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場派對還設置了這麼高的門檻,難怪夢琳如此激動。隻是她剛剛稱呼這個男人為“林總”,這點讓我很是不解。
陸芊芊姓陸,她的哥哥姓林,怎麼不是同一個姓?
我雖然對此感到疑惑,但我知道現代有些家庭觀念開放,擯棄了男女間的偏見,有同意一個孩子跟父姓一個孩子跟母姓的現象存在,進一步猜測,他們可能也是這種情況。
夢琳愛慕顧之遠,圈內人盡皆知。她想攀上顧少這根高枝很久了,卻一直隻能充當一個走馬燈似的花瓶,偶爾在顧之遠身邊露個麵,刷一下存在感,從側麵提醒別人她和顧之遠是有關係的。而我,竟然敢堂而皇之地在公共場合說自己是顧之遠帶來的女伴,還是被劃分在“親朋好友”區的女伴,這一點成功地觸碰到了她的敏感神經。
“你信不信,對我而言並不重要。”
夢琳這個人本身對我而言就沒有意義,更遑論她對我的看法了。所以麵對她的長篇大論,我選擇無視。
她惱羞成怒,一張生得美豔的臉變換了表情,走到我麵前狠狠地對我說:“陸安然,你別太囂張,也不看看這是什麼地方就隨便撒野?你對我語言上的不尊重我可以原諒,可你欺負了芊芊,她是那麼無辜單純的一個女孩子,之前既沒有見過你也沒有得罪過你,你竟然就為了一條裙子讓人家一個小姑娘在大庭廣眾之下出醜,你的心眼未免也太壞了了點吧?今天你無論如何都得向她道歉,否則別說我,林總也不會答應的!”
夢琳用詞激烈,一副正義凜然的樣子。隻有我知道,她是在借題發揮,也是在狐假虎威。
她似乎和陸芊芊的關係不錯,能夠得到她的邀請函,想必是朋友的關係。這個林總有問過我是否是芊芊的影迷,看樣子她和夢琳是同混娛樂圈的。夢琳本來就不喜歡我,她因為顧之遠的事在我麵前吃了兩次癟,以女人的直覺判斷,她的心裏可能對我有嫉恨。而就是這種嫉恨,讓她逮住機會便要借這個林總的手給我一次難堪。
思緒稍微捋一捋,就能看明白夢琳的用意。不知道是她幼稚,還是我幼稚,她憑什麼認為我會站在這裏任人宰割?
我輕蔑地笑了笑,清楚地用在場每一個人都能聽到的聲音解釋道:“我並沒有弄壞陸芊芊的裙子,也沒有這麼做的必要。我是不是顧之遠帶來的女伴,你們可以直接去找他求證。”
現在我怎麼說也已經是顧之遠的合法妻子,再也不是那個任你們搓圓揉扁的無權無勢的外圍女了,怎麼可能還由著別人對我隨意侮辱和栽贓?隻這麼一想,才發現這段婚姻給我帶來的的庇護是立竿見影的,突然就不那麼排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