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機械設備工夾具安全管理(2)(3 / 3)

(3)嚴格檢驗和修理起重運輸機件,需報廢的應立即更換。

(4)建立健全維護保養、定期檢驗、交接班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起重機運行時,禁止任何人上下起重機。

(6)起重機懸臂能夠伸到的區域禁止站人。

(7)吊運物品時,禁止從有人的區域上空經過,吊物上嚴禁站人,不能對吊掛物進行加工。

(8)不能在設備運行中檢修。

(9)起吊的東西不能在空中長時間停留,特殊情況下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10)開車前必須先打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應給予持續打鈴或報警。

(11)按指揮信號操作,對緊急停車信號,必須嚴格聽從,立即執行。

(12)確認起重機上無人時,才能閉合主電源進行操作。

(13)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控製器手柄扳回零位,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是否工作正常。

(14)在軌道上作業的起重機工作結束後,應將起重機錨定住,當風力大於6級時,一般應停止工作,並將起重機錨定住。

利器使用安全事項

1.生產利器使用控製

利器指的是在生產過程中,需要使用的、帶有傷害性和危險性的器具。常見的生產性利器有刀片、剪刀、剪鉗、縫紉針、注射器、針頭、鑷子、螺絲批、金屬鉤、錐子等。利器必須進行嚴格的管理,否則就可能會導致利器遺失,利器傷人或利器的殘缺部分遺失在產品裏而造成傷害事故。

(1)了解現場需用的利器:

班組長應對自己所管理的現場需要用到哪些利器做到心中有數。為便於管理,可以設計一些現場利器清單來加以管理。

(2)利器的領取:

①由班組長到部門利器管理員處統一領取,並負責使用期間的保管。

②上班前或需要使用利器時,員工須向班組長領取,並記錄工作期間由員工自行保管。員工辭職後須將利器交回班組長處,由班組長仔細核對利器是否完整。

(3)利器的使用管理:

①安裝好利器的固定繩和固定環,使用時可用繩索固定在工作台上。

②利器隻能由指定的人員在指定的空間範圍內使用,並嚴格按有關規定方法及步驟使用。

③任何使用利器的工人如需離開車間,必須向班組長交回所使用的利器。

④禁止任何有鋒利刀口的器械流出車間,嚴禁使用規定以外的利器。

⑤成品包裝車間不得使用利器。

⑥班組長每兩小時對現場使用利器情況進行一次巡查,巡查內容包括利器是否符合認可的規格及捆綁方式,利器是否斷裂、生鏽。

2.利器的更換、遺失和回收處理

(1)利器的更換:

利器的更換,就是當利器出現問題,如不鋒利、生鏽、斷裂等時,要立即報告班組長,舍壞取好。

當利器斷裂時,員工必須立即將斷裂的利器用膠紙粘在一起完整地交給班組長。班組長每3天將需要更換的利器交部門主管審查批準後,再交由利器管理員進行更換,同時須填寫“利器損壞更換記錄表”。利器管理員將廢棄的利器收集於專用筒內。

(2)利器的遺失:

利器遺失時,必須及時找回;找不到時,須對現場生產的產品進行隔離查找,直至找到為止,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利器的回收:

利器更換或回收時,如果有折斷或破碎情況,必須收集齊所有破損部分;如破損部分未收回則應對產品進行隔離。事發現場的班組長要組織和監督本班組先進行人人自檢,力求追回破損的利器部分;如果未追回,所有產品必須返工,直到找到為止,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收集的破損利器每月統一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