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議檢察機關黨員領導幹部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問題(2 / 2)

3、監督檢查體係尚不完善。雖然我們有黨內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等多種監督檢查形式,而我們的一些監督檢查體係還存在不少監督盲點。一是監督存在嚴重事後監督現象。監督的著重點應放在事前和事中,現實中卻熱衷於事後監督。對有違紀苗頭的黨員領導幹部提醒少、糾正遲,等到犯了大錯誤甚至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之後,才去“監督”的現象仍然存在。二是監督教育不到位,對權力監督認識不足。監督檢查觀念與意識在群眾中間仍十分淡薄,離監督檢查工作深入開展還有很大差距。

三、預防與減少檢察機關黨員領導幹部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的建議

通過近年的實踐看,從根本上預防與減少檢察機關黨員領導幹部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既要解決其思想上存在的症結,又必須發揮製度的約束力、監督的製衡力,多管齊下,多措並舉:

(一)加強思想引領,培育積極健康的從政心態

緊緊圍繞檢察機關黨員領導幹部內在心理動因,切實加強思想教育:一是用目標導向要求黨員領導幹部。要求廣大黨員幹部深刻認識到市場可以追求最大的利益,但共產黨隻有人民的利益;深刻認識到商品可以交換,但權力不能交換;深刻認識到價值取向可以多元化,但黨的宗旨不能多元化;深刻認識到市場競爭是自由的,但黨紀國法不能自由。二是用廉政文化熏陶黨員領導幹部。通過參觀警示教育基地、觀看警示教育專題片等活動,培育廉榮腐恥的濃厚社會氛圍,讓黨員領導幹部切實把廉潔從政的各項要求內化於心、外踐於行。三是用宣教活動教育黨員領導幹部。結合黨風廉政教育活動,組織黨員幹部認真學習黨紀法規,接受警示教育,切實認清危害,從而自覺抵製和糾正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問題,把時間和精力集中到做好本職工作上來。

(二)加強製度規範,健全管理約束的體製機製

建立明確完備的製度體係是防範檢察機關黨員領導幹部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的關鍵。可以著重從以下兩方麵著手:一是抓製度規範。進一步細化製度,對市委政法委、上級院有關規定從執行層麵進一步細化,出台符合自身實際的意見、規定和辦法,明確禁止以個人或他人名義入股、承包、租賃、受聘等形式的經商辦企業,利用職務影響為家人和親戚經商辦企業、承攬項目提供便利,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等行為。進一步完善製度,結合實際製定出台領導幹部離職經商辦企業管理辦法,領導幹部違規入股企業和項目退出辦法,領導幹部私自承攬工程、買賣土地、開發房地產責任追究辦法等。二是抓製度執行。加強對製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要求領導幹部帶頭嚴格執行,管好自己和子女家屬,同時要對下屬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實行嚴格的問責製度,對黨員領導幹部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不僅追究當事人責任,也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有關規定追究領導責任。

(三)加強監督檢查,構建實時有效的監管體係

努力構建監督網絡,把檢察機關黨員領導幹部的經濟活動置於監管之下。一是通過收集社情民意加強監督。通過舉報熱線、信訪電話、黨風廉政監督員和新聞媒體等監督形式,形成覆蓋麵寬、反映迅速的民意收集處理係統,彙集各方麵對檢察機關黨員領導幹部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的線索和信息,實時進行預警處置。二是通過監管關鍵環節加強監督。紀檢監察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加強對關鍵環節的監管。工商部門在企業注冊登記、法人變更環節,稅務部門在納稅環節,審計部門在財務審計環節,銀行在資金往來環節,證監部門在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股東審查環節,都注重核查和掌握檢察機關黨員領導幹部自己或家人參與經營活動有關信息。三是通過建立長效機製加強監督。開展檢察機關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將黨員領導幹部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納入報告內容。建立黨員領導幹部廉政檔案,定期分析評價領導幹部有關信息,建立廉政談話、誡勉談話等製度,及時預警,預防與減少黨員領導幹部傾向性問題的出現。同時,要求各級黨組織注重經常了解黨員領導幹部的思想動態和家庭生活情況,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防範少數黨員領導幹部因家庭困難而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作者單位: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