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多地積極探索家庭農場
基層行·當代視線
作者:孟豐林
浙江寧波:農戶自發登記
截至2013年2月,寧波家庭農場數600多戶,平均年收入主要是租金和薪金收入,單戶家庭農場麵積一般在50畝以上,年銷售額50萬元以上有355家,特色是一般雇傭工人、有自主商標等。
寧波家庭農場更多是一種民間自發行為,由一些種植、養殖大戶自主升級而成,有的農場管理模式已接近於公司化。上世紀90年代後期,在慈溪最先出現了一批從事蔬菜、瓜果、畜禽養殖等多種經營的規模大戶。當時,規模大戶都給龍頭企業提供出口蔬菜,考慮到食品安全、法律保護等問題,第一批農場經營戶大都自發到工商注冊登記,尋求進一步參與市場競爭的機會。
寧波的家庭農場大多都是通過承租、承包、有償轉讓、投資入股等形式,集中當地分散的土地進行連片開發後發展起來的,經營的項目涉及糧食、蔬菜瓜果、畜禽養殖等領域。有些家庭農場還因地製宜,借助當地獨特的農業資源、田園風光等優勢,發展休閑觀光農業。
上海鬆江:農場主持證上崗
鬆江家庭農場數1200戶左右,平均年收入已達7萬-10萬元,單戶家庭農場麵積100畝-150畝,持證農場主1000多人(中高級),特色是持證上崗、政府銜接產業鏈等。
鬆江發展家庭農場,一是源自農村勞動力大量轉向二三產業,全區非農就業農民已占農村總勞動力的90%以上。農村勞動力的大量轉移,提高了人均土地占有量,使紮根農業的農民有了不斷擴大經營規模的條件;二是源自當地農業生產力水平的提高;三是源自近年來鬆江經濟發展迅猛,已有足夠經濟實力反哺農業。
鬆江的家庭農場是高度“計劃性”的“定人定產”農場,規模在100畝到200畝之間,農場主是本地職業化的家庭成員,基本不超過3人,隻從事糧食生產和養豬。土地流轉和豬場投資獨具鬆江特色:農民按照自願有償原則先將自家耕地流轉給村集體,由區政府投資對耕地進行統一整理,健全配套基礎設施,然後由村集體發包給種田能手;豬場、發酵池等設施由政府負責投資,農場主隻要養好豬,就可以拿到相應的代養費。
湖北武漢:農場主文化程度高
截至2012年底,家庭農場數167戶,平均年收入超過20萬元,單戶家庭農場麵積15畝至500畝,特色是家庭農場主必須是武漢市農村戶籍農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