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卷 第二百四十五章 大結局【終】(1 / 3)

第二百四十五章大結局【終】

宋安好走了,走得無聲無息,十分幹脆。

就和她來時一樣,誰也沒有發現。

可匆匆從邊境趕回的簫景煜並不相信,那個巧笑倩兮的女子,明明說好了會等他回來,又怎麼會偷偷離開呢?

等他緩過神來,不得不接受現實時,第一件事就是下令封城,調出了巡防營與禁軍,在整座京都搜尋宋安好的下落。

黃泉急匆匆的照辦,等他從巡防營回來時,卻還是忍不住小聲說了一句:“她又不是走了一天兩天,現在封城怕是找不到人了。”

話畢,一道鋒利的目光向他射去。

簫景煜那雙深邃的眼眸,宛如漂浮著漫天的冰霜,令人不寒而栗。

也就是這一記眼刀之後,黃泉再也不敢發表任何意見。

但是,事實證明,黃泉的想法是正確的。

封城七天,禁軍與巡防營同時搜索,每個人手裏都拿著一張宋安好的畫像,可還是沒有宋安好的下落。

反倒讓京都的百姓人心惶惶,以為京都來了什麼汪洋大盜,竟然同時驚動了禁軍與巡防營。

當然,百姓們也十分好奇,那畫像上的人,分明是一位手無寸鐵的小女子。這樣嬌滴滴的小女子,竟然是官府緝拿的要犯,簡直是匪夷所思。

封城第十天,黃泉從外麵帶來的消息,依舊是毫無所獲。

濃濃的夜色下,簫景煜麵無表情的負手而立,被在身後的手用力的握成了拳,連指甲深深的紮進了手掌都不知道。

驀地,他的眼底騰起一片暗湧,他眯著眼睛,視線對著某個方向,眼前仿佛出現了某個人。半晌,他咬牙切齒道:“宋安好,算你有種。但你這輩子想要逃離我,休想!”

他不明白宋安好不告而辭的理由,當然他也並不在乎,他隻在乎一件事,那就是盡早將那個膽大包天的小女人抓回來,從今往後圈在自己身邊,讓她片刻也不能離開!

黃泉膽戰心驚的等了許久,見主子暴躁的心情似乎稍稍平息了一些,這才壯著膽子道:“主子,明日還封城嗎?這幾日連續封城,鬧得人心惶惶,聽說那幾個內閣大臣十分憤慨,打算明日早朝時彈劾主子您呢。”

聞言,簫景煜冷冷一笑:“他們願意,就讓他們彈劾個夠。”

現如今,他一心想要抓回那個逃跑的人,對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再有興趣了。別說是幾個內閣大臣,便是簫齊晟親口問他,他也會理直氣壯的回答,並且不接受任何反駁!

黃泉太明白他的心思了,隻能暗歎了一口氣,“是,屬下等會就去巡防營,讓他們繼續封城。”

“不必。”不料,簫景煜卻道:“十天都找不到人,想必人早已跑遠了。孤已經決定,親自出京去找。”

事發後,他曾問過靜貴妃,宋安好到底是何時離開的。

靜貴妃仔細回想,這才想起來,好像是邊境大捷的消息傳回宮中,宋安好第二天便悄悄的出宮去了。

事先,宋安好還找了理由,要了靜貴妃的腰牌。因而出宮時,並沒有遇到任何阻礙。

靜貴妃的話,讓簫景煜琢磨了很久,然後得出了一個結論。

那就是,宋安好的離去,並不是突然起意,而是早就有了決心。隻是,還不放心在邊境打仗的他,所以才又呆了兩個月。

直到聽說邊境大捷,他不會有任何危險,她才徹底放心,翩然而去。

這個結論,讓簫景煜的心情變得更加複雜,他很心痛,可又不禁動容。

心痛的是,她親口答應,卻事後反悔。

動容的是,就算她要反悔,也是在確定他平安無恙之後。

宋安好啊宋安好,我到底該將你如何是好……

這一晚,簫景煜沒有回房,在院子裏站了一整夜。

次日,天剛蒙蒙亮,簫景煜便令黃泉備了快馬,打算親自出城去尋找宋安好。

可是,人還沒出發,便被聞訊趕來的靜貴妃堵在了門口。

靜貴妃的神情很是焦急:“煜兒,三日之後便是太子的冊封大典。你現在離京,到時候趕得回來嗎?”

簫景煜有些失望,他本以為,母妃應該會理解他。當然,不管怎麼樣,他的主意是不會改變的。

“若趕不回來,就趕不回來!”

說完這句話,簫景煜便翻身上馬,對黃泉下令:“你送母妃回宮,務必保護母妃的安全。”

黃泉手按佩劍:“是!”

不料,靜貴妃卻上前,遞了一個東西給簫景煜。

簫景煜不解的接過去,打開一看,是一封信箋。瞧著上麵熟悉的字跡,他隻覺呼吸一急,飛快的瞥了靜貴妃一眼,後者示意他繼續看下去。於是他抿著唇,讀完了這封信。

【靜妃娘娘,雖然您現在貴為貴妃,可是不知為什麼,我還是特別喜歡稱呼您為娘娘呢。我在蘭靈宮的一年來,承蒙您的關照,也給您帶來了許多麻煩,現在想想,實在是有些不好意思。不過,好在雨過天晴,一切都會變得十分美好。

娘娘,安好很想繼續留下來陪您,可是一想到還沒來得及看看外麵的世界,又會忍不住感到遺憾。我想,這種遺憾您一定能夠理解,對嗎?所以,一定也會舍不得苛責我的離開,對吧?

最後,請您代我轉告他一句話。

不能參加他的冊封大典,十分抱歉,但是對他的恭喜與祝福,卻會延續在我有生之年的每一天。

娘娘,保重了,外麵這麼大,我要去看看了!】

“宋安好……”

讀完信,簫景煜的眸色幽深,捏著信箋的手指,驀地用力。

“煜兒,她字裏行間的喜悅,你感受到了嗎?”

這時,靜貴妃開口說話:“有時候,愛是一種接納與包容,而不是占為己有的自私。如果你愛她,應當讓她去做她喜歡的事,而不是逼迫她去做你喜歡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