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案 致命揮舞 149章 自首(2 / 2)

林小滿問:“那、那怎麼能救他出來呀?”

洛靜無奈說:“現在不是警方非要關押你父親,而是他的嫌疑確實明顯,他攜帶有凶器、贓物,那上頭有他的指紋,他還做出了與事實相符的口供,當然,我們不會僅靠口供就完全定案,在結案之前,要想證明你父親無罪,隻能是找尋能把他排除出去的證據,人證、物證皆可。”

“具體怎麼找啊!”

“你隻要好好回憶你父親的口供,反過來設想,就明白了……”

洛靜再次看著林小滿離開,久久無語。

小韓說:“師姐,你真的相信那個林興邦還有可能無罪呀?”

方樂說:“笨蛋小飛,你師姐隻是安慰那個女孩兒,順便打消她的盲目和衝動而已。”

的確,如方樂所言,林興邦犯案的主要因素齊備,不是一句兩句話就能翻案的,但是,洛靜心想,她對女孩兒說那些話不隻是安撫,還有一絲潛在的期待吧。

如果這個家庭的支柱還沒倒,依舊可以溫馨地存在下去……

這之後,又是小半天。

誰都沒有預料到,林小滿竟然第三次來了!

不過,這回她不是一個人來的,而是扯著一個看著五十出頭的矮個男人,一見到警察就說:“我爸爸沒罪、我爸爸沒罪,我帶證人來了——”

這次接待,林小滿雖然依舊情緒激動,但理智了許多,見到洛靜就指著男子介紹說:“這位鄒伯伯,是我爸的同事,也和我們住在同一片區域,他可以證明9月20號晚上,就是後麵那三個案子發生的時候,我爸爸正和他一起喝酒,鄒伯伯,您說,是不是?”

這位鄒伯伯顯然有點兒緊張,倉促鞠個躬,說:“您們好,我叫鄒同,的確像小滿說的一樣,那天晚上我跟老林一齊在喝酒。”

這下,接待的三人麵麵相覷。

洛靜稍微嚴厲地對鄒同說:“鄒先生,您要明白,做關鍵人證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我希望您能考慮清楚後,再告訴我們您想說的事情。”

鄒同也滿臉的正經,說:“警察同誌,並不是小滿求到我,我才答應她做人證,偽證這個概念我還是知道的,我可不敢犯法,我擔保我說的都是事實。”

洛靜不得不問:“那麼,9月20號的晚上,你們一齊喝酒是在幾點?”

鄒同說:“那天是周三,我們下班一起回家,我邀請他來我家喝酒,不過雙方的家距離有些遠,他住在那一片的那頭,我住另一頭,我們買了酒肴,從6點半開始,一直喝到10點半,正式喝之前老林還給小滿打了個電話,讓小滿回家後自己出去買些吃的,不要等他。”

“中間他有沒有離開?你當時看表了麼?”

“我們倆的酒量都還好,主要是閑聊,都沒喝醉,中間他隻是出去上過兩次廁所,但都不超過3分鍾,我們下班是5點半,到家準備好酒桌應該就是6點半不到7點那個樣子吧,反正天剛剛黑,他要回去的時候我看了看牆頭的鍾,的確是10點半。”

“他一個人回去的麼?”

“是的。”

“鄒先生,我了解了,請跟我們去做個正式筆錄吧。”

“沒問題……”

一個小時後。

看著洛靜三人組跟鄒同結束筆錄出來,林小滿激動地說:“我爸爸有人證了,可以放他出來了吧?”

洛靜搖了搖頭,說:“鄒先生的證言我們會參考,但采信於否還要看綜合調查的情況。”

“小滿,先相信警察吧。”

在鄒同勸說下,林小滿和其一起離開了警局。

兩人走了,洛靜三人間無語以對。

女警花忽說:“走,去找袁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