濟學理論基礎——區域經濟發展一體化理論。一體化理論及其發展也為我們探討區域經濟或貿易一體化過程中宏觀政策協調特別是財政政策的協調奠定理論基礎。

一般認為關稅同盟理論是國際經濟一體化理論的核心。我們在對關稅同盟進行理論分析時,主要是以自由貿易理論為基礎,很少有從保護貿易角度去分析關稅同盟。其實,從關稅同盟建立的本旨來看,它的實質就是建立內外有別的關稅同盟以促進成員國經濟增長,是一種集體保護。

關稅同盟的理論應追溯到19世紀40年代德國曆史學派經濟學家李斯特的有關保護貿易和關稅同盟理論,在他的代表作《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係》中,李斯特關於保護貿易和關稅同盟的主要論點如下:

1、關於保護貿易。(1)他主張建立一個適度的、有節製的保護稅製。(2)采用保護貿易政策還是自由貿易政策是由各國發展程度和所處的階段決定的。(3)李斯特認為,保護製度是使落後國家在文化上取得與那個優勢國家同等地位的唯一方法。

2、關於關稅同盟。(1)國家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在某一時期可以與意向及利益關係相同的那些國家為同盟,以反抗在這些方麵同它們相衝突的國家。而且李斯特還預見到自然的趨勢迫使法國和德國現在不得不從事於建立一個歐洲大陸聯盟以對抗英國的優勢地位,不久將來也將迫使英國不得不建立一個歐洲聯盟以對抗美國優勢地位。(2)李斯特認為結成同盟的原因是比較衰弱的國家會共同反對強大的國家。獨立自主受到危害的國家會共同反對侵略者在海上缺少出路的國家會共同反對海軍強國。在工商業方麵有缺陷的國家會共同反對壟斷工商業的國家。半開化國家會共同反對文明國家。(3)關稅同盟是德國人走向統一的第一步。它依靠商業問題上的共同利害關係打開了政治上趨於統一的道路,德國和西歐的發展曆史包括美國的發展曆史都證明了李斯特理論的重要性,其對我們今天的有關研究也是具有借鑒意義的。他的關稅同盟理論是二戰後聯邦德國政府歐洲統一政策主張的理論淵源,也是作為國際經濟一體化理論核心的關稅同盟的理論淵源。

……剩下的則從夥伴國進口,圖中三角形AED與BCF代表關稅同盟的福利所得,即貿易創造效應。但這一利益所得又會被政府稅收的損失——矩形EFGH即貿易轉移效應所抵消部分或全部。因此,維納的結論是關稅同盟不一定能改善一國的福利,這取決於本國與夥伴國的供需彈性以及關稅結構。因此,自由貿易區內國家要想在區內獲得共同福利,財政金融政策的協調尤其重要。隻有通過財政金融政策的協調,完善各國經濟產業結構,改善各國關稅結構使其達到最優化,才會帶來福利的增加。

隨著產業組織理論與新國際貿易理論的發展與成熟,區域一體化理論也有了長足的進展並且表現出兩個新的特點:一是研究與一體化有關的政策選擇問題,這類理論有時又稱為內生化的一體化理論,如建立關稅同盟時的最佳共同關稅的選擇。二是研究重心從傳統的區域一體化對內部的影響轉向區域一體化安排對整個世界經濟的影響。如近年來文獻中頗多的關於區域主義與多邊主義(Regionalism vs。Multilateralism)的討論便是這方麵的表現。

在內生化的一體化理論中,較有代表性的是蓋茲斯(Gatsios)和卡普Karp在1991年提出的關稅同盟的一個非合作博弈模型。

該模型假設存在一個包括兩個國A和B的關稅同盟,其中對外關稅的製定可以授權給任一成員。

由上分析,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關稅同盟的最佳共同政策選擇不僅取決於同盟與世界其他國家的策略行為,還取決於同盟內成員間關於對外政策製定權的選擇和財政金融政策的國際間協調,這就為區域內國家間財稅政策協調提供了理論基礎。

