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生誰做主無奈抗爭篇(二十九)(2 / 2)

“沒有發票,我也不好辦。就你那些玩藝,怎麼作價?怎麼入帳?作高了,將來有人反映,我也沒啥依據。不好說清楚的。作價低了,你這麵個人受損失。這不難為我嗎?要不,就請國有局進行評估了,看這些東西能值幾個錢?”蔣局長仍然沒忘記有人反映他這見事。對劉威本人又報著十分同情和照顧的臉麵。同時又提醒你,不要讓我為難。劉威有什麼說的?

沉默了片刻,雙方都沒有說話。這時,劉威想起了朋友說的:如局領導不難為你,打個證明什麼的,也是可以的。

“打證實也行。隻要能證明你買東西時,所花的錢數,我們就認帳。把證明材料附在後麵,就可以入帳。”蔣局長回答的很爽快。

證明應該是很好打的了。東西的確是在你那買的,現在給證明一下,沒什麼了不起的。於是,劉威興匆匆的走了。從心裏感激局長對自己的寬容。蔣局長是不可能難為自己的。和蔣局長又沒什麼過節。劉威想著。

“證明我們不能給你打。”劉威奔走了四五天,得到的幾乎都是這樣的結局。此時劉威才知道求人是真的不易。什麼事想的過於簡單,就是如此下場。

“可我的東西的確是在你這買的啊。”劉威質問道。

“就算是,我們也不可能給你打證明。”賣主回答的更直接了當,一點不客氣的表明自己的觀點。

“我現在的處境很難,帳給我掛了兩年多,不給結算。現在又因此下崗了,停止工作,停發工資了。你們就算是照顧我,可憐我,幫我圓這個場了。因為我的確是在你這買的東西。”劉威哀求著,淚水在眼眶裏轉動著,內心的悲憤到了極點。

貨主老板被感動了。話倒是客氣了許多。但仍是不給打證明。

“不是我不給你打。你買東西時,我在這裏了,這我知道。你買東西時的老板不幹了。我們現在是承包,我怎麼給你打證明?”老板說。

“可你當時在場的,就算給我證明一下當時的情況也行。就當你救救我了。還不行嗎?”劉威急的就差沒有下跪了。

“那也不行的。你知道我給你打證實是有連帶後果的。如果有人拿著我給你打的證實,來查我們偷漏稅,我們不是自找苦吃嗎?東西你賣了,稅你交沒?我們怎麼說?現在稅法這麼嚴,我們不是找病嗎?我們也是沒辦法的。要是有人來調查你的東西在那買的,我們證實一下不犯病。證實確實是不能給你打的。”老板解釋著苦衷。

任你怎麼說,證實就是不給你打。但是連帶後果的問題,提醒了劉威。這個證明實際上隱藏著一個巨大的陷阱,將來用這個證明材料,去追究賣主老板的責任時,很簡單,交稅。那賣主老板與你無親無故的,為了自身利益,一定會推翻證實的。到那時,豈不是自己給自己加了一頂帽子?想到這,劉威嚇得出了一身冷汗。到時,你就是有八個嘴也趕不上一個證人啊!怕倒是不怕什麼,關鍵是真的東西倒弄出假的了。

外出調查可以,這證明和證實不能打。沒了發票的責任,也不都在我這。劉威下定了決心。

轉眼一個半月過去了。

劉威拿著購買物質的地點、時間、價格的明細清單,找到了蔣局長。

“蔣局長,我又跑了一圈,證實打不出來。人家說事情過去三年多了,想不起來了。沒法打證實。”劉威撒了個慌,沒說人家怕有連帶責任,怕交稅的事。

“那怎麼辦?”蔣局長反問道。

“這是我買東西時的時間、地點、價格的清單,你可以派人去調查核實的。”劉威把清單遞給了蔣局長。

“你親自買的,人家都不給打證實,外調去有什麼用?實在不行的話,隻能評估了。”蔣局長表示了自己的無奈。

這才是你的目的吧。劉威想。

“評估就評估吧。我認了。”劉威的態度也有些不耐煩。轉身走了。

或許是劉威這些日子跑的不順心吧?也許是有人點化他,如不是局長有意刁難他,

很簡單的事,用不著這麼費勁的緣故。劉威變的急噪起來,發票補不了,證實打不了,外人評估是最後一條道了。自家的事,自家的人,事情又過去了三年多,有什麼大不了的?人也讓你分流了,你們還想怎麼地?況且劉威拉出的清單,全是實實在在的,根本沒有虛假的水份。怕你們什麼?評估就評估。你請外人來,無非就是公事公辦,不講什麼客觀因素和特殊條件罷了,那咱們都來個公事公辦。反正我是虧了,虧多虧少的問題?虧多少,我也能抓住你糧食局幹擾的責任。我怕你們什麼?怕是不怕什麼?可拖著你,不解決又不讓你上班,你又有什麼辦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