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樂囉囉嗦嗦發揮作家本能推導了一大堆。
洛靜琢磨了一陣他的話,忽說:“先不要亂想了,事實往往比想象的要單純,隻是需要進一步物證來支撐罷了。”
方樂狐疑問:“你有推論了?”
洛靜未置可否,看來在所謂新物證出來前不打算講了。
刑警和作家的區別之一就在這裏,作家是先展開了想象再說,刑警隻會在現證據基礎上聯想,就算延伸分析,無定論也不會輕易出口。
這時候,小張忽來電話說:“組長,事情不好了,譚斌家裏似乎被侵入過!”
“什麼?!你們先別進,我找鑒定的同事一起過去。”
掛了電話,方樂問:“怎麼回事?”
洛靜說:“一開始譚斌的個人關係查不出線索,我就申請了搜查證讓人去搜查譚斌家,看能不能找出線索。”
“原來這樣,那快走吧……”
等到了小區裏譚斌家門口時,隻見小張幾個正站在門口,對洛靜和方樂點了個頭,手一指開著的門裏頭,說:“你們看裏麵。”
裏麵的確一眼就能看見翻得亂七八糟的場景。
洛靜讓鑒定人員從門開始往裏查,問小張:“你們是用萬能鎖開的門吧?”
小張說:“是啊,死者身上不是沒發現鑰匙麼?我們就找了鎖匠。”
“當時的門鎖有發現被撬跡象麼?”
“鎖匠說沒有。”
“門正常鎖著?”
“是啊……”
方樂判斷:“譚斌一個人出家門不可能不帶家門鑰匙,也不大可能不鎖門,但屍體身上沒發現任何鑰匙,所以可能是凶手行凶後將鑰匙摸走,又潛入到譚斌家裏翻查,不過是要翻查什麼呢……”
洛靜對這番推理沒有駁斥。
等了大概半個小時,鑒識人員出來彙報說:“侵入者似乎戴了鞋套,沒有留下足跡,室內提取到了一些指紋,但不排除是家主人的,因為一些落塵處有塑膠手套的痕跡,所以侵入者還可能戴了手套防止指紋留下。”
洛靜問及重點:“具體有什麼收獲麼?侵入者偷走了什麼?”
“這個不好說,但這家裏牆角有個暗格,暗格已被打開,旁邊被丟著一張紙,就是這個。”
鑒識人員遞過來一張紙,又附送了手套。
洛靜戴上手套把那張紙打開。
這是張普通的筆記本紙,紙麵有些舊,有明顯的折痕,還有輕微凸起,似乎包裹過什麼。
紙上竟有手寫的文字,內容很怪:
“xx商店,11點半,76;荷花池,7點,47;10號樓,3點,88。”
這些下麵還有另一組的三個數字:
“135,220,180。”
以及一個“⊿”的符號。
咦?!
這東西的發現立馬讓方樂冒出無窮興趣。
然而洛靜並沒有關注過多,又問還有其他發現麼,得知沒有,就請繼續查一遍,之後收隊。
回去的路上,方樂興奮地對洛靜說:“這是特殊密碼啊,肯定是密碼,洛警官,我請求查出來這三組文字和數字的具體含意!”
洛靜皺眉:“目前還不能證明這些文字與案件有關,但是這張紙之前似乎包裹了什麼東西,我需要取回分局做個鑒定還原出原形體。”
沒辦法,方樂說:“那我把紙上文字抄下來,我來查。”
洛靜無奈,歎息說:“好吧,我讓小飛跟著你,但是不要有任何涉險行為,一有不對就電話聯係。”
“你放心吧,我可沒有那麼莽撞……”
加入刑偵組之前,方樂曾預計自己的行事風格可能會跟警方的規矩相悖或不融合,後來發現想多了,刑警們的秩序感已經強力規範了他。
於是分為兩路,洛靜帶人回分局,方樂和小韓留下查文字“密碼留言”(大作家如此認為)。
小韓問:“方哥,這些東西沒頭沒腦的,能怎麼查啊?”
方樂說:“譚斌就住在這個區域,他被害也是在小區外不遠,估計這上頭的東西也跟這區域有關,咱們先找個人問問能直接查的東西吧。”
“能直接查的,什麼呀?”
……
“啊,你說沒有xx商店這個地方?!”
第一個找到的當地人的回答讓方樂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