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把大豐公司3月5日至3月12日發生的交易事項列在一起:
①3月5日,股東出資100000元存入銀行;②3月6日,從銀行借入流動資金50000元存入銀行;③3月7日,開出轉賬支票購買了20000元的存貨;④3月8日,收客戶3000元支票,所售商品成本2000元;⑤3月9日,購入20000元商品,30日之內付款;⑥3月10日,成本為6000元的商品售出,實現銷售收入9000元,買方30日內付款;⑦3月11日,用2000元現金購買了一年的保險;⑧3月12日,用銀行存款50000元購買了一輛運貨卡車。
上麵的交易事項我們曾在第四章中按其引起的至少兩方麵效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做了記錄。但是,你是否發現,在上麵的交易事項中,有些交易事項的效應我們並沒有考慮周全。例如,交易④在資產負債表中,我們考慮了三方麵效應:銀行存款增加3000元、存貨減少2000元和未分配利潤增加1000元(不考慮稅收因素)。但是,這個交易事項還應該有另外兩方麵的效應,一個是收入增加3000元,另一個是為實現銷售收入而付出的費用(銷售成本)2000元。這兩種效應不能在資產負債表中反映。交易事項⑥也是類似的情況。這種產生收入和費用效應的交易,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都會同時產生所有者權益的增減變動。交易④使未分配利潤增加1000元,它是銀行存款增加3000元和存貨減少2000元兩個效應合成的結果。像交易④和交易⑥這類交易事項,一方麵使資產發生變化,另一方麵使所有者權益留存收益項目變化,它同時也會有收入或費用的產生。因此,這類交易事項是影響(創造)利潤的交易事項。所有能夠產生收入和費用效應的交易事項,其交易目的都是讓企業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