從上麵的分析,我們可以認為:當財政擴張或收縮的效應溢出到它國時就需要考慮政策的協調問題。如一國實行擴張性的財政政策,總需求的增加會刺激進口的增長,而這又會刺激向該國出口產品國家的總需求。這種溢出效應在相互有較高貿易水平的國家之間會相當大。由於政府在貨幣市場上借貸,因此財政政策也對利率產生影響影響。為彌補財政赤字政府增加了對資金的需求,因而財政擴張對利率造成向上的壓力。利率的上揚會溢出到夥伴國進而導致那些國家利率的上升。因此,一國進行財政擴張引起該國利率上升並導致夥伴國利率上升,會對夥伴國的彙率和貨幣政策產生影響。如果夥伴國尋求建立強有力的貨幣政策協調體係或者是貨幣聯盟,這些財政政策的溢出效應就變得非常重要。如果從財政赤字隻能通過貨幣擴張進行融資的意義上來說財政赤字是不能持續的,它會引發許多問題。在這些情況下,財政政策溢出效應會動搖貨幣協調體係。鑒於這種原因,許多經濟學家呼籲建立財政政策協調體係,目的就在於此。

財政政策的協調也有助於為那些財政過度溢出的國家創造更有效的反周期政策,恰當地利用溢出效應能夠從中獲取協調利益。協調政策要求夥伴國的財政政策取向相同。原則上講協調政策會減小針對繁榮或蕭條的財政擴張或收縮的溢出效應。在協調計劃中任何國家的財政擴張或收縮都應該考慮夥伴國的財政政策所導致的溢出效應。

13.1.3 貨幣政策協調的理論分析

建立貨幣政策協調係統的誘因主要是貨幣政策對彙率的影響。我們知道,在走向自由貿易區的過程中,區域內貨幣自由兌換是必然的選擇,這時,貨幣政策協調尤其重要。例如,如果一個國家在某個時候擴大其貨幣供應,而此時它的主要夥伴國實行緊縮的貨幣政策,這樣就會產生利率上的差異,而且資金就會從低利率國家流向高利率夥伴國。這會導致夥伴國貨幣的升值。在此情況下,本幣升值的國家會因此失去競爭力。為避免競爭力的喪失,即為了減少利率差異從而避免本幣升值,夥伴國可能會擴張貨幣供應,然而,貨幣擴張對降低利率雖然是必要的,但它會產生通貨膨脹的問題。貨幣政策協調被用以避免這類結果。如果要避免非穩定的利率差異,那麼任何彙率體係都可能要求一定程度的貨幣政策協調。

利率也影響消費和投資決策並由此影響到一個國家的經濟活動水平。由於大多數國家都具有經濟活動目標,所以利率工具也用來實現經濟目標。

假設兩個國家的利率政策是相互依賴的,且它們都實行固定彙率製(或是嚴格管理的浮動彙率製);那麼這兩個國家都能夠從貨幣政策的協調中受益。如果進一步假定國家A或B采取行動但其他國家不對其利率變化做出反應,那麼我們就可能構造目標函數以發現每個國家的最優利率。

能產生最優的經濟活動水平,而且與B國的利率差能夠滿足彙率目標。如果在此基礎上B國提高利率,這將會減少利率差並對目標彙率產生壓力,A國會以提高利率來對此做出反應。但由於經濟目標既定,A國不願意像B國那樣對利率水平進行調整。A國和B國根據夥伴國利率的變化而對它們的利率進行調整的程度決定了反應函數的斜率。

對此進行反應,如此進行下去直到E點達到為止。然而,協調體係能夠產生不同於正點所表示的結果,這一結果對雙方都有利。假設兩國為了刺激經濟增長皆偏好較低的利率。在此情況下,貨幣政策協調體係能導致一種更好的結果。

