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國家在兩大階段中的職能
在立憲階段,國家扮演的是保護性職能的角色,在後立憲階段扮演的是生產性職能的角色。由於人人這種傾向:隻要確定能夠獨自獲得利益時就不願意履行責任。與此對應,在立憲階段需要一個機構來執行契約協議,這正是布坎南理論中的“保護性政府”。在後立憲階段,人們會通過集體來提供福利,而不是通過個人。也就是布坎南所說的通過“生產性政府”提供公共物品。
布坎南認為政府真正的問題在於保護性政府和生產性政府的互相滲透,以及政府違反契約。這樣的政府會變得權力過大並且不受約束,布坎南認為這會導致政府失靈。
②對政府行為的約束
1)無約束時的政府行為
不受約束的政府會與其產生的初衷相違背。它不僅沒有保護社會成員,反而會危害他們的利益,這就是“政府悖論”,不過不受約束的政府是不存在的。接下來討論政府受約束的問題。
2)有約束的政府行為
有約束的政府模型假定政府執行經濟活動都要通過民主選票通過,也就是說公共選擇製約著政策的決定。布坎南指出民主模型約束政府行為是通過下麵四種措施達到:第一,對政府采取財政約束。第二,對政府采取普遍性和非歧視性約束。第三,社會成員擁有退出權。第四,程序性約束,即對既有的政治決策或者規則進行變革。
4.布坎南有限政府理論的創新之處
布坎南對公共選擇理論和政府決策做出了傑出貢獻。他在政治活動研究中引入了“經濟人”假設和政治交易思想,並在此基礎上創立了公共選擇理論。基於此,他在政府決策方麵創立了憲政經濟學。這兩者是他對有限政府理論的重要創造。
“經濟人”假設。布坎南指出在市場中自私自利的個人不太可能在政治活動中搖身一變成為無私的個人。政黨或者政客不可避免地在政治行為中表現出自利傾向。布坎南清醒地認識到了政治行為的自利傾向,與凱恩斯主義天真地假設政治家都是無私利他相比,是長足的進步。
政治交易範式。布坎南將分析市場行為的研究方法用於解釋政治決策。布坎南把政治決策也看作是一種互利的交易行為。此外,他還創造性地將市場交易的原則引入到政治行為當中。市場的高效率是建立在參與者充分自由交易的基礎上;布坎南類比市場行為,從而強調,政治行為也應該遵循一致同意原則(Unanimity)來保障政策的正義性。
憲政經濟學。布坎南主張通過民主立憲來規製政治過程。他認為此前多數經濟學家,包括維克塞爾,僅僅停留在財政製度改革等具體事務性的層麵。布坎南認為設計憲政規則極為重要,一旦選定某一憲政製度,具體事務的結果就會由相應的政治體製所確定。布坎南將立憲劃分為立憲和後立憲兩個階段。在立憲階段,人們在規則選擇上達成一致,是基於概念上的而非利益的爭論,使得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成為可能。而後立憲階段,即具體的政治行為規範,應該建立在立憲階段中所確定的準則基礎之上。布坎南強調“約束的選擇”(立憲),而不是“約束後的選擇”(後立憲)。(作者單位:廣東省佛山市佛山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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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豆星星.布坎南的憲法思想評述[J].湖南: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學報.2006.
注解:
①布坎南.自由、市場與國家[M].上海:上海三聯出版社,1989:235.
②布坎南.自由、市場與國家[M].上海:上海三聯出版社,198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