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1 國內外研究的現狀和選題的目的與意義(1 / 3)

0.1.1 國內外研究現狀

國際企業聯盟,是一種跨越國界的企業聯盟,因其率先並主要被跨國公司采用而得名。國際企業聯盟肇始於日本企業的合資經營理念,並被美國企業界推崇至極致。美國DEC總裁簡·霍肯蘭德和管理學家羅傑·奈格爾最早提出企業聯盟的概念,他們認為企業聯盟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對等經濟實體,為了共同的戰略目標,通過各種協議而結成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要素水平式雙向或多向流動的鬆散網絡型組織體。然而,直到今天,理論界尚未形成統一的國際企業聯盟概念。賴恩·博雷斯、大衛·B·傑米森(Bryan Borys&;DavidB。Jemison,1998)和安珊納·洛德(SusanNarod,1988)強調聯盟的組織性質,威莫、尼爾(Weimer,Knill,1988)和阿加米(Ajami,1988)強調聯盟的跨國性,而克拉克、布倫南(ChristopherClerk&;KieronBrennan,1988)和哈裏根(Harr-gan,1985)則將戰略聯盟和合資企業進行了嚴格區分。理論界根據企業聯盟是否有股權參與,形成了聯盟的狹義說和廣義說(李國津,1997)。

西方學者研究了聯盟的形態。格林沃特、哈默和普拉哈拉德(1986)將聯盟分為X類(垂直聯盟)和Y類(水平聯盟),Yashi-no和Rangan將聯盟分為前競爭聯盟、競爭聯盟、後競爭聯盟和非競爭型聯盟;普辛克(V。Pucik,1988)、賽蒙因(Bernard L。Simonin)、戴維·福克納(DavidFaulkner)把聯盟分為五種類型,坎特(R。M。Kanter)提出聯盟具有三種形式。

對國際企業聯盟進行經濟學解釋是西方學者的研究重點。西方學者將新製度經濟學、管理學較為成熟的理論移植於國際企業聯盟,形成了聯盟的“中間邊際組織狀態”,以及聯盟的交易費用解釋、價值鏈分析、企業知識基礎論、企業能力動力論等經濟學釋義。

國際企業聯盟的交易費用經濟學釋義試圖以交易費用理論為基礎對國際企業聯盟進行解釋。其中,威廉姆森的“中間邊際組織狀態”理論被認為是從組織角度研究國際企業聯盟的開始。威廉姆森(1990)稱之為“混合結構”或“混合治理”(hybridgovernance)。威廉姆森(1996)對“混合治理”的理解以產權和控製權為中心,即當交易頻率、資產專用性和不確定性較低時,市場的協調是有效的,當這三個變量都較高時,企業就會出現,處於二者之間的是雙邊的、多邊的和複雜的準市場結構。查理得森(Richardson)、波費費爾(Pfeffer)、薩蘭賽克(Salancik)繼承了威廉姆森關於中間邊際組織的研究,他們認為,企業之間活動的互補性、資源的依賴性使企業通過多樣化的契約安排來協調,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和生產成本,推動技術開發。拉爾森(PicardLarsson,1993)集前人研究成果,建議用市場、組織間協調和科層企業三級製度分析取代市場和科層企業二級製度分析框架,並稱組織間協調為“握手”。

國際企業聯盟的價值鏈解釋源於邁克爾·波特(1988)的價值鏈理論,即企業是一個集綜合設計、生產、運輸、銷售、管理等活動為一體的集合體,其創造價值過程可以分解為一係列互不相同又相互聯係的增殖活動,其總和構成“價值係統”。根據價值鏈理論,企業價值鏈之間存在縱向與橫向聯係,通過影響價值鏈的結構,或者改善價值鏈各環節的關係,處於價值鏈環節的各方將從中受益。在波特(1988)看來,企業能夠與獨立企業組成聯盟以獲取收益,聯盟是超越了正常的市場交易但非直接合並的長期協議,是擴展景框而無須擴展企業。聯盟包括縱向聯盟和橫向聯盟兩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