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市值管理的提出(1 / 3)

“市值管理(Market Value Management)”是我國資本市場中的一個全新概念,它的萌生與我國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有著必然聯係。由於複雜的曆史原因,自1990年滬、深兩個證券交易所相繼成立、真正意義上的我國資本市場正式誕生以來,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長期處於割裂的二元結構狀態(分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其中前者僅占總股本的約1/3,後者則達總股本的約2/3,而上市公司大股東們持有的股權都是不可流通的),因此,股票市值的概念,無論對上市公司,還是對上市公司大股東而言,並不具有任何意義。首先,它不能真正反映上市公司的價值,因為它隻是基於1/3流通股所反映的市場價格;其次,它也不具有實際意義,因為大股東們手裏擁有的股權並不能流通,二級市場的股票價格和股票市值與他們關係甚微。大股東在場外轉讓股權時的定價依據是每股淨資產,去銀行做股權質押融資時也看每股淨資產。

2005年5月以來的股權分置改革從根本上改變了這一狀況,使得市值取代淨資產成為了資本的新標杆,因為上市公司市值是由股票市場形成的。從根本上看,這是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經營質量評價的綜合結果,它包含了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當前經營成果的評價以及對未來的預期,是投資者給予股東價值的市場公允評價,是股東價值的真正體現。因此,市值管理的產生是必然的。

股權分置改革後,上市公司所有股權從理論上講都成了流通股權,股票價格的定價基礎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股票價格終於對所有股權都有了同樣的意義,市值具有它原本就應該具有的真正的意義。更為重要的是,股權分置改革給我國資本市場帶來了一係列重大而深刻的製度性變革。

一是上市公司大、小股東之間的利益關係由衝突變成趨同。股權分置時代,大股東股權不能流通,股票二級市場漲跌隻與中小投資者相關,與大股東的利益並不相幹。因此,他們基本不關心股票價格走勢,普遍熱衷於通過高溢價融資、業績操縱、利益輸送、巨額占款等灰色行為來實現自己的利益,從而嚴重侵犯了中小投資者權益。股改從根本上解決了這種利益衝突。股權分置改革後,全部股權都具有流通性,一般法人股東、個人控股股東都可以通過二級市場自由買賣股票,因此,大股東與其他股東在股價麵前利益趨同了。股票價格漲,公司市值增,小股東高興,大股東開心。

二是大股東與上市公司之間的關係由消極的內向性博弈變成積極的外向性博弈。股權分置時代,由於不能分享股票二級市場的溢價,大股東普遍消極地將逐利的目光瞄準內部,大量上市公司因此成為大股東的提款機,步入“一年優、二年平、三年ST”的怪圈,各種醜聞層出不窮。股權分置改革後,全流通讓大股東們將逐利的目光積極地轉向對市場機會的把握、企業之間的競爭和市場功能的利用上。一種嶄新的價值取向正在形成:越來越多的大股東開始或醞釀通過資產注入、資產置換、整體上市等途徑,做大做強公司,實現資產溢價。

三是上市公司考核政策取向從淨資產考核轉向市值考核。2005年9月,國資委頒布《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我國有股股權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出,要將市值納入國資控股的上市公司考核體係。廣東等一些地方的國資管理部門率先開始采取相應措施。這一政策取向表明,隨著股改的完成,股權流通性的歸位,以及資本市場估值功能的恢複,在上市公司的考核體係中,隻反映賬麵價值、隻說明過去的、靜態的淨資產指標將慢慢淡出並逐漸讓位於反映市場價格、麵向未來的、動態的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