更低的利率,協調體係仍然優於非協調體係。

然而,在僅有一個國家偏好較低利率的情況下,協調體係的結果並不一定是很有利的。例如,如果A國想要較高的利率而B國想要較低的利率,協調的結果要求補償遭受損失的國家。非對稱衝擊會引發這類問題,即經濟活動目標偏離的條件僅會影響其中的一個國家(或者各個國家所遭受衝擊的程度不同)。在這種情況下調整利率的壓力非常大以至於不得不放棄協調體係。因此,貨幣政策協調發揮作用要求或是不存在非對稱衝擊,或是必須存在一種補償機製以使受損者能夠保留在協調體係中。如經濟活動水平偏好方麵存在相當大的差異也可能給尋求貨幣政策協調的國家帶來較多的問題。

13.2 中國-東盟財稅政策協調

13.2.1 中國-東盟財政政策協調的框架

目前,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進程中財政政策協調的重點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一、完善財政協調的製度框架

要協調成員國的財政政策,就必須建立和完善一個複雜和細致的協調製度,並根據需要進行不斷地加以改進。目前,應確定為協調宏觀經濟政策的核心指導原則,以該指導原則作為自由貿易區進程中經濟政策協調過程的核心內容,是實現統一經濟政策戰略的重要手段。這一框架包括:為成員國提供普通的經濟政策指導,對成員國提出特殊政策建議,建立提出政策建議的特殊程序等。另外,為了增強這一協調框架的效率,應該加強對區內的經濟計量分析,對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組合進行經常性的評估,並開始給成員國發送全麵的政策組合評估報告,鼓勵成員國在保持宏觀經濟穩定、改善就業環境、提高生產力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等四個方麵進行改革。

二、加強財政和貨幣政策當局間的協調和對話

從目前情況看,雖然其財政和貨幣政策在各國由不同的機構負責,具體的政策目標也各不相同,但是為了避免經濟政策出現負麵的外部性,就必須首先協調各國的財政和貨幣政策,以獲取適當的政策組合,以此為基礎展開國際協調。因此,要重視為政策製定者建立不同層次的聯係和對話渠道,如為成員國建立一個非正式論壇,來保證成員國的財政當局和貨幣當局保持緊密的聯係。在這個論壇上,各成員國可以進行政策對話,交換各自對經濟狀況的看法、交流政策需求信息,甚至在必要時候進行聯合決策。

三、協商建立科學的財政補貼製度

1、農業出口貿易補貼方麵。由於財政和銀行信貸在糧食等主要農產品流通環節投入和占用大量的資金,難以有充足資金用於補貼農產品的出口,使我國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的出口成本高,在國際市場上競爭力不強,出口量一直得不到有效放大。而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和泰國等凱恩斯集團國家則支持全球農業自由貿易體製,主張采取非補貼出口。因此,對農業補貼的分歧將不利於自由貿易區的構建。

2、對企業的過多補貼不利於公平競爭。作為一種非規範的調節手段,出口補貼在整個外貿經濟的運行中隻應發揮輔助性作用。就企業補貼而言,雖然都有一定的合理性,即一國在一定時期為了使國民經濟相對平衡發展,總是需要扶持某些企業,但是從長期的觀點來看,補貼對企業是不利的。在補貼情況下,企業所得是其產品價格和補貼額之和,企業收入增加,但同時也會形成惰性和依賴思想,缺乏進取和創新能力,缺乏危機感和壓力感,無法提高其國際競爭力。然而,我國還有相當多產業屬於“幼稚產業”,缺乏國際競爭力。因而,在構建自由貿易區後,如果沒有政府的扶持和保護,我國企業在國際經濟競爭中將慘遭淘汰。

