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講“規矩”
經驗交流
作者:王厚明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規、矩原是指校正圓形、方形的兩種工具,多用來比喻標準法度。中國人最講規矩,《韓非子·解老》中說,“萬物莫不有規矩。”《史記·禮書》也有“人道經緯萬端,規矩無所不貫,誘進以仁義,束縛以刑罰。”認為講規矩需要強製約束。但現今的職場和人際環境,所謂“規矩”卻是一種必須用心熟諳的潛規則,否則就會被斥為不講規矩,旋即遭到冷遇,甚至有淨身出局的不測。這種“規矩”與書上說的、牆上掛的法律條文和規章製度有本質區別,此類“規矩”書上不寫,會上不講,隻能意會,不可言傳,卻需要我們文秘人員深刻認識和清醒辨知。
工作生活中,講規矩無處不在,否則就會稱之為不懂規矩,不懂禮數。會議上要講規矩,主席台擺席卡,大小領導主次有別,擺錯後果很嚴重,領導最後才作指示,時間要留足不能搶了風頭;酒桌上要講規矩,座要領導先坐定,菜要領導先動筷,酒要先敬領導,領導相互喝完才輪到自己敬,敬領導要倒滿杯喝大杯,等等。這種規矩,看似是習以為常的禮數,其實背後尊崇的卻是權利和地位,是按級別身份來決定接待的規格和檔次,把權勢作為彰顯身份、享受特權、謀取私利的載體;這種規矩,單向要求比較明顯,往往隻是針對基層和群眾的言行規範,而總是維護有利於權力階層的特權;這種規矩,可謂上下等級森嚴,待遇差別分明,易滋生官氣、貴族氣,也讓擺譜奢靡的官僚主義有了市場。
強調要講“規矩”的人,往往是盛氣淩人、高高在上,習慣與群眾保持距離的人。秉持這種“規矩”的人,有尊卑高低貴賤之分,無密切聯係群眾之風,早已把自己置身於群眾的河對岸,甚至是對立麵了。
回顧曆史和現實,趙高“指鹿為馬”講的是唯我獨尊、排斥異己的“規矩”;蔣介石用人法則講的是任人唯親、“黃埔浙江”的“規矩”;斯大林高壓統治講的是清洗恐怖、信奉收買的“規矩”。可以警示的是,如果身為一方領導,把自己想的、講的、喜好的作為“規矩”,且這種“規矩”,是一味主觀或懷有私心雜念使然,就容易變成權大於法的土規定、土政策。隻是須知,規矩多是人定的,如此“規矩”更多的是當權領導定的,如果體現的是個別人的意誌,而不是大多數人的共識,就往往會帶有主觀片麵性,這種“規矩”多了,政策法紀、規章製度就容易成了擺設,法治就成了人治,而這種人治下的“規矩”,隻能是“人亡政息,人存政舉”的暫時局麵。
人不免會遭遇切身利益之事,在束手無措之時也會有好心人善意規勸暗示,這年頭要講“規矩”。逢年過節看望領導是規矩,否則是目無領導,不是一個圈子和隊伍的人,也就逐漸淡出領導視線了;進退走留彙報送禮是規矩,否則是你沒這個意願,也看不起領導,又如何關照得了你?不跑不送的自然是原地不動;機關檢查請吃送紅包是規矩,否則查出的問題可多可少,可大可小,通不通報全不由你;工程采購事先打點是規矩,否則入不了圍競不了標,處處刁難難有你的份;還有手術住院……孩子上學到了教師節……也少不了“規矩”一番。如此這般,實則把公務職場當成了江湖,而諸多掌你前途命運生殺大權的“大佬們”可以冷眼觀望,靜候你卑微的腳步,看你懂不懂“規矩”。
其實,規矩並非可以沒有,條文法規不可能事無巨細,規矩作為規章製度的補充,可以是約定俗成的傳統,可以是不成文的規定,但不是漠視群眾意見的土規定,也絕非淩駕他人意誌的土政策。講規矩就要造依法辦事之氛圍,冷落潛規則,拒絕土規定,慎用“老規矩”,不獨斷專行,不權大於法,不權錢交易,切實循條令法紀之規,蹈按綱抓建之矩:講規矩就要樹聯係群眾之風氣,不劃職務等級的界線,不設溝通交流的門檻,不搞一己私利的條框,把傾聽群眾呼聲,集中群眾智慧,保障群眾權益,解決群眾難題作為立身從政的最大規矩:講規矩就要有賦權於責之習慣,講規矩並不在於以權約製群眾而在於以責凝聚群眾,對初來乍到的同誌多一些幫帶的責任,他們就少碰一點牆壁,對期待進步的群眾多一些培養的責任,他們就少走一點彎路,對不拘傳統的創新多一些搭台的責任,他們就少遇一點挫折,真正把“權力就是責任”立為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