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雷渴望戰鬥,但是在骷髏領地卻不能實現這種渴望。
一般的骷髏根本不能對雷產生威脅,而強大的胡佛卻是雷目前惹不起的人物。雷答應和胡佛一起去熔岩峽穀尋找火焰晶石,就是看中了熔岩峽穀內存在著強大的火焰惡魔。
也許,在和火焰惡魔的戰鬥中,才可以讓雷獲得再次進化的力量吧。
另外,雷之所以想要得到傳承之火,主要是他想知道傳承之火中究竟記載了些什麼信息,而要知道這些信息,並不需要自己親自去尋找。
烈火的額頭上有王者權杖的標記,他的一切記憶雷都可以任意索取,因此雷讓烈火去接受傳承之火,就等於自己也擁有了傳承之火的記憶。
穆法沙聽了雷的解釋,先是沉默了一會兒,旋即就被一種強烈的挫折感折磨得死去活來。
“太不公平了,主人,您太不公平了!”穆法沙委屈得說道:“我是您第一個仆人,我是您最忠誠的仆人,我日夜駝著你四處奔馳,任勞任怨,可是您卻把傳承之火交給了烈火,那個傻大個子憑什麼得到這樣的優待啊!嗚嗚……主人啊,穆法沙也需要靈魂獻祭啊!”
聽了穆法沙的抱怨,雷心中泛起一絲憤怒。開玩笑,我愛給誰就給誰,用得著你在這裏瞎囉嗦?
在雷的心中,選擇的隨意性雖嚴已經不很明顯,但是平衡的技巧還沒有掌握。雷作出的一切決定,都是基於利益最大化考慮的,從來不會考慮別人會不會滿意。
胡佛過於強大,那就暫且臣服;火焰晶石十分有用,那就不惜一切代價去尋找;烈火越強大越有用處,那就給他一個強大的機會。
至於穆法沙會不會對他的決定有意見,布倫特會不會反對,這些根本就沒有想過。
“不如這樣,為了獎賞我的忠誠和勇敢,您把泰蒙的傳承之火給我吧?”穆法沙說出了自己的渴望:“反正胡佛和泰蒙現在是您的手下,讓胡佛殺死泰蒙,一來可以檢驗一下胡佛對您的忠誠度,二來可以增強您的穆法沙的實力。”
穆法沙越想越興奮,大腦袋在雷的身上使勁摩擦:“主人,我這並不是私心作祟,我是為了您著想啊。我的實力增加了,我就可以跑得更快,甚至我有可能恢複飛行的能力。您想想啊,如果您騎在一匹飛馬身上巡視您的領地,那有多威風。或者,當您被敵人殺得抱頭鼠竄的時候,我可以帶著您迅速脫離險境啊!”
“如果你再羅嗦,我就馬上讓你抱頭鼠竄!”雷用靈魂衝擊波小小懲罰了一下穆法沙,然後快步走向古墓的入口。
根據烈火的靈魂波動,雷知道烈火馬上就要出來了。
厚重的石門緩緩打開,四米多高的巨人骷髏領主烈火大踏步走出來。
和進去的時候相比,烈火發生了翻天地覆的變化,骨頭更明亮了,腰板更筆直了,靈魂之心成倍的旺盛。光從骨頭的光澤上判斷,此刻的烈火比雷還要高級,至少已經算是一個中級白金骷髏。
烈火原先的大砍刀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根領主特有的巨大狼牙棒。狼牙棒長七米多,棒頭直徑超過三十厘米,鋒利的尖刺足有五十厘米長。僅從體積上判斷,這根狼牙棒至少有八九百斤重。
看來這一定是猜霸沒有進化出死神鐮刀之前使用過的兵器,烈火走進去,順手牽羊的帶了出來。
“主人,謝謝您!”看到雷,雷火龐大的身軀撲通一聲跪倒在地上:“仁慈的慷慨的主人,烈火已經成為一個真正的骷髏領主了。”
看到烈火的變化如此巨大,雷也很滿意,點點頭說道:“你得到了什麼?”
一團湛藍色的記憶之火從烈火的口腔飛出來,緩緩飛到雷麵前:“主人,這就是傳承之火中的記憶。”聰明的烈火並沒有等到雷索取,居然主動獻出了記憶。
龐大的信息流如同決堤的洪水向雷洶湧過來,雷張開靈魂之心,貪婪的吸收遺棄之地的記憶。
荒涼,殺戮;殺戮,荒涼。最初的億萬年大同小異,和其他傳承之火中的記憶差不多,無非是這一領地內的領主的成長變更曆史。可是,當雷搜索到記憶的源頭,當他看到天空中飛翔的一群奇怪的生物的時候,雷震驚了。
“天使,那就是拉法蘭記憶中的天使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