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陰司第七殿(2 / 2)

怨天尤地;討厭風,咒罵雷;喜歡晴,厭惡雨;對著北方大小便,哭泣;偷竊神佛像裝塑金身時內藏的寶物;刮取神聖佛像上的金銀寶物;隨便亂呼叫神佛的名諱(恭敬念誦佛菩薩聖號,則天喜神觀;

不尊敬、愛惜有字的紙和經書;在寺廟、道觀、寶塔的前後,潑灑、堆積汙穢的東西; 家中供養佛陀的聖像,於廚中灶中,又大量的煮食葷、肉等不潔的東西;尤其吃牛肉、狗肉,對佛、菩薩、天神等更是大不敬;

家中保存、收藏違背正理的書,或黃色書刊;燒毀塗損勸善的書籍、文章、器物;在衣裙上繡上龍鳳的圖像;

浪費、糟塌五穀糧食;囤積米糧,期待賣高價錢;隨便在衣服、器具上雕刻、圖繪、刺繡神聖的圖像,以致使人對佛、菩薩、天神產生輕慢。

以上的罪事,都發入大叫喚大地獄。再查出所犯的事件性質,分發至小地獄受苦刑。期滿再轉解第七殿。考查有無第七殿管轄的罪惡。

牛頭馬麵剛說完鬼魂在人世所犯何錯將在陰司第六殿卞城王處受審,我皺了下眉頭,停了下來。

看到我停住不走,牛頭馬麵邊催促他邊向他講解陰司第六殿所設的十六小地獄。

常跪鐵砂小地獄;尿泥浸身小地獄;磨摧流血小地獄;鉗嘴含針小地獄;

割腎鼠咬小地獄;棘網蝗鑽小地獄;礁搗肉漿小地獄;裂皮既擂小地獄;

銜火閉喉小地獄;桑火烘小地獄;糞汙小地獄;牛雕馬躁小地獄。

非竅小地獄;啄頭脫殼小地獄;腰斬小地獄;剝皮揎草小地獄。

世間的人,能在三月初八日,茹素、持戒、清淨身口意,發誓立願:今後不再犯以上的諸罪,並且能夠每逢五月十四、十五、十六日,十月初十,禁戒不房事,同時,立願此後要輾轉勸誡別人。

如此,則準許免受以上諸小地獄的苦刑。若能憶念起觀世音菩薩名號,常常大聲稱念,可免一切地獄苦。

牛頭馬麵駕起陰雲慘霧,把我瞬間帶到了大海海底、丁北方沃焦石下的熱惱大地獄。

熱惱大地獄歸司掌陰司第七殿的泰山王管轄,也是縱橫各八千裏,另設十六小地獄。

泰山王是冥間之神,十殿閻王之一,第七殿閻王,此刻,也在地藏菩薩處聽經。

十六小地獄看守的鬼卒,奉牛頭馬麵之命,前來帶我查看各小地獄。

但見那十六小地獄之名,更為心驚。

錘衄自吞小地獄;割胸小地獄;火炕小地獄;椰杈發小地獄;

犬咬脛骨小地獄;燠痛器狗墩小地獄;榔頂開額小地獄;頂石蹲身小地獄;

惡鳥啄咬小地獄;黧皮豬拖小地獄;茅筒足小地獄;拔舌穿腮小地獄;

抽腸小地獄;騾踏獾嚼小地獄;烙手指小地獄;油釜烹小地獄。

我遲疑了一下說道:“麻煩牛頭馬麵大哥繼續說說,是什麼樣的人死後必須到陰司六殿受審再打入十六小地獄。”

牛頭馬麵點了點頭,高聲喝道,猶如唱經一般,念誦進此六殿者在陽世所犯之罪。

凡是在陽世之人,曾犯以下罪事,死後發入陰司第七殿熱惱地獄受刑::

煉食紅鉛、陰棗、人胞等壯陽動淫的藥物害人;

酗酒,以致做出違悖常理,動亂橫暴,令親人傷心的事;

浪費不節省,揮霍無度,令前人辛苦之成果,毀於一旦;

用搶奪、設計引誘,詐騙販賣的方式,詐取錢財;

盜取棺材內的衣物寶飾;

盜取死屍,或死骨來當藥;

將他人最愛的親人、戚友,予以離散。令兩地思念,相見不得,痛苦萬分;

將不喜歡的童養媳,賣給人當婢女、小老婆,毀其一生的幸福;

糾結朋友賭博,致令輸錢,敗家;影響一個家庭,使人陷入貧苦之中;

為人師表的人,教導學生不嚴格,以至耽誤他人子弟的前程;

不顧所犯事情的輕重、前後經過,拷打學生、婢女、傭人以泄憤,令受打者冤苦莫名,含恨不宣,而且暗傷得病,終生痛苦;

仗著財勢雄厚,欺淩侮辱鄉裏的人;

裝醉違背、悖逆尊長,令尊長受辱、痛心;

口出邪惡之言,捏造是非,發人陰私;尖酸諷刺他人的過失,搬弄是非,致雙方滋生鬥毆,變生許多事端、意外;

聽任妻子,或最溺愛的女兒墮胎,不予勸誡,致犯殺生之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