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美品都樓頂蹦極,是你的主意麼?”
這次張瑞猶豫了一瞬,說:“不是,美品都隻是他選定的挑戰地點之一,而我恰好又熟悉那裏。”
“你離開樓頂時,將一切死者所攜帶的東西都帶走了吧?那些東西呢?”
“銷毀了……我怕不吉利。”
“銷毀了?”
在洛靜的注視下,張瑞低下了頭,卻沒有改口。
“張瑞,你知道麼,有些事情是逃避不掉的,你說死者墜落是個意外,你沒有主動推搡他,但我們的唯一直接目擊證人卻說案發當時樓頂的兩人是在搏鬥,你說你隻是協助死者到樓頂,但你全身性的偽裝,還戴了手套,案發後立馬離開大廈,預謀性太強,最不合理的,是你把當時的關鍵物證都帶走並處理掉了!”
“除了以上,你的這個所謂的自首情節嚴格上說也不成立,因為我們查到你是通過間接的人證,換句話說,是偶然,在我們沒線索的時候,你沒來警局,在我們有了線索大規模搜捕乃至要發通緝令的時候,你卻現身了,這隻能說明你是走投無路,是心虛的表現。”
“所以,你的意外死亡說,並不能被接收……即便警方不能直接將你認定為凶手,在後麵的法庭控訴環節,公訴人也能用這些將你定成殺人罪,張瑞,你目前所供述的,對你的脫罪並無效果,而警方對一件案子立案,是要依據真相結案的,你還有更好的解釋告訴我麼?”
總意思就是說,你如果殺了人,就痛痛快快承認吧,隱瞞無用,如果有其他隱情的話,也別瞞著。
良久,張瑞緩緩搖了搖頭,苦澀地說:“我沒有殺人……但如果你們要定我的罪,說我殺人……我認了……”
聽完小韓的大致講述,方樂陷入了沉思。
總覺得,這個張瑞去警局去得古怪。
既不是自首,又像自首。
方樂又想到美品都時胖經理說的兒子好幾天沒聯係,結果一現身就去警局?
再次打給小韓,聽了方樂的要求,小韓害怕說:“啊,方哥,你要我幫忙提供案件線索,你、你、你不會是再讓我偷資料吧?”
說實話將張瑞來警局的事告知方樂,就已經是違規了,上次那種送大量情報的忙,小韓可不敢做第二次。
方樂說:“你們警方如果有有用的案件線索,早就結案了,我讓你幫的忙隻是調查一下張瑞在非現實層麵的行蹤。”
“啊?什麼意思?”那頭的小韓一定在撓頭。
“就是說,張瑞消失那幾天的網絡行蹤,現在的人不是都離不開網絡麼,就算現實裏你們找不到他,說不定他還偷偷上網,社交媒體露臉什麼的。”
“這個啊,師姐讓查了一下,可沒查到啥。”
“那就再仔細幫我查查,你不是電腦高手麼?網絡那麼繁瑣,總有被漏掉的東西。”
“好吧,方哥,我就用技術手段幫你查查,不過不敢做包票哦。”
“廢話那麼多。”
一個多小時後,小韓又傳過來一堆鏈接,附語:以上,都是張瑞幾天裏有可能露過麵的網址,我不好一一確定,方哥,你自己慢慢查吧。
沒辦法,方樂隻好用電腦將那些鏈接一一點開。
真的是什麼類型的網頁都有呢,沒調查價值的居多。
好半天,方樂打開了一個視頻鏈接,看到一個內容後,才大喜: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