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小說,隻是為了證明自己能夠持之以恒的做一件事情,以後我會在每章開頭都加上這個,好鼓勵自己,我知道自己寫的很差很差很差,但我也會堅持,因為我不想在半途而廢了。
“給我跑起來,快點,才跑這幾圈就成這個樣子。”大叔嗬斥道,自從葉聰拜師後,他們便離開了葉聰居住的小鎮,搬到這離葉聰所在的城鎮約40分鍾車程的一座城市,於是,咱們主角的地獄般的生活開始了。大叔發現葉聰的體質太差,很胖,根本就毫無肌肉可言。於是,大叔開始讓葉聰跑圈,以達到鍛煉葉聰體質的作用,於是,每天早上,市民們便都能看到一個穿著黑色西服的大叔帶著一個小胖子跑圈。大叔其實還是比較“善良”的,剛開始隻是讓葉聰圍著小學的操場跑,每天讓他跑好幾個小時,但後來發現葉聰經常偷懶,於是他想到了一個更加“善良”的辦法。讓他每天繞著市區跑!每天跑三圈,把葉聰折騰的苦不堪言,心裏不知道罵了多少遍娘,但也是沒有辦法。直到後來,當我們的主角回憶這件事情的時候,還是心有餘悸,對著自己的兒子說道:“孩子啊,爸爸告訴你一句話,你一定要記住,減肥,一定要從娃娃抓起。”
“啊,還得跑多少米啊。”葉聰一邊跑著一邊大喊道,“不多不多,還有半圈。”大叔笑著說道。葉聰又在心裏問候了大叔的祖宗十八代好幾遍。又繼續向前跑著。“這樣吧,徒弟,我給你點獎勵,你隻要能堅持下來,我給你買筆記本電腦,你看咋樣”?大叔用他那誘惑小孩子的語氣說道。“好,一言為定”。葉聰幹勁十足,他開始玩命的跑,此刻,咱們的葉聰,他此刻猶如劉翔附體,他仿佛看到了前方的筆記本電腦,他不是一個人在戰鬥!他不是!
經過了半個多小時,咱們的主角終於跑完了全程,他坐在馬路牙子上,大口大口的喘著粗氣,終於跑完了,筆記本電腦,我來了!葉聰心裏美滋滋的想到,這時候,大叔拿著一瓶可樂一邊喝著一邊悠閑的走了過來,葉聰也不顧著疲勞的身體,上去問道:“師傅,我跑完了,筆記本電腦你什麼時候給我買啊”?“電腦,什麼電腦,我什麼時候說過這種話,你小小年紀就會說瞎話了,看我回家怎麼教訓你”。大叔一本正經的說道。“我掐死你”葉聰一邊狂叫著一邊手開始想大叔脖子的方向伸去。大叔被葉聰突如其來的舉動嚇了一跳,隨機馬上說:“電腦好說,別掐我啊,快放手,給你買還不行嗎。”“這還差不多,其實我早就看中了一款筆記本電腦,型號是蘋果MacbookPro15,價格是15000塊左右,我連店名都記下來了,晚上咱們倆去看吧。”
大叔:“..............................................................”