3、在貿易補貼方麵,由於我國的傳統出口商品集中於勞動密集型和資本密集型,附加值較低,低價競爭成為拓展市場的主要手段,而中國和東盟盡管在經濟上有許多方麵具有互補性,但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同構性出口產品(包括勞動密集型和中低技術密集型產品)的競爭,其原因在於,中國與東盟在自然稟賦、生產傳統、技術水平、市場輻射以及地理位置等方麵均有相似之處,各國基於自身比較優勢或其他因素,在東亞產業轉移和傳遞的過程中,主動或被動的選擇以資源密集型或勞動密集型產業為主導出口產業,從而導致了相似的出口結構。這意味著在未來相當長時間內,中國在出口市場上將遭遇到來自東盟越來越強勁的競爭。而從國際貿易角度來看,一國對本國出口商品和出口商品生產者提供的補貼可能產生三種不利影響:首先,對進口國而言,其國內相關產業生產的產品將不得不與得到出口國政府補貼的、占據不公平競爭優勢的進口產品進行競爭,而可能受到損害。其次,對出口國而言,補貼國給予其生產者的國內補貼可能會削弱其他成員向該國出口產品的競爭力,這是因為與進口產品相比,國內產品可能因得到補貼而享有不公平的價格優勢。

最後,就國際市場而言,一些成員國的出口可能受到影響,這是因為在第三國市場上,一些成員的商品競爭力在與得到出口補貼的成員的商品競爭時補貼削弱。由此可見,出口補貼會增加一國出口,減少或損害其他成員國利益。因此我國現行的外貿補貼政策勢必引起東盟國家的反對,對自由貿易區的構建形成阻礙。

13.2.2 中國-東盟稅收政策協調的對策

一、成員國稅製趨同的政策協調

稅收協調首先是協調稅製,特別是在成員國統一推行增值稅製度。以歐盟為例,1958年,法國、德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六國宣布成立歐洲經濟共同體時,共同體中實行增值稅的國家隻有法國,其它國家一般都實行按銷售額全值征收的稅製(如營業稅、銷售稅)。由於增值稅稅製優於多環節階梯式課稅製,使法國在國際貿易中處於優勢地位,獲得了很多好處,如法國通過采取全部退還固定資產所征稅款措施,吸引了大量外資,推動了法國的工業化進程;另外,法國還采取了稅率為零的辦法,使商品以不含稅價格進入其它國家,提高了產品的市場競爭力。由於歐盟成員國稅製上的差異,導致了歐共體成員國內部在稅收政策上出現了許多矛盾。為了協調共同體之間稅製不同導致的經濟矛盾,消除成員國在貿易上的不平等地位,1962年歐洲共同體提出進行稅製改革,實行增值稅的建議。此後聯邦德國、荷蘭、盧森堡、比利時和意大利分別在1968年、1968年、1970年、1971年和1973年推行了增值稅,至此共同體成員國統一推行增值稅的工作基本完成。此後,英國、愛爾蘭、丹麥等國在加入歐共體後,也逐步實行了增值稅。歐共體成員國雖然普遍實行了增值稅,然而各成員國的增值稅征收辦法卻有很大的區別。為此,從1978年1月1日起,各國開始逐步協調增值稅的征收辦法。由於歐共體采取了協調和統一增值稅的步驟,使增值稅更符合共同體的整體利益,進一步促進了成員國之間的商品交流和經濟一體化。增值稅具有簡單、明確的特點,有效地避免了重複征稅的現象,因此到1977年,成員國都采用了增值稅係統。在這個時期,各國稅種、稅率的差異依然存在,相同的產品可能在低稅率的地方征收,也可能在另一個地方豁免。隨著共同市場的建立,對稅收進行協調就顯得更有必要。1985年提出的內部市場白皮書指出了接受共同稅基的必要性,對類似的商品、服務開始協調它們的稅收結構和範圍,共同體內部各國之間的稅收行為開始趨於一致。所以從1985年開始,增值稅運作的方式,有了很大的變化:(1)大大降低了消費者在邊界的購買限製;(2)為了在邊界購買時降低稅收競爭和減少收入損失,各國開始接受進行稅收協調;(3)公司間交易的增值稅運作采用了新的係統,取消了邊界檢查,實行零出口稅率,進口征收增值稅。由於各國之間的貿易發展是不平衡的,因此這種協調措施容易導致各國收入的不平等,共同體開始考慮建立一個清算係統,即以歐洲貨幣單位建立中心賬戶,由歐洲委員會掌管,每月從淨出口國征收,支付給淨進口國,逐步縮小各成員國間的增值稅差異,以便減少欺詐、逃稅和對競爭的阻礙。1986年通過清算係統,德國和芬蘭分別支付了35億歐洲貨幣單位和5億歐洲貨幣單位,而法國和意大利分別獲得了24億歐洲貨幣單位和18億歐洲貨幣單位,這種清算係統有利於消除成員國的不對稱衝擊。

