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案 凶案連鎖 283章 謎底(3 / 3)

一位女子,某肉鋪攤的老板,方樂和洛靜去見時正十分利索地在處理豬肉。

剔骨、剁碎,冷靜而又冷漠。

她叫沈婉玲,死者之一孟廣平的前妻,兩人異地結婚異地離婚,據說離婚理由是當時身為丈夫的孟廣平在帶孩子的時候因為粗心不小心把孩子悶死了,而那是沈婉玲高齡下誕生的唯一孩子,離婚後本來平時並不相往來的,誰想沈婉玲也到寧陽市打工了,又陰差陽錯再次見到了來買過肉的孟廣平。

一位男子,某潛水器材店的老板,方樂以買東西的名義到訪時,還看到此人正閱讀一本的推理小說,書架上更是擱滿了。

他叫餘東,另一位死者苗小鳳的高中同學,高中時深度迷戀苗小鳳,卻一直被拒絕,餘東還是沒有放棄,雖然開著一家店,但其個性陰沉,有過跟蹤偷窺苗小鳳被報警的不良記錄。

四人分別被四組人同時審訊,洛靜審餘東,方樂隨著,小韓記錄。

兩個小時後第一輪審訊才結束,三人出來,方樂歎息:“沒想到這家夥這麼快就承認了殺人的事,還道出各種細節,果然不愧是性格別扭的人。”

洛靜也歎息:“我也沒想到,你的那個類交換殺人設想,竟然是真的。”

在方樂的設想裏,雖然案情複雜,還牽扯到了兩地作案,但案件前後是一體的,並且是一樁複雜化的交換殺人事件,被害的有劉小雨、田易新、苗小鳳、孟廣平,而凶手則對應有陶方、蘇敏、餘東、沈婉玲,人物關係不是夫妻前情人就是前夫妻追求與被追求關係。

整個過程設計是這樣的:

由陶方夜間外出去見劉小雨,讓劉小雨喝下摻了紅酒的迷藥,再把後者吊起來,0點之後交給後麵抵達的蘇敏勒死。

至於田易新,則在劉小雨下車之後就被由寧陽市夜間趕來的餘東和沈婉玲打暈綁走了。

順便說一句,當時田易新和劉小雨酒店內應酬的消息是蘇敏告知餘沈二人,餘沈開車跟蹤,陶方再根據餘東的網絡指示適時攜帶作案工具趁夜外出,至於那個殺人地點其實是刻意選好的,就算田易新沒在那地方停車,餘東也打算超車刮蹭導致兩車衝突使得田易新停車下來,劉小雨的短信無形中幫了忙。

那之後餘東就和沈婉玲分別開兩輛車帶著綁著的田易新回寧陽市,計劃第一大步完成。

之後就是把苗小鳳控製起來(灌迷藥),由沈婉玲偽裝成苗小鳳開著孟廣平的車子(車子其實是沈婉玲從孟廣平那裏借的,孟廣平覺得有愧於前妻就答應了,當然也不會對店員細說借車緣由)來到中山市讓田易新見兒子田路。

田易新之所以沒敢反抗,是因為後座正坐著持刀威脅的餘東,而且餘東沈婉玲威脅田易新一旦不配合就會綁架他兒子。

這個行為自然是想讓田路作證,證明田易新還活著——這很重要。

他們又怕警方不采納田路的話,讓蘇敏後麵搞出丈夫來電那一套——田易新之所以配合在電話裏那麼講,自然還是怕妻子和兒子受威脅(他肯定不知道妻子也是犯罪參與者)。

後麵蘇敏還把丈夫有前女友的事刻意向警方透露,讓警方視線進一步轉向外地並調查苗小鳳的存在。

再之後就不必說了,那一夜餘東和沈婉玲在苗小鳳家製造了孟廣平傷害田易新、苗小鳳殺死孟廣平那一套(當然動手殺人的是沈婉玲),還有再到孟廣平家偽裝盜竊(其實那一招更大用意是怕警方查孟廣平家查到前妻沈婉玲的存在)。

比較優秀的設計是沾染了田易新血的那把刀,使得“逃跑的”田易新比較“自然”地和苗小鳳牽扯上,以誘導警方判定孟廣平是被苗小鳳殺。

之後就是餘東半夜開車載田易新和苗小鳳下水了。

餘東還提前去車禍偽造出勘查過,知道那個河段定時會有垃圾船行經,加上鈔票,車子不被發現隻是低概率事件。

總之,整個殺人設計裏,陶方和蘇敏是明麵的,必須有足夠的清白證據(所以陶方有視頻證據蘇敏丈夫那夜之後被證實還活著),陶蘇安全,餘東和沈婉玲這對兒暗地裏的合作者就能藏得夠深……

小韓感歎說:“按說這麼複雜的殺人計劃,餘東不該承認這麼快才對啊,而且他還是整個殺人計劃的設計者。”

方樂說:“一方麵是自傲吧……其實這四個人被一同押送來並互相見到對方的那一刻,身為頭子的餘東就會知道整件事瞞不住了,畢竟你師姐說過多人犯案同時審訊審訊方容易建立心理優勢,再說他店裏發現了同款式的潛水靴,他穿上鞋腳印比對還和河岸邊的吻合。”

洛靜點頭,說:“走,去看看其他幾個人的審訊吧……”

結果碰到其他幾場審訊的刑警,得知沈婉玲和蘇敏也先後認罪了。

老專家判斷苗小鳳並非取款視頻裏的女人的可能性很大,卻又一致認定沈婉玲就是視頻裏的取款者,加上沈婉玲在田易新回來中山市的那天曾向肉鋪請過假,外加本來對罪行也不怎麼抗拒,就說出來事實了。

至於蘇敏,明顯是個聰明女人,在得知兒子的事被安排好後,也乖乖認罪了,隻可惜了那個孩子。

唯有陶方的審訊,還不見結束。

小韓說:“按照餘東的犯案表述,這個陶方是唯一沒有殺人的人吧,看來讓他認罪難度最大呀。”

方樂說:“他是沒殺人,但是繩子、迷藥、紅酒都是他提供的,他無疑也是重度參與者,何況你以為蘇敏殺死劉小雨的罪行會完全算在她自己身上麼?”

小韓嘀咕:“那他還不認罪……”

這時候幾人走到最後一間審訊室外頭,忽聽到裏頭源自陶方的狂笑:

“哈哈哈,你們絕對沒有想到,我當時把一瓶紅酒遞給她,說你要是喝了酒,我就答應離婚,結果那個臭女人竟然真的一氣兒灌下去了,哈哈哈……”

所有人麵麵相覷……

(PS1:各位也發現了,這最後一章很簡寫,還有點兒表述混亂,除了想限定總字數的原因,我還發現,參與人越多、約複雜的殺人計劃需要照顧的細節越多,漏洞就越容易出現,因此本案裏這種類似的交換殺人事件,在現實裏是很難施展的,所以你要是覺得上頭的案子還有很多模糊麵或沒講清的地方,那就對了……)

(何況真的全都講清,糾結於各類細節的論證,就喪失了故事本身的定位了……)

(PS2:282章裏寧陽市的法醫屍檢時,我忘了說田易新身上的刀傷了,現已修正,但內容什麼時候過審就不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