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二--共同的目的地(丹尼爾視角)(2 / 2)

“那麼,按照報案人員的描述,他們是被帶去了村委會的地下室裏麵。”布萊恩忽然很嚴肅地看著手上的報告,說道。

路途中,他們遇到了兩個穿著怪異的男女。“cosplay麼.”丹尼爾不禁看了幾眼。“真是有意思呢,你好我叫布萊恩!”(丹尼爾:喂喂喂你就這麼上去打招呼了啊!)對方到看起來不是很驚訝,“我是哈克斯伯爵,她是美娜。”“你們是cosplay麼?衣服很棒啊~~~”“不是.”“那你們是幹什麼的?”哈克斯陰下了臉,低聲說“你們是不會知道的.”“哈?你說什麼?”“沒事的話,我們先走了.”說完,哈克斯和美娜就匆匆地走了。“真是奇怪的一對.”布萊恩無奈地看著他們走開。回到隊伍中,丹尼爾上來就問:“你怎麼不認識的人就這麼隨隨便便地上去搭話了啊!”凱文推了推眼鏡,“習慣就好.”“哎?”“我都已經習慣啦.”“哎!!??”“布萊恩他就是這樣,熱情過頭”凱文開始了回憶(丹尼爾:喂喂回憶是鬧哪出啊!)

“那還是我是一個少年的時候.(丹尼爾:你現在是少女麼???)”少年的凱文,是一個射擊愛好者,但是,經手的都是氣槍,並沒有殺傷力,而凱文渴望的,是可以殺死罪惡的,一杆狙擊槍啊!因為,自己兒時,父母就由於恐怖活動而喪命。所以凱文一直希望做一個反恐的特警,而且是難度頗高的狙擊手。

在一次回家途中,凱文遇上了恐怖活動。恐怖分子綁架了一車的人,當時還十分熱血的凱文一下子就來了勁。這時,遠處傳來了槍聲,然後,人群中的一位無辜百姓倒下了。原來是狙擊手沒瞄準,擊中無辜了。“可惡!!!!”恐怖分子被激怒了。“不好!”凱文在角落裏架起了氣槍狙擊槍,“雖然沒有殺傷力,但是還是可以阻止他的吧”架設完之後,凱文用了3秒瞄準了目標,確認無誤後,開出了四槍,槍槍爆頭。恐怖分子被打暈了過去。

凱文鬆了一口氣,收拾裝備準備回家的時候,被一個人熱情地攔了下來。那個人,就是布萊恩。“小子槍法不錯,願意加入我們麼?”“當然!!!!”凱文激動地幾乎昏厥。

“然後,我就加入了警署,成了一個狙擊手。”凱文說完了故事。“原來他一開始就這樣熱情啊.”丹尼爾抹了把汗。“你抓錯重點了吧.”“哎???”

“好!準備!向著村委會出發!解決這個案件,好收工!”

丹尼爾發現,雖然隻是剛剛認識這兩個人,但是,就很想和他們交朋友呢.這兩個性格反差如此大的人,能組成隊伍,那自己和.。不也不會有這種事情了麼.算了,不去想它.(丹尼爾:作者你要扯篇數就直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