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製度改革
國務院發布的《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製度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已啟動實施,改革究竟怎麼改?最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不“吃”3萬億元企業養老基金
問:改革後,由於沒有基金的積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會不會“吃”企業養老保險基金?
胡曉義:國務院《決定》第六條中明確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改革之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基本製度模式和基本規則是和企業統一、一致的,但基金單獨統籌,不和企業的養老保險基金混用。
這樣規定,一方麵是考慮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工資的供款渠道是明確的,主要是財政資金的供給,所以各級財政還是要負重要責任。另一方麵,是考慮到機關事業單位的撫養比(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的比例)比企業高,現在企業的撫養比大致是3∶1,而事業單位撫養比就高得多,我印象中大概是2.5∶1,機關更高,大概是2∶1。考慮到撫養比的不平衡,更不應該和企業養老保險基金混用。
所以,落實國務院《決定》,就不會出現改革之後“吃”企業結存基金的情況,大家不必擔心。
“代際贍養”模式消解資金壓力
問:養老金並軌後公務員過去工作年限將視同繳費年限,專家認為財政短期內將承受巨大變化,這麼多錢將怎麼籌措?另外,公務員養老保險並入社保之後,養老基金盤子越來越大,養老基金投資運營有什麼新舉措?
胡曉義:如果要同時籌措1 500多萬人的養老保險基金,還要籌措單位繳費、個人繳費,都積累起來,顯然這兩塊相加,負擔非常重。實際上,現在養老保險的基本製度模式是現收現付,部分積累,主要是代際贍養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繳費來供養已經退休的一代。所以實際上不完全是看上去那樣同時籌措兩筆巨額資金,而是可以做財務上的轉化。
關於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正是要長期謀劃的一個政策重點。要解決老齡化高峰期的財務平衡問題,需要采取多種措施,一個重要選項就是要進行結存基金的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這個問題已列入養老保險頂層設計的總體方案中,有可能盡早提出一個具體方案,供中央決策。
繳費細化到月 體現職業生涯貢獻
問:對於一個公務員來說,改革前和改革後退休的,養老金領到的標準有什麼樣的變化?
胡曉義:我先說宏觀,這次養老保險製度改革到底改了什麼?第一,改了一個製度模式。原來是單位保障模式,現在變成了一種社會化的製度安排,這樣單位退休撫養比不平衡就被分散掉了。第二,改了計發辦法。原來參照退休前一個月的工資和工作年限,改革後是按照繳費年限和繳費的工資來計算,細化到每一年甚至每個月的繳費,體現了一個工作人員整個職業生涯的勞動貢獻。到底哪個高哪個低?具體到每個人會非常細致。從政策設計上,我有這樣的信心,對絕大多數人來講,如果不是極特殊情況,待遇水平都會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
老人退休之後 養老待遇保持不變
問:《決定》中明確對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維持原待遇不變,並執行新的待遇調整辦法。這句話怎麼理解?很多自收自支單位已經退休的老人,他們的養老金以後由誰來發?
胡曉義:第一,老人的待遇是不是有保障,這個回答是明確的,原來發多少錢還發多少錢,不會改變。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將來養老金調整的時候,他還會跟著調整。第二,這個錢誰來發。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的老人不是單位發,而改成社會化發放,待遇更有保障。(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