在自由貿易區稅製協調過程中,主要應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統一明確增值稅的實行範圍和納稅人;二是統一明確計稅基數和扣稅範圍。計稅基數指從事增值稅課稅範圍的各項經營活動所取得的價款收入;三是統一明確稅率為零的規定。這個規定適用於經營出口業務及有些類似出口性質的業務;四是對稅率及減稅作了既靈活又具有原則性的規定;五是對增值稅的一些計算方法作了統一的規定。如對小企業使用估征等簡化的計算方法等;六是對企業的納稅申報,征稅期限,繳稅日期,開業、停業、經營情況變更的登記,發票的填發和保管,以及賬簿資料的記載、管理等等,均作了原則性的規定。

二、關於征稅原則的協調

間接稅的征稅原則有兩種,一是原產地原則;二是目的地原則。根據原產地原則(Origin principle),國內生產的產品,無論是否出口,都必須納稅,但是進口產品一律免稅。根據目的地原則,供國內消費者消費的進口產品或國內產品都必須納稅,麵向外國消費者的國內產品不用繳稅。如果各國采用不同的征稅原則,也會導致生產、消費的扭曲。

所以,歐盟在統一實行了增值稅後,對稅收原則進行了協調。共同體委員會建議各國統一采用目的地原則,保持稅收中性,避免各成員國用邊界調整來支持國內的生產者,各成員國都遵守了此原則。1993年共同大市場建成後,一些學者開始提出應該采用原產地原則。因為在關稅同盟下,各國采用目的地原則可以消除經濟邊界,同時各國保持財政的獨立性。在經濟聯盟的條件下,要求消除財政邊界控製,故適合采用原產地原則。為此,歐共體執委會決定將1993-1997年確定為從目的地原則向原產地原則的過渡期,將過渡性機製(Transition system)引入稅收係統。然而,這種過渡性機製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1993年以前企業征稅的目的地原則,隻是不進行邊境管理,出口和以往一樣繼續采用零課稅,但出口商必須得到並報告其它成員國客戶的增值稅鑒別號碼、出口品價值,並保留出口的商業單據證明。同時,把進口的增值稅轉嫁給了國內課稅體係。盡管這種過渡性機製對稅收係統敏感的國家很有意義,對維持其財政政策的獨立性也有一定的意義,但它隻是消除了邊界調整,消除邊界購買帶來的扭曲和消費收入的損失,卻沒有消除財政邊界。按照征稅原則的協調進程,1993年采用的過渡性體係,應該在1997年被一種完全的原產地原則即確定性機製(Definitive system)所代替。然而由於歐共體一些國家的反對,直到目前為止,歐盟國家還沒有完全采用確定性機製作為統一的征稅原則。

