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唐琅的時候,其先主動說:“那位證人提供的兩位前同事兼舍友的問詢情報外地警方還沒傳回。”
洛靜則提及當年一線調查的事,唐琅答應繼續泛查下過往檔案。
誰知很不遂意,檔案顯示當年對酒店的調查結果隻有簡單一句話:已排查,無可疑。
自然也就沒有所謂的走廊視頻記錄。
不過唐琅答應找尋當年具體負責查那家酒店的一線警務人員都有誰(當年排查量過大,不可能單靠專案組刑警們清查,協查單位眾多)。
而洛靜依照那位經理的話查此酒店當年的網絡宣傳廣告,可惜的是找到的圖片裏根本不包含員工宿舍那一部分。
不過圖片裏和現有對應的建築部分構造上很近似,也證實了酒店經理說的現在和15年前酒店沒大改的揣測。
至此,一時無可查的。
洛靜召集自家人商議,方樂說:“要是能找到當年具體負責查酒店的警務人員,證實曹達等人的確沒有出入過的話,那麼曹達跟當年發生在中山市的第二樁人命案就關聯不大了。”
小胡說:“那要是這樣,我們不久就可以完成任務回歸中山了。”
其他人也多數點頭。
但方樂接著說:“不過,我覺得還有一個思路不得不考慮。”
“什麼思路?”洛靜問。
方樂解釋:“你們看,當年在兩地是發生了兩起剝皮命案,是吧,之所以判定兩案是同一凶手是因為在第二具屍體上有沾染自第一具的血,也即凶手先殺了第一人再到中山市殺第二人,但要是凶手有兩個乃至一幫呢?”
“你的意思是——”洛靜似有理解又把握不全。
方樂說:“我是說在錦春市殺人的有多個人,這些人合夥殺人剝皮,其中一個沾染了死者的血,其再到中山殺第二人,殺第二人的時候其他凶手有的未參與——不是說兩具剝皮案屍體狀況稍異麼?說不定就是動手的人不太一致造成的,而曹達隻是基本排除第二案的作案嫌疑,在這種假設下並不能排除其第一案嫌疑。”
洛靜皺眉,說:“我懂你的意思,可是,這種假設沒有任何實際證據的支撐,我們不能以有罪推定的思路來偵辦案件。”
方樂說:“是啊,但是我們可以暫時放棄以第二案來判定曹達有無犯過案的想法了,直接查他與第一案有無關聯。”
小趙也少有的開口說:“可第一案根本就沒有精確的死亡時間,我們沒辦法根據做什麼不在場證明的排查吧?”
方樂點頭,說:“不錯,我們是沒有辦法驗證第一案上的不在場證明,但是呢,
可以查另外的角度。”
“第二個死者是名警察,所以中山市警方是從報複殺人來考慮的,那麼發生更早的錦春市殺人,真的是完全隨機的麼?或者隻是像當時某些警察說的第一案殺人隻是在為第二案做演練?”
洛靜問:“那麼你是說,第一名受害者被殺凶手也是有明確動機的?”
方樂肯定地說:“不錯,我的確這麼懷疑,所以如果曹達與第一案有關,就是有殺害那位受害人的動機,我們不妨去拜訪下受害人的家人,看他們對曹達有無印象。”
小韓高興地說:“師姐,我看方哥這個辦法好。”
洛靜想了想說:“好吧,等唐副支協助徹底撇清了曹達與第二案的關係,我們去拜訪第一案的受害者家屬……”
警方對調查定調的時候,賀子芳二人則糾結著。
雷子問:“賀姐,今天大半天洛警官他們拜訪了好幾個本地人,那些人是誰,跟曹達什麼關係,咱們需要登門問一下麼?”
賀子芳說:“千萬別,要是人家報警說我們是可疑人物就遭了。”
雷子卻說:“但我們要是什麼都不知道,跟蹤這一趟有意義麼?我看我們直接找尋到洛警官,跟她提出隨隊采訪的請求吧。”
賀子芳恐慌地說:“得了,上次她就沒有對我們透露一個字,我看得出來這個洛警花十分厭煩記者參與案子的事,咱們就不要送上門挨訓了……不過你說得對,單純尾隨沒有意義,我們必須知道她們在查的是什麼才行,對了,那套竊聽設備拿出來。”
“怎麼,賀姐,您又要去他們的賓館住房外竊聽麼?”
上次兩人在某五星級賓館竊聽某女明星被洛靜等人抓獲。
賀子芳說:“不,他們不是出入都坐那輛從中山開來的車麼?”
雷子吃驚問:“賀姐,您不是想撬車門裝設備吧?”
“那你會開車門麼?”
“不會……您會?”
“我也不會……所以沒辦法,隻好把竊聽探頭貼到他們車外了,至於竊聽效果就不敢保證了……”
(PS:本來曹達殺妻案隻是下麵案子的前奏,但覺得字數這麼多了,就再分個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