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愛的代價有多重——婚戀中的經濟學(2)(3 / 3)

以上是現實生活中導致離婚的一些具體原因,其實離婚也是有其理論依據的:從現代婚姻理論觀點看,男女走向婚姻,是因為婚姻能給其帶來某種滿足。婚姻給男女雙方的需求帶來的滿足程度,稱為婚姻效用。根據這一理論,離婚從邏輯上可以劃分為“效用放棄”和“效用代替”兩種形式。

所謂效用放棄,即由於婚姻中的雙方或一方無法忍受婚姻障礙,而“主動地”選擇放棄婚姻以及由婚姻帶來的效用。效用代替,是指人們自覺或不自覺地將現有的婚姻關係與可能的選擇進行對比。如果外在的選擇優於現在的婚姻,那麼婚姻很有可能破裂。也就是說,婚姻中的一方主體因為有了新的關係——可以提供新的效用,進而選擇離婚。比如,某一方有了第三者,從而提出離婚。

從婚姻經濟學角度看,婚姻關係是一種供求平衡的關係。戀愛時,男女雙方會依據自身的“硬件”和“軟件”確定自己的擇偶標準,即婚姻需求,如果雙方的供給都滿足了對方的需求,在雙方的心理上呈現供求平衡狀態,那麼婚姻關係成立。結婚以後,雙方紛紛除去偽裝,缺點毛病暴露無遺。如果對方和自己的期望值相差不大,則按照“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的經濟學原理,適當降低自己的期望值,以恢複平衡,維持婚姻關係。如果發現對方和自己的期望值相去甚遠,心理上無法忍受時,婚姻就會麵臨崩潰。

利用經濟學觀點也可以解釋為什麼現在女人越富有,離婚的幾率越高的現象。

婚姻的崩潰不僅是因為女人的收入增加了,還因為她們開始變得比丈夫更成功,女人在經濟上的成就已成為離婚案增加的一個重要因素。

導致這種現象的原因可能是家中權力的轉移致使女人不再滿足隻被埋沒於繁雜細碎的家務中,轉而期待在家中擁有更多的發言權,令丈夫在家中的地位發生了動搖。

另一個原因可能是隨著女人賺錢能力的提高,她們的自信也在一步步建立,即使離開丈夫她們也有足夠的能力養活自己。

凱瑟琳是美國阿肯色州立大學的經濟學教授,通過對112740位女性經濟狀況的調查後發現,這些婦女之中,有95980位女性已婚,16760位離婚。而導致離婚率提高的一個重要原因,即是女人經濟財政的獨立。英國離婚人數已經持續四年不斷增加,僅2004年一年,離婚人數就增加了02%,共計167116人選擇結束自己的婚姻。凱瑟琳還發現了一個規律:與家庭總收入對比,家庭中女方的收入每增加1萬英鎊,婚姻破裂的幾率就相應提高1%。

凱瑟琳說:“財政獨立使得女性更易做出離婚的決定。此外,似乎女性的經濟成就真的會導致家庭內的摩擦。”

倫敦一家律師行的家庭律師古裏特說:“同20~30年前比較,離婚法例的詮釋對婦女更有利,因此她們更有信心可以擺脫一段婚姻。”

婚前的預演——同居的經濟學分析

越來越多的青年情侶同居,而且不急於結婚,或者近期並沒有結婚的打算。這是青年們的明智選擇嗎?選擇的背後有什麼玄機嗎?

按常理來說,婚姻的機會成本非常高,愛情這種純粹精神的東西在物欲橫流的現代社會越來越受到物質財富的衝擊。而且現在的生存條件和生活環境越來越嚴峻,購買房產要按揭貸款,畢業之後的去向也是未知數,而且大多數青年人是獨生子女……能不能留在同一個城市裏也是很現實的問題。結婚帶給人們的難題越來越多,外部世界的誘惑也越來越多,人們在生活中麵臨的變數越來越大,生活壓力越來越大。

在這種情況下,人們選擇了一種折中的辦法——同居。兩個人可以享受婚姻生活帶來的一切樂趣和好處,沒有一紙結婚證書的約束,人們麵臨選擇的時候更靈活,不必承擔婚姻的後果,機會成本小,也沒有更多的沉沒成本。

首先,青年人對未來生活缺乏理性規劃。市場經濟下,人們的流動性很大,工作不穩定,企業絕大部分實施的是全員聘任製;居住地不再是終生不變的;對未來經濟收入的預期也不明朗。這些因素使青年人對結婚充滿了恐懼感。此種背景下,過早結婚反而會成為彼此的拖累。

其次,女性獨立也是一個原因。對經濟獨立的女性而言,她們不再需要通過婚姻這個長期的契約來限製彼此的自由,也不需要為對方承擔責任,即雙方沒有長期的正規契約關係,可以說隻是一種合作的“意向”,雙方都更靈活。所以,在這種條件下,人們更喜歡選擇同居這種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