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說說我家老規矩(2 / 2)

在生活最艱難的時候,我家房前屋後種植的南瓜、玉米及其他蔬菜常常被偷。有些十多斤重的大南瓜,轉眼就不見了。我們都知道是誰偷的,但祖母偏不讓我們說破。祖母對我說,他家的日子比咱家還難,就讓他拿吧。不要說他,更不要抓他,不要讓落難的人沒臉麵,如果不是太難,他也不會這樣。

祖母是續弦,前房留下隻有三四歲的大姑便撒手西去了。祖母不但對待大姑如同親生,而且對大姑的姥爺、姥姥也像對待自己的生身父母一樣孝敬,彼此更是親密無間,頻繁走動。

祖母年邁了,大姑也上歲數了,但大姑還是經常步行十幾公裏前來看望,把自己舍不得吃的東西帶給祖母。有一次,年過六旬的大姑又來看望祖母。大姑一進屋就告訴我們:有路人問她,這麼急急忙忙是去幹什麼?大姑說,我去看望我媽。路人很詫異:你這麼大年紀還有媽?大姑感到很幸福。

祖母周濟了周邊很多窮人,把自己都舍不得穿、舍不得吃的東西毫不吝惜地送給他人。對上門乞討的人,祖母總是格外慷慨,給的食物總比別人多。她曾對我說,這些人都很不容易,如果不是逼到這一步,誰也不會這樣的!我小時候就經常聽到人們對她的讚美,聽到對她由衷的感激。她的口碑,延續到她去世多年之後。

子孫成才:讓人都能借光

祖母是1972年去世的,享年78歲。全村人聞訊都來吊唁,有人甚至哭得很傷心。當時,我家“成分不好”,前來吊唁的人還有顧慮。有的人白天不敢來,就在夜間偷偷來。尤其是村幹部,吊唁是要冒一定“政治風險”的,但還是一個不落地前來給祖母磕頭。“文革”期間,紅衛兵前來抄家,總有人暗中保護我家。

1970年,我家要蓋房,鄉親們全都伸出援助之手,有出錢的,有出力的,有無償提供各類建築材料的,隻用兩三個月時間就蓋好了三間平房。父親對我說,這都是你奶奶積的德啊!

家裏的老規矩影響子孫後代的價值取向。1976年,我家決定賣掉房子離開老家。當時,村裏有好幾戶人家看好我家的房子,出價還不低。堂祖父想買,但拿不出太多的錢。父親不假思索就把房子賣給堂叔,隻收了350元。錢一到手,父親就給生活窘迫的親屬寄去了200元,而他自己除去路費,所剩無幾。

祖母生前常說,要讓子孫後代都能成為有用的人,都能幫助別人,都能讓人借光!祖母的這個願望,我一直牢記在心。我雖然沒有多大本事,但我憑借微薄之力、利用工作之便幫助過許多素不相識的人,幹過一些伸張正義、雪中送炭、扶危濟困的事,多次拒絕過各種形式的感謝,我始終認為自己所做的都是應當應分的,任何感謝、回報都是不該接受、受之有愧的。

與人為善,屈己待人,是我家的老規矩,也是我的做人準則。不為一己私利而傷害他人,寧肯自己吃虧也不占別人的便宜——我家的老規矩會一代代傳下去。

(責編:孫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