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管住退休官員“沉澱”的權力(1 / 1)

管住退休官員“沉澱”的權力

第一言論

作者:謝寶富

【摘要】退休官員是一份寶貴的人力資源,應該提倡他們在健康允許的情況下積極參與社會管理。隻是,退休官員與現任官員聯係密切,其“退而不休”也易導致權力期權和社會不公現象,因而應對其“再就業”予以正確引導和科學規範。

【關鍵詞】退休幹部 再就業 公共管理 【中圖分類號】D602 【文獻標識碼】A

對於大多數官員而言,退休意味著漫漫仕途的結束和自由生活的開始。但是,也有很多退休官員或因宏願未了,或因受不了中國式“人走茶涼”,或因難卻一些單位的“一番盛情”,或為了“收割”利益,選擇了“退而不休”。

我國退休官員“再就業”主要有以下幾個渠道:一是到企業任職。其中退休高官到上市企業擔任獨立董事(簡稱獨董)尤為突出,房地產、能源等高度依賴政府權力的行業更樂於聘退休高官任獨董。二是到慈善組織任職或自行創立基金會。有調查顯示,16家“國”字頭的公益基金會共擁有退休高官總計72人,平均每家基金會擁有副部級以上退休高官3.6人。三是到協會、商會、學會等社會組織任職;四是到大學任職;五是到智庫任職。

退休官員大多有著豐富的人生閱曆、管理經驗,有著較強的活動能力、協調能力,有著較高的社會聲望和較豐沛的人脈,能夠整合社會資源,駕馭複雜局麵,是一份寶貴的人力資源。應該提倡他們在健康允許的情況下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奉獻其經驗、知識、能力和資源,社會也應回饋其以應得的報償。隻是,退休官員與現任官員聯係密切,其“退而不休”也很易導致權力期權和社會不公現象,因而應對其“再就業”予以正確引導和科學規範。

就行業而言,應引導退休官員更多地到社會組織,如協會、研究會、學會、公益基金會、大學、智庫等非企業任職,並且應對其到企業任職予以嚴格規範。理由之一是退休官員長於公共管理而非企業管理,到社會組織更能發揮其長處。理由之二是退休官員到企業任職容易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一些企業重金聘請退休高官,所看重的多不是其能力和經驗,而是其對政府的巨大影響力。與西方國家政務官走馬燈式更換不同的是,我國黨政高官一般都為官從政數十年之久,“門生義故遍天下”,離退休後“沉澱”的權力影響力仍在。他們到企業任職往往能幫助企業家做很多自身做不了的事,給其帶來意想不到的好處,一些企業家跑斷了腿也解決不了的事,退休高官往往一個電話就能解決問題。這樣就難免會導致企業間的不公平競爭。理由之三是退休官員到企業任職會助長權力期權化。所謂權力期權化,是指現任官員利用手中的權力將利益輸送給特定的企業,暫時不兌現權錢交易,等退休後再以到企業任職、“合法”領薪的方式兌現。權力期權化時間跨度越長,權錢交易方式就越隱蔽,監管和打擊就越困難。也正是因為如此,所以《公務員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係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2013年中組部《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規定:“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後三年內,不得到本人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的企業兼職(任職),也不得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期待這些規定盡早落實到位。

就職位而言,應引導並規範退休官員到社會組織擔任具體管理服務及研究谘詢工作,而非領導工作。退休官員到行業協會、商會、研究會、公益基金會、智庫等社會組織任領導雖可發揮他們的專長,幫助社團籌措經費和善款,提升社團決策谘詢效果,擴大其社會影響力,但也很易把昔日的官氣帶到社會組織,導致行業不公平競爭,有礙社會組織去行政化。同時,一些退休官員之所以熱衷到社會組織任領導職務,重要原因之一是想延續有權可用、有人可喚、花錢可報銷的官僚生活。提倡退休官員任具體管理服務工作而非領導工作,也有利於其擺正心態。盡管退休高官到專業對口的大學擔任學院院長可以擴大學院的知名度,可為學院帶來更多項目資源,但是我國官員多是職業官員,高級官員一般都在官場工作數十年之久,思維套路和管理方式多與學者相差甚遠,由退休官員擔任學院院長,很可能會增加大學的官氣。鑒於專業相近的退休官員與高校教師之間互補性強(一個長於實踐,一個長於理論;一個有資源,一個耐得住寂寞),建議退休官員到高校發揮餘熱,最好還是擔任兼職教授,與高校教師合做項目、聯合指導研究生,既能發揮餘熱,又不會助長大學裏的官氣。

(作者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