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8章 房地產綜合節稅實戰方案(12)(2 / 3)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簽字):貸款方(簽字):

代表人(簽章):代表人(簽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保證方(簽字):

代表人(簽章):

地址:

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地點:

附件3付款委托書

公司:

我司已於年月日與公司就達成協議(見附件),總金額元。請貴司在收到此委托書之日起日內(年月日前)向銀行(賬號)以我司名義付款元。

特此委托。公司

年月日

附件4××公司員工電話(手機)費報銷製度

為加強管理,為統一各級員工電話(手機)費的開支口徑,規範員工電話(手機)費的報銷行為及標準,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製定本標準。

一、報銷標準

職位標準(元/月)

高管

經理

主管

專員

二、其他說明

1.報銷時應提供符合規定的發票,以發票中注明的大寫話費金額為準,依本標準限額報銷。

2.每月報銷日期為115日,統一將發票交辦公室行政人員,由其彙總並製定清單後交財務部報銷。

3.本金額應專用於工作使用,因個人無關的費用不予報銷。

4.員工在試用期間不予報銷。

5.本報銷標準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6.本報銷標準自年月日起執行。此前與本標準相抵觸的相關製度或規定同時廢止。

××公司

年月日

附件5私車公用協議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單位業務需要,使用乙方(車牌)汽車一輛,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使用期限

乙方自年月日起,將車輛交付給甲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二、使用方式

甲方租用的車輛用於甲方合法營業所用;甲方使用乙方汽車期間,乙方不得再將該車作為私車使用。

三、租車費用

每天元整,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按月結算。租車期間乙方駕駛員的食宿由甲方提供。

四、雙方責任

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金額付款;

乙方不得擅自將車收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甲方。

五、費用分攤

(一)甲方承擔對乙方汽車在業務範疇內進行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汽油費、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清洗費、正常保養(修)等日常費用。

(二)甲方承擔對乙方汽車使用期間的投保費用,包括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

六、風險承擔

甲方在使用期內,承擔乙方汽車發生的交通事故、失竊、毀損等風險,以下情況除外:

1.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駕駛汽車發生交通事故;

2.乙方故意捏造汽車失竊、製造汽車毀損情況的。

七、協議終止及解除

(一)如甲、乙雙方在使用期屆滿時未達成延長使用期的協議,則該協議自動終止。

(二)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三)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需提前兩周告知對方。

八、其他

(一)本協議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有關協議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附件6工程結算單

甲方:

乙方:

序號項目金額備注1工程合同總價元

2變更增加項目元

3變更減少項目元

4工程結算總額元

5甲方已付金額元

6甲方結算應付金額元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年月日

附件7委托代收代繳費用合同

甲方(業主):

乙方(物業公司):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的基礎上,就甲方將住宅小區的收費業務委托乙方行使的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委托事項

甲方將其在住宅小區的收費業務委托給乙方,由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代甲方向住宅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費。

二、委托事項的完成方式

乙方將於每月日之前按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標準完成費用的代收工作,並於代收工作完成天內將代收費用繳付甲方。

三、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費用的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委托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為元/月,以方式完成。

五、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及各執份。

借款方(簽字):借款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