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8章 可持續增長模型(1 / 1)

美國財務學家羅伯特?希金斯就公司增長問題和財務問題進行了深入的研究,於1977年提出了可持續增長模型。可持續增長模型對一定條件下公司的增長速度受經營水平、財務資源、財務政策的製約關係進行了描述。

羅伯特?希金斯所定義的公司可持續增長為“在不需要耗盡財務資源的情況下,公司銷售所能增長的最大比率”。這一定義基於以下三個假設:

①企業試圖保持與目前已知的相同的財務比率;②管理者不可能或不願意籌集新的權益資本;③公司要繼續維持一個目標資本結構和目標股利政策。

依據羅伯特?希金斯的方法,企業的銷售增長率必須以新增的資產作為支撐,一個快速成長的企業要在下一年度增加銷售,它就必須增加相應的資產(如存貨、應收賬款),甚至擴充設備的生產能力等。為了保持公司資產周轉率水平保持不變,本年的銷售增長率應等於本年的資產增長率。根據“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恒等式可知,資金來源(負債與所有者權益)的增長率應等於資產增長率。前麵已假定企業不增加股東投資,那麼所有增加資產所需要的現金支出必須來自於留存收益和負債。為保持公司的資本結構不變,負債的增長率和所有者權益的增長率應該相等,都等於資產增長率。因此,淨資產和負債的增長決定?了資產所能擴展的速度,資產的擴展速度限製了銷售的增長。追根溯源,製約銷售增長的因素是淨資產的增長速度。由此推斷,企業的可持續增長率就等於所有者權益的增長率。

因為在沒有新增股東投資的情況下,淨資產增加額等於每年淨利潤與留存收益率的乘積,而留存收益率等於1減去股利支付率。或可持續增長率=期初淨資產收益率×留存收益率留存收益率指標用於衡量當期淨利潤中有多大的比例留在企業用於內部發展,計算公式如下:

許多企業對於留存收益比例都有政策性規定,一般介於60%到75%之間。通常,新創企業、發展中企業和外界認為日益進步的企業,留存收益率較高。

股利支付率是指淨利潤中股利所占的比重,它反映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支付股利的能力。計算公式如下:

上述留存收益率和股利支付率的計算公式屬於上市公司指標。其他非上市企業在計算可持續增長率時,應對這兩個指標計算公式進行改動。

因為每年淨利潤與年初淨資產的比值是以年初淨資產為基數計算的淨資產收益率,因此,根據上述公式可以看出,企業未來可持續增長率不可能大於企業期初淨資產收益率。如果企業不向股東分紅利,即股利支付率為零時,企業可持續增長率就等於期初淨資產收益率。

淨資產收益率在各種財務比率中是最具代表性的一個。著名的投資家巴菲特強烈地主張:“成功的管理績效,便是獲得較高的淨資產收益率。”淨資產收益率常常可以分解為多個因素,因此可持續增長率模型可以表達得更豐富些增長率淨利率周轉率係數收益率財務杠杆係數=資產÷期初所有者權益從上式可以看出,在既定財務比率下,企業銷售的可持續增長率就等於所有者權益增長率,它受到企業銷售淨利率、總資產周轉率、財務杠杆係數以及留存收益比率的影響。這四個比率涉及公司財務管理的所?有主要內容,它們各有其管理意義。公式中的銷售淨利率和總資產周轉率概括了企業的盈利能力和資產運營能力,而財務杠杆係數和留存收益率描述了企業主要財務政策(財務杠杆係數反映了公司的籌資政策和財務風險,而留存收益率體現了管理層對待股利發放的態度)。

在分析企業的銷售增長時,可持續增長率是一個極為有用的工具。

可持續增長率是企業潛在的最大增長率,代表著企業的經營質量和競爭力。可持續增長率將企業的各種財務比率統一起來,以評估企業的增長戰略是否可持續。企業可設定可持續增長率目標。如果可持續增長率公式中的變量發生變化,如股利分配比率提高,使原定的假設不再成立,而管理者仍希望保持既定的可持續增長率增長,那麼,構成可持續增長率的其他因素必須發生相反方向的變化,不同比率的變化結果正好抵消,以保持構成四項比率的乘積不變。如果管理者希望按照不同於可持續增長率的任何比率增長,則四項比率中的一項或多項比率必須改變。

比如,當企業希望以超過可持續增長率水平發展時,企業必須改變可持續增長率公式中的比率之一或多個比率,即企業要麼改善經營管理以提高資產運營效率或銷售淨利率,要麼調整目前的財務政策(改變股利政策或資本結構)以適應銷售快速增長的資金需求。

可持續增長率是動態變化的,每一時期它的數值都會不同,從這個意義上說,企業的發展並不是要維持一個固定的持續增長率,而是要分析它和實際增長率的差異及導致差異的原因,為將來的管理指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