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企業聯盟作為“市場化組織”與一般組織體一樣,具有自己的治理結構與治理模式。但與一般組織體相比,國際企業聯盟的治理結構更為複雜,呈現出多維度性、整合性、效率至上等特征。
6.6.1 聯盟治理的內涵與特點
1.聯盟治理的內涵
企業聯盟的治理結構,具有多重含義。其一,可以是指聯盟成員對聯盟的控製權與剩餘索取權;其二,可以是指對聯盟組織形式的選擇(符正平,1999)。聯盟治理的第二種含義限於聯盟的形式。聯盟治理的第一重含義,即從不完全合約角度分析聯盟的控製與聯盟剩餘索取權歸屬問題。然而,聯盟治理的三種含義具有異曲同工之妙,是對同一問題從不同側麵分析的結果,即網絡治理是正式或非正式的組織和個體通過經濟合約的聯結與社會關係的嵌入所構成的以企業間的製度安排為核心的參與者間的關係安排(彭正銀,2002)。
企業聯盟治理結構的核心是抑製各方麵的機會主義行為。因為,市場交易存在的道德風險和機會主義行為常常會帶進聯盟裏麵,聯盟的過渡性質和特定目標任務,也容易使聯盟各方產生損人利己的動機,如免費搭車、盜用問題。為保證聯盟健康地進行,抑製聯盟各方的機會主義行為,需要在事前設計一個良好的聯盟治理結構。
2.聯盟治理的特點
與科層治理和市場治理不同,中間組織與企業聯盟的治理形態具有下列特點:
(1)複雜性。從聯盟治理結構的形式上看,聯盟存在股權式聯盟(合資企業)、契約式聯盟(聯合技術開發協議、供應商顧客合作關係、交叉許可、技術分享合同等)、隱性聯盟(非正式的協議與默契)。股權式聯盟屬於科層組織,其治理結構比較複雜,如它有自己的董事會、監事會、股東會。非股權式聯盟比較靠近市場,不需要建立新的組織,其治理結構相對簡單。
(2)分析的多維度性。企業聯盟的治理具有多維度性。威廉姆森(Williamson,O。E。1975、1985)對網絡治理的分析以不確定性、資產專用性與交易頻率三重維度為基礎。Jones等(1997)擴展了交易費用經濟學理論,引入任務複雜性這一維度,使網絡治理建立在四重維度的交易環境中,即:①供給穩定狀態下需求的不確定性;②定製交易的人力資產專用性;③時間緊迫下的任務複雜性;④網絡團體間的交易頻率。
(3)互動性。國內學者彭正銀(2002)認為,互動機製是網絡治理的內生機理。所謂互動機製,是指個體或團體具有通過直接或間接的紐帶對其他參與者施加影響的能力與對環境的反應能力。互動機製促進聯盟成員相互了解,在公平的準則下增強信任。有學者認為,在聯盟的互動機製具有兩重性:合作性互動與競爭性互動。合作性互動是以信任為基礎,依賴關係提高簽約的頻率和執行合約的效率。而競爭性互動為高頻率交易的合夥者進行重複的囚徒困境博弈創造條件。
(4)整合性。有學者認為,聯盟的整合機製在兩個方向上運作:一是水平整合,是以資源儲備的依賴方式來擴大資源的享有量,增強新技術與新技能,實現團體間資源供給的共存與差異性互補。二是垂直整合,是以資源移位的關聯方式將資源的使用範圍擴展至多個企業,在範圍經濟的基礎上重組價值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