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把自己賣個好價錢——職場中的經濟學(4)(3 / 3)

第五,其他費用,如生活用品、通訊費用、飲用水按8元/天計,17天共136元。

此期間,共花1196元。

未離職之前,公司提供食住,每月淨收入為3200元,而找工作17天內花銷約1200元。

如果沒有離職,就不會花掉1200元錢,反而會在原基礎上進賬約1800元。

那麼,找工作的17天裏所付出的實際成本至少為3000元(1200+1800)。

不算不知道,一算才知道跳槽找工作的成本挺高的。一個人的工資越高,其找工作的成本就越高。

從長遠看,不“挪窩”者:每月單位承擔“三金”,每年平均薪資調幅約5%,熬上幾年有升職加薪的機會。頻繁跳槽者:每年換幾次工作,每次約加薪12%,但那都是在被錄用為正式員工之後的事,在試用期三個月內通常隻能領很少的基本生活費,另外,在此期間公司不會給你承擔“三金”。當然這還是在比較理想的情況下,很多時候你還得在無薪水的日子等待錄用通知,或者為單方麵提前結束勞動合同付上一筆違約金,也可能會由於不斷更換工作環境而需要更大的花費,比如重新置備“行頭”、搬到離新公司更近的地方住、重新“賄賂”新同事以搞好關係等。更重要的是,大多數單位發放年終獎金都是以員工的任職年限為標準,作為新人的你,年終獎自然會很微薄。

所以,就全麵、長期的規劃來看,為了尋求更好的待遇,不斷地更換工作,意味著眼下可能過得更寬裕,但也會由於不斷更換新環境而需要更多的花費。實際上,薪資收入的高低不能代表財富的多少,目前賺較少的錢不見得就不能積累財富,財富的積累是持之以恒的結果。

此外,如果跳槽不成功的話,還有一筆成本值得我們細細來計算。

小林跳槽到了一家新的公司,職務是銷售總監,董事會還應承了一定的期權,臨行前,他在同事麵前信誓旦旦,準備大展宏圖。結果不久後,他又告訴同事,他要離開那家新公司了,理由是那個企業的文化氛圍實在太差,而且他不適應權力鬥爭。同事問他下一步打算怎麼辦?他說在家裏等著原來的公司找他回去,因為在那裏的業績很好,而且走時公司是極力挽留的。

“好馬不吃回頭草”,因為在經濟學看來,回頭也是成本。首先,你怎麼解釋你跳槽這件事呢?想辦法把這件事說清楚,是一筆成本;其次,“離婚”之後再“複婚”,身價是不是要降一些,這又是一筆成本;第三,回去之後要重新恢複信任,還得有時間,這還是一筆成本。既然又付出了這麼多的成本,今後若要再自由地選擇,就更困難了,因為再選擇的成本會越來越大,所以,跳槽確實要慎之又慎。

經濟學告訴我們:當收益確定的時候,人們往往在不同的成本之間作大小的比較;而成本一定的時候,人們則往往將成本與收益作比較,以此來衡量支付的成本值不值。所以,我們所說的經濟學注重成本概念,並不是孤立地看成本,而是把成本與收益聯係在一起考慮問題。當然,談到成本收益分析,由於信息不對稱性和市場不確定性,往往事實上的成本總是比預期得多,而收益卻總是比預期得少,這是在所難免的,否則,生活中就沒有失敗和失意了。

從我們一生來講,我們生命中所包含的時間其實就是人生最大的一筆成本。一個想有所成就的人,總是把時間成本看得很重,因為無所作為就是成本,所以隻有積極地去尋找獲得人生收益的機會,才能彌補上時間成本的損失。正如法國微生物學家巴斯德所說,機遇隻偏愛那種有準備的頭腦。 機會永遠隻垂青於追逐它的人。追逐自由,追逐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是一個社會走向成熟的重要標誌。然而,當我們贏得了自由之後,我們必定要為自由付出一定的代價——機會成本,這裏不妨反用一位哲人的話:上帝在為你打開一扇窗戶的同時也關閉了一道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