三、稅率的協調

對各成員國的稅製與稅收原則都進行了協調,如果增值稅率存有差異,仍然會導致消費扭曲。所以,稅率就成為稅收政策協調的關鍵。

1992年歐洲部長理事會提出了增值稅的征收規定:各成員國的增值稅率不得低於15%,如從1993年起,增值稅至少為15%,不能少於兩個百分點,並對一些特別的產品如摩托車等進行了重新規定。這種協調措施非常重要,因為歐盟有15%的人口居住在邊界,事實上,1990年盧森堡征收的增值稅為12%,削減了比利時收入的19%,法國的18.2%,德國的14%,所以此措施避免了各國之間競相降稅。在這個時期,建議標準稅率與最低稅率和最高稅率的差異不得超過2.5%。在此之後,委員會建議標準稅率為14%-20%,另外一些為4%-9%(食物、能源、水等)。1992年對煙草類產品所規定的最低稅率為:按含增值稅的零售價的57%征收或每公斤征收20歐洲貨幣單位;雪茄按含增值稅零售價的5%征收或每1000支征收7單位歐洲貨幣單位;鬥煙按含增值稅的零售價的20%征收或每公斤征收15歐洲貨幣單位。1998年11月,歐洲委員會決定自1999年1月1日起,將增值稅正常稅率定為15%-25%。

自1999年起,歐盟就采用了新的增值稅申報單,並使用歐元申報。目前,歐盟委員會起草了一個新的“共同增值稅”方案,該方案在稅基、扣除額和稅率方麵體現了最大限度的協調,要求對區域內的納稅人頒發統一的執照,並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來征收稅款。最近歐盟已經在經合組織國家的框架內,對電子商務征收增值稅的問題達成一致協議,明確規定要對通過電子商務方式購買產品和服務的歐盟消費者征收增值稅。雖然經過了如此多的努力,目前各國的增值稅差異依然較大,今後還需要進一步采取措施進行協調。

四、建立相應的研究協調機構

國際稅收協調的另一個重要方麵是建立和完善國際性稅收組織。戰後以聯合國為核心的許多國際性組織,對於維持世界和平,協調各國經濟,援助貧困地區和處理各種國際事務等發揮了重大作用。這些國際組織的活動經費主要來自成員國的捐款或費用分擔,這種方式常常受到成員國因種種理由拖欠而造成財政拮據。如何保證國際組織穩定收入來源,既有現實意義,又具深遠影響。《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開創了可供參考的先例。按照公約附件3,第13條規定,深海礦藏資源的開發必須遵守由所有公約簽署國組成的國際海洋管理機構的規定,事先須經該機構批準並繳納一定的費用。繳納費用的形式有兩種:一種是按加工後金屬市場價格的一定百分比繳納,這種收費具有營業稅特征;一種是按生產費用加一部分淨利繳納,這種收費又接近於產品稅特征。實際上該機構已成為一個征稅實體。建議由各成員國共同倡議成立“10+3”稅收研究委員會,由各成員國稅收專家和國際組織的稅收專家共同組成,形成相對固定的非官方組織。主要任務是對“10+3”成員國稅收政策協調問題進行大量的、長期的、超前的稅收理論研究,定期將研究成果提交各成員國政府決策參考,對各成員國的稅製改革提出建議,在“10+3”成員國中對一些重大的稅收問題形成共識,為成員國國內稅收政策協調作理論和輿論準備,以加快成員國國內稅收政策協調的步伐,以促進區域經濟的繁榮。

歐盟經濟一體化的過程對於中國與東盟的經濟合作能夠提供一些借鑒,但是,歐盟與亞洲的作法存在根本性的差別。歐盟的目標是建立統一的一體化的內部市場,所有成員國都同意放棄一部分主權。而亞洲的區域經濟合作目前還不存在放棄部分主權的問題。

亞洲地區的區域性稅收國際協調起步,從總體上講,要落後於歐盟和北美洲地區。雖然東盟早在1967年就成立了,但是直到1992年才開始啟動東盟自由貿易區。由於東盟各國政治經濟發展的差異很大,現行稅收製度也存在著千差萬別。所以,在全區域範圍內進行廣泛的稅收協調還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在21世紀,為促進區域經濟一體化而消除稅收障礙將成為稅收國際協調的重要特征,中國和東盟自由貿易區稅收國際協調的曆史進程應與地區稅收國際協調的一般步驟大致相同,即關稅協調、其他間接稅協調和直接稅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