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章 執行力運用之二--談判(2)(2 / 3)

日方又以尚無準確統計數字和中國的道路有問題來推卸責任,並說這樣的情況在他們公司從來沒發生過。中方拿出了商檢、公證機關的檢驗和公證結論,還有商檢機構拍攝的錄相帶。在這樣的證據麵前,日方不得不承認,這是屬於設計和製作上的質量問題所致。

貨車損害的歸屬問題取得了一致,下麵地談判更加艱巨,因為具體的賠償金額才是最重要的問題。接下來,我方派出專長經濟管理和統計且精通測算的代表首先發問:“貴公司對每輛車支付的維修加工費是多少?總額又是多少?”

日方回答:“每輛10萬日元,共計5.84億日元。貴國報價是多少?”

我方答道:“每輛16萬日元,共計9.5億日元。”

日方說:“貴國報價的依據是什麼?”

“我們提出的這筆加工費並不高。如果貴公司感到不合算,派人維修也可以,這樣的話,恐怕貴公司耗費的就不隻是這個數了。”

日方轉變了態度,問:“貴國能否再壓低一點?”

真正的討價還價開始了。

“為了表示我方的誠意,貴方的要求可以考慮。貴公司打算每輛出多少呢?”

“12萬日元。”

“13萬怎麼樣?”

“可以接受。”這項費用日方共支付7.76億日元。

接下來是雙方爭議最大的間接經濟損失賠償金。金額高達幾十億日元。日方率先報價,語氣十分堅定,顯出咄咄逼人的態勢。中方在這時卻沉默不語,仔細聽著對方的報價,努力找出對方的漏洞和渾水摸魚的地方。

日方總報價為30億日元,這與中方自行精確計算過的報價70億日元相差巨大。討價還價又開始了。

“貴國所提出的索賠過高,若不壓半,我們的妻兒老小可怎麼活呀?”

“貴國生產如此低劣的產品,給我國造成這麼大的經濟損失。我們不願意為難諸位代表,如你們做不了主,請貴方決策人來與我們談判。”

雙方各不相讓,談判無法繼續,暫時休會。

談判再次開始,雙方一番激烈的討價還價後,陷入了沉默。我方首先開口:“如果貴公司有誠意,彼此均可適當讓步。”

“我公司願付40億日元,這是最高數額。”

“我們希望貴公司最低限度必須支付60億日元。”

差額從40億日元縮小到20億日元,但離最終達成協議還有距離。幾經周折,雙方在50億日元上達成了共識。除索賠外,日方願承擔以下三項責任:確認賣到中國的FP--148型號的車為不合格品,全部退貨,更換新車;新車必須重新設計試驗,精工製作,經中方專家試驗和考察;新車未到前,對舊車進行應急加固後繼續使用,日方提供加固件和加固工具等。

日本商人在國際商界是何等的精明,與他們較量是很多國家的商人都頭痛的事情。上麵的例子中,我國的代表利用提問、回答的技巧,讓精明的日本人在談判中沒有成功。

日本商人深知問題的嚴重性,也知道必須要賠,他們談判的目的是盡量少賠,而我方卻不能讓少賠的結果出現。日方采用先承認小錯的方式來掩蓋大錯,不料被我方充分的準備所識破,這時,我方在氣勢上占優。於是,雙方立刻轉入到重點--賠償金額,這時,我方代表並沒有直接說出我們想要的賠償金額,而是利用提問的方式試探對方想要給的價位。這樣的提問方式不僅沒有暴露自己,還迫使對方先提出一個討價還價的基礎價格。對方的報價顯然與我們的期望有很大差距,他們回答之後,也采用了提問的方式試探我方希望的價位,在兩個差距較大的價格都出現後,怎樣縮小這個差距,並讓最終的結果更靠近我方提出的價格是接下來談判的關鍵。日方提出問題,讓我方把定價的依據說明,而對於這個問題我方並沒有正麵回答,而是告訴他們不賠也可以,派人來修就行。這樣的回答把日本人拉回到了價格談判上來,因為他們知道維修費更高。幾問幾答之間,談判的優勢還是被我方掌握著。

後麵的談判雙方依舊在使用問答的技巧互相試探,最終將價位定到了雙方都能接受的數字上。

巧手點金

談判是一個雙方互動、互相試探、了解的過程,也是一個發現的過程。所以,談判不像演講隻要表述自己的觀點就可以,而是要盡量的了解對方的真實想法和底線,以達到在談判中取得最大利益的結果。

如果聽了對方的述說,並沒有真正摸清對方的意圖、掌握對方的心理,那麼,這時“提問”就可以幫你的忙。其實,在大部分談判中都要涉及到提問的環節,因為雙方簡單的敘述很難讓對方找到他需要的信息。那麼,提問都有什麼方式呢?在什麼情況下使用什麼方式最合適呢?提問的方式有一般性提問、直接性提問、澄清性提問、探索性提問、選擇性提問等。在談判的不同階段會出現不同的問題,這些問題的出現會帶給談判不同的氣氛。想要控製談判氣氛,在談判中取得你希望得到的利益,那麼,就要恰當的運用各種提問方式。比如本節的例子中,中方代表多次使用直接性提問,迫使日方先出價,摸清對方的底牌後,再進行討價還價。這樣的做法,不但可以在談判中處於主動地位,還可以暫時控製談判的氣氛,為下一步的行動打下基礎。所以,在談判中適當使用提問的技巧能幫助你了解對方,從而使談判的走向和結果對你方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