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到孟法醫將林銘的屍體推進去後,嚴華才離開了法醫部。他回到主樓和李波會合後一起前往審訊室,準備提審許家連,這時已是晚上9點半。
在路上,李波彙報了喬如鬆9月15日晚回到居住社區的調查情況,小區的保安不能肯定他那晚回到了小區,由於開著車,車窗也沒有打開,裏麵的駕駛者是否就是喬如鬆本人,保安不敢肯定。
許家連被帶入審訊室後顯得非常緊張,他有些黑,身高在1米8以上,身形健碩,頭發留得很長,穿著一套黑色NIKE的運動裝,很舊很皺。盡管依照嚴華的吩咐沒有給他上手銬,但他依然如驚弓之鳥般對這裏的一切充滿了戒備,眼神中盡是懼怕之色。
“你不要緊張,先坐下來吧。”嚴華盡量使自己的語氣柔和些。
“警官,你們一定搞錯了,不是我,不是……”許家連前言不搭後語地說著。
“我們請你來,就是為了撇清你的嫌疑,但這還需要你的配合。所以,接下來,我來問問題,你來回答,盡量把知道的都告訴我們,是不是你,我們會判斷的。”
許家連點著頭,情緒放鬆了一點。
嚴華將“9·15殺人案”的照片資料丟在了許家連麵前,“先看看吧。”
許家連才翻看了兩張就把照片一推,說道:“他們不是我殺的,真不是我,雖然我在他們那裏做過,也的確跟他們幾個吵過架,但是,我不會因此而殺他們啊。我也找過幾個工作了,被幾個地方辭退過,照這樣說,我豈不是要殺幾次人了?”
“有些事情是在特定環境下發生的,會跟許多因素有關。當所有條件都滿足時,不確定因素就能變成確定因素而發生相關事件。”嚴華目光嚴厲地反駁著許家連的話。
“警官,我真沒那膽,不要說殺了,就算是打擊報複一下我都不敢做啊。也就是被辭的那一會兒氣上來了,去罵兩句找回點尊嚴。”
“好了,那你能說一下,9月15日晚,你在哪裏,做了些什麼嗎?”
“剛才那個警官要我等著,我知道你們會問這些,所以都想清楚了。9月15日晚,我和我兩個哥們在燒烤店喝酒,我們是快9點去的,我想了半天,終於記起來那家燒烤店的名字了,叫‘紅玉燒烤’,老板娘還挺漂亮的,我們點了40串肉,30串脆骨,6個生蠔,3盤韭菜,1盤……”
“好了,好了,這些細節就不必了,那你們是什麼時候離開的呢?”嚴華打斷了許家連的回憶。
“那天我喝多了,在我還清醒的時候我看了下時間是10點10分,後來散場就沒注意了,不過,今天,我打電話問了那倆哥們,其中一個那天沒喝多,說是快12點了,我們才散的。”
嚴華在筆記本上做著記錄,頭也不抬地說道:“繼續。”
“繼續?繼續就是我迷迷糊糊地回到我租的房子,然後就睡了,洗都沒洗……”
“也就是說,在12點左右,你回到了出租屋睡覺,對吧?”
“嗯,嗯。”許家連使勁點著頭。
“有人能證明嗎?”
“這……,怎麼證明啊?我還是一個人,沒女朋友啊。哦,第2天有場麵試,我起得早,9點就出門了,下樓時遇到了房東太太,還打個了招呼,這你可以去問她。”
“嗯,好的。你能詳細說說你和人事部的人爭吵的情況嗎?”嚴華覺得不在場證明部分已經沒什麼好問的了便轉向了事情起因部分。
“哦,這個事情——其實,我在這家公司還是做得不錯的,連喬經理都沒說什麼,但那人事部的主管胡新明不知怎麼突然看我不順眼起來,把我拉去談話,說我不能勝任這裏的工作,請我